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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跟湯又有什么關系?“那你知道你為何神格不穩,沒有自帶的天才地寶么?”“請上仙明示?!?/br>“因為你沒有填完坑?!泵掀庞值?,“坑底讀者的怨念拉扯著你,扣住了本該屬于你的天才地寶不讓你成神。除非你親身上陣將劇情走完,否則永遠就只能這樣過下去?!?/br>莊向晨:“……”我擦節cao呢?!誰家讀者這么兇殘讓作者死了都要被扣住衣服只能裸奔!說好的生死遁為坑文界第一大利器呢!全都是黑米分吧你們!還要不要臉了!不過……那個“親身上陣”又是什么意思?“就是要你自己去真實的文中去推動劇情的意思。因為你死的太早,很多炮灰的存在其實都不夠穩定,若想完完整整的跑完劇情,你就必須去代替他們?!泵掀趴炊怂难凵?,“隨機進入你曾經坑過的一本書,控制他們嚴格按照劇情規劃前進,當此書成功結局的那一刻,你就能夠回來了,懂么?”“懂了!”“那你去吧?!?/br>說完她抬起一腳,把莊向晨踹進了湯里。第3章林中野狼(一)“救命啊啊啊啊啊啊啊——”莊向晨猝不及防下一頭栽進黃湯,只覺得吾命休矣,緊緊閉上眼睛準備迎接guntang的開水。然而就在他快要接近水面的剎那,一股龐大的吸力從下方傳來,像是開啟了一條神秘的隧道,黃湯避開,他在其中旋轉著下墜,很快就失去了知覺。孟婆站在隧道的最高處向下看,只見隧道口從出現第一縷光開始變得越來越大,逐漸露出其下的景象。就如同站在云端俯視大地,莽莽蒼蒼的森林,古色古香的亭臺樓閣,越來越近,甚至是大街上奔跑的駿馬和行走的路人,都一一顯現出來……“不好!”孟婆臉色大變,猛地一揮袖子,砰一聲卷起大團云霧,埋住了整座奈何橋。煙霧散去,原本站在這里的佝僂老太太已經失去蹤影,只剩一鍋恢復原樣的黃橙橙的湯,和地面上孤零零躺著的長柄石勺。片刻后,又是兩聲爆響帶煙霧特效,閻羅王和判官憑空出現了在孟婆原本待著的地方。閻羅王揮揮手將還在無意識向前傳送的鬼魂隊伍停下,判官則彎腰拾起徹底碎掉的長柄勺,表情顯得有些奇特。“居然就這樣把這尊瘟神給送走了……”“是啊,就是只怕他若盡快解決了這事,還要再回來?!?/br>奈何橋下,忘川之水滔滔不歇,渾黃的波濤帶著一種奇特的韻律向流淌,卻沒有絲毫的水花。半透明的鬼混們排成長隊表情麻木地行走著,直到碰到閻羅王設置的結界,最后疊成一種淡灰的顏色。兩人相視一笑,露出心照不宣的猥瑣笑容。地府發生了什么事,莊向晨是完全不知道的。這時他正懷疑孟婆是不是直接把他扔進了一只嶄新的滾筒洗衣機里,大功率,低耗能,轉速高,等再見天日的時候,都已經暈得連吐都吐不出來了。緊接著就是高空跳傘——沒有降落傘的那一種。莊向晨以自由落體運動直線下墜,穿過白云穿過小鳥穿過樹梢和綠葉,最后……突然間錯亂。只聽“滋——”的一聲,就像是一臺信號接收不良的電視機,眼前所有的景象都開始扭曲起來,最后隨著一聲爆響化為空白。怎么了?莊向晨心里無可抑制地恐慌起來,周圍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他像是懸浮著,卻又像是在下墜……下墜……下墜……一到黃光猛地破開空間,籠罩在他身上。有人在他耳邊大喝一聲:“抱元守一,穩定心神!”我聽不懂??!莊向晨正想咆哮,身體卻自發的動起來,一股狂暴的能量從下腹丹田處沖出,沿著四肢百骸蔓延。束縛著他的白色突然間破碎了,先前那道黃光帶著他沖了出去。“北風那個吹,雪花那個飄啊——”莊向晨滿臉悲痛地趴在雪地里,滿身灰白色的長毛在寒風中亂卷。他媽的穿越就穿越,為什么他會變成一條狗!這地方一看就是人跡罕至的深山老林,說不定還是一只沒人要的流浪狗。他回頭看了眼自己灰白的身軀,心里想著這身體估計也該老死了,看這毛都白了。說好的拯救劇情呢?一條要死不死的老狗怎么拯救劇情?孟婆坑我!不過話又說回來,這情況應該不是孟婆故意的。他還記得那片刻如同空間錯亂的感受,還有最后救了他一命的那道黃光。對了,黃光……那到底是孟婆分出的仙力還是干脆就是她本人?若是本人,那她是不是也和自己一同來到了這個未知的世界里?莊向晨立刻振作起來,如果孟婆真的也來到了這里,肯定要過來找他的。就算是沒來……沒來的話,他也只能就這么湊合著過了。收拾好心情,莊向晨莊向晨慢慢從地上爬起來,試著往前走。兩條腿都走過,四條腿自然也不在話下,除了一開始有點踉踉蹌蹌之外,他很快都能在及肚子深的雪地里小跑了。大雪伴隨著狂風在林間呼嘯,莊向晨小心翼翼地跳過帶刺的灌木,繞了幾圈后,很快找到幾行野雞野兔的腳印,順著方向追了過去。人是鐵飯是鋼,一頓不吃餓的慌。他現在雖然還沒有感到餓,可至少也得先存點兒糧食,否則等真餓的發慌腿軟,憑他這都市長大,五體不勤的人類技術哪有可能逮的著任何活物?↑↑↑他并不知道,若是在食物貧乏的情況下,很多大型食rou動物都會在很遠外循著血腥味追來,那種情況下,他這條“老狗”壓根就不可能保得住自己的食物。幸好今年是個豐年,山腳下幾個村子里都存上了足夠過冬的糧食,幾乎沒有什么人選擇冒險進入這片野狼出沒的山林里打獵。而同樣的,沒有了人類的禍害,這里野雞野兔不說滿地都是,也實在是不少了。莊向晨很快撲住一只小兔子,咬著脖頸把它給叼起來。這只兔子渾身上下的毛發都是雪白雪白的,要不是他本來就是循著腳印追過來,再加上變成狗后眼力直飚5.0,還真不一定能發現的了它。這時,莊向晨嗅到了一股血腥味。不是來源于他口中的兔子,而是他左前方很遠的地方。他猶豫了一會兒,還是決定先把嘴里的吃完再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他也已經發現自己的失誤了,這么遠的情況下他都能聞到那邊傳來的氣息,那別的食rou動物呢?用腳趾頭想想都知道,這會兒恐怕已經有別的競爭對手發現他和他的兔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