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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累。 紫靈倒了一杯溫熱的葡萄汁給夕玦,說道:“公主吃些東西吧,讓御膳房再做些新的來?!?/br> “不必了,吃這些就好了?!?/br> 夕玦已經拿起了一小塊牛奶蛋蓉餅,送到了嘴邊,大概也是餓了,覺得甚是好吃,又接連吃了兩塊。 這時候歸以澤已經走了過來,礙于眾人,不好直接坐在夕玦的身旁,夕玦很快地站了起來。 他用不大的聲音沉靜地說:“要不要離開一下?” “嗯,等我?!?/br> 然后歸以澤趁亂先行走出了偏門,來到了外面,頓覺空氣清爽許多,抬頭看了天空,正是月朗星稀。 夕玦也走了出來,站了好久覺得累,正想坐下,卻被歸以澤一把扯住了。 她白眼過去:“你喜歡站著就站著好了,也不能讓別人陪著啊?!?/br> “臺階還涼,對你不好?!?/br> 臺階是用大塊的漢白玉砌成的,在這個還不算夏天的季節的晚上,空氣都有稍許的涼,臺階當然會涼很多。 “呃?!?/br> 夕玦訕訕地說,“誤會你了……你,不怪我吧?” 歸以澤笑著說,有磁性的聲音很溫柔:“心疼還來不及,怎么會怪你呢?!?/br> 然后又將夕玦的手拿起來,“給你一樣東西?!?/br> 夕玦張開手心,只見是一顆紅色的珍珠,單用三根捻在一起的黑色的線穿著,她見此微微張開了嘴。 “這個……好大?!?/br> 此時微風乍起,將歸以澤兩側的發輕輕吹起,更顯溫柔幾分,一句話緩緩說出口:“嗯,這么大顆的自然紅珍珠大概世上只有一顆。我見到它的時候就想將它送給你,因為你對于我來說,在這個世上,也是唯一?!?/br> 夕玦被這突如其來的感動不已,長長的睫毛閃了閃。雖然幾天前歸家便送來了大箱大箱如數的聘禮,她也只是在禮儀上看了一眼禮單罷了。卻沒想到他還會特地準備這個禮物。 “我也不知道做成什么好了,你自己想做成什么就做成什么吧?!?/br> 夕玦展開繩子,想戴到脖子上,一邊說道:“不,這樣就挺好的啊?!?/br> 歸以澤很自然地接過去,將繩扣解開,系上了夕玦的脖子。細長的手指在她雪白的脖子上輕輕滑過,夕玦不禁感到心里一陣酥麻。 他從后面緩緩地抱住了夕玦溫軟的身子,雙手握著夕玦的,低頭仿佛在向她確認似的,俊臉離她更近:“我們會在一輩子的吧,夕玦?” 夕玦的心一顫動,隨即輕聲說道:“會的。我們都會的?!?/br> 心里卻余下重重的一聲劃過心底嘆息。 ☆、二皇子 此時,二皇子正在設宴宴請正在談判的匈奴的兩位使者,隨軍出行的小型歌舞團在為他們表演大啟的舞蹈。 一支匈奴使者未見過的絕妙的舞蹈過后,其中一位大笑著拍掌說道:“大啟的舞蹈越來越美妙絕倫了,敝國的舞實在是難以企及??!” 蘇引正坐在左邊的第一個位子上喝著茶,聽到這話,立即放下了茶杯說道:“哪有,貴國的舞蹈深受大漠之風影響,大氣中不乏細膩,我們都想有機會的話再次一睹芳姿呢!” 坐在蘇引正對面的匈奴來使聽了這話,很是受用,微笑著對蘇引作揖,說道:“蘇大人過獎了,兩天后便會看到了,鄙人會為諸位準備好的?!?/br> 此時談判已經接近尾聲,也口頭擬好了文書。只要是在大啟當朝,匈奴族便會一直附庸于啟朝,不必進獻太多的物品,只需一些啟朝沒有的香料罷了。 兩天后,匈奴首領邪蘭單于設宴為此協定的達成而慶賀,不必再像之前那樣緊張不已,大家不覺都已很輕松起來,熱鬧地看著歌舞,把酒言歡。 “宗風,這是我寫的將這些事情通報給皇上的信,你帶一隊人馬,明日先行啟程,報與皇上,路上一切小心?!?/br> “是,大人?!?/br> 見手下腹將王宗風領命而去,蘇引才坐回桌前,放下毛筆,慢慢地呼出一口氣。前幾日形勢緊張,但仍沒正面對峙起來,就這樣雙方用武力僵持了半個月之后才慢慢地又開始繼續談判,轉眼離開京城已經將近兩個月了。 雖然他們駐扎的這塊地方是塊大綠洲,但正值春季,奈何不了白日的沙塵暴風,刮得人心思很亂。他也覺得心中聒噪,自然想早日回到京城,可是這種事情一向急不得。 十天之后。 二皇子一行人終于走到了京城門口,遠遠地就看到有人在 ☆、寧可 寧可研究生畢業本來該留在北京,卻回到家鄉P市,考了個公務員混日子。都是因為宋鎮,卻發現宋鎮竟然三年前就已經結婚,于是從那天起便決定了要等…… 一: 那天他正喝的酩酊大醉。 是她的單位聚餐,雖然是湊份子,但還是不敢去稍微大點的酒店。何況酒店一向也沒有小餐館好吃——P市雖然不算大城市,但小餐館幾乎成片,每家餐館都有自己拿手的幾個好菜。 名字似乎是“順風齋”,是回民開的小餐館,特別小特別舊,還特別偏。但就是非常好吃,位置在P市的北片。去之前單位抽大頭,寧可這孩子一向倒霉,照例是不幸抽到的,和另一個同事一起,大頭掏五十,其他人掏三十。 十幾個人在里間,雖然屋子小非常擠,但一群人吃吃喝喝玩玩,十分熱火朝天,結束時已經十點半。然后是該散的散,寧可家非常遠,之前王巖東是打算將她和林二木送回家的。所以在外面送走了其他同事,就剩下她和林二木還有王巖東。 跑回外間回里間拿東西時,她瞥到外間最角落桌子邊坐著的一個人。 他不能喝,不太能喝,雙手撐著自己在稍微油膩的桌子上,桌上是兩個菜和一瓶P市當地產的白酒,叫“一帆風順”。 她走到桌子前,很嚴肅地,一字一頓地問:“你還記得我是誰嗎?” 那人頭也不抬,幾乎都沒看她,就說:“寧可。你我還能不記得?” 寧是寧,可是可,斬釘截鐵,和數年前一個模樣。他說話一向溫柔的很,但說寧可二字的時候總是從來這樣。 為什么是她,他就得還能不記得? 明明這么多年,明明形同陌路。不,就是陌路。 很……混亂的邏輯啊。 他似乎不怎么能喝,酒瓶里的酒沒下多少,可是人都已經東倒西歪——為什么已經這樣卻還記得她?是不是清醒的時候早就不記得了,醉了卻能記起一個毫無關系的人的名字? 酒果然是,能讓人昏了頭的東西。 她一邊難過一邊想,原來不是聽到我愛你,也不是拿獎金,被一個人記得也可以成為她這世上最開心的事。 寧可說:“你喝醉了,就沒人管你了。我還是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