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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便得到了對話的掌控權,一笑一言都游刃有余,尬聊了就用笑掩飾過去,笑得好看就夠了。 “喜歡什么類型的男生?” 聽到這個問題,鐘嵐不由自主地想起前幾天跟輕歌說的‘特別喜歡處男’。 咳,調侃而已。 她偏了偏頭,不太想在這個話題說下去:“沒特別喜歡的,暫時還不想談戀愛?!?/br> 因為她變美了而來獻殷勤,這是一直沒變的現實社會規則。 只不過,這次她是規則的受益人,是以欣然接受,舉杯以水代酒,敬各位一杯:“謝謝,總有機會的?!?/br> 謝謝你們今夜如此喜歡我。 第54章 054 十二點的時候, 各人都醉得差不多。 啤酒難醉人,也架不住他們一瓶一瓶的喝, 輪個去廁所, 鐘嵐埋頭解決完一份烤茄子,柔軟茄rou撒滿了孜然, 入口即融, 挾帶著guntang軟rou席卷舌面,最后吃的都是口感, 味道全是一樣的辣椒孜然。抬頭的時候,所有人都是半醉狀態的傻笑。 好聽的說話聽夠了,烤茄子過后八分飽的鐘嵐決定先行離開。 她嵐不想久留,等全醉了, 肯定有人要哭。 上輩子, 她就是那個在角落盯著顏清文, 酒勁上來就想哭的人。 “我不太舒服,先回去了, 你們玩吧?!?/br> 在一片挽留聲中,顏清文站起來:“我送你回去?!?/br> 鐘嵐擺擺手:“你繼續玩吧, 你不在, 他們都沒意思?!?/br> 她說的也是實話,和在校時游離在人群外的她相比, 顏清文才是慣常的風頭人物,倆班都是他的好朋友,一瓶娃哈哈梗能鬧半天。她記得, 上輩子等女生再喝多一點,場面就會變成輪流表白訴衷腸,而被女生表白得最多的,就是顏清文了。 誰都能提早走,就他不行。 顏清文垂死掙扎:“我送你回去,再回來也一樣?!?/br> “家里管得嚴,我答應了我爸來接我回去,不用客氣啦?!?/br> 將親爹亮了出來,想送佳人回家的少年們也沒詞了。 “那你到家在扣扣上告訴我,我好放心?!?/br> 這也是沒意義的舉動。 “唔,”鐘嵐眸光溫溫,不再拒絕這個小小的關心,答應了他:“好?!?/br> 她提前撥了電話跟爸爸說,這時已經走到門外了,只是不想打擾女兒的聚會,在外站著,往里張望。她放下在活動前說好的餐費,走到外面,挽起爸爸的手:“爸,回去吧?!?/br> “不再玩一會嗎?” 對現在的小孩兒在外面得玩到什么時候,鐘父心里也沒底,原以為十二點已經很晚了,只是往里張望的時候,發現女兒的同學尚在喝酒說笑,半點沒有要回家的意思,就她一個走了:“都是散伙飯了,晚一點回家爸也不說你,要回去繼續嗎?” “嗯,不用了,困了想睡覺?!?/br> 鐘嵐將頭輕輕挨在他肩上,仰起臉看著天空,星光閃爍。 “爸,你請假陪我去大學報道好嗎?我一個人會怕?!?/br> 鐘父愣了一下。 他不喜歡請假,閑著就渾身難受,一家子的重擔壓在肩上,總想爭分奪秒地賺錢,這周工地有活,他是想天天去的,不過…… “好,爸陪你去,別怕?!?/br> “叫上mama,我們好像沒一家人去旅游過吧,趁這機會好好玩一玩,然后等我每年暑假回來,再挑地方去玩?!?/br> 鐘嵐侃侃地說著旅行大計,去哪里都無所謂,她現在手頭上有活錢了,想帶爸媽去旅游玩樂,也不用緊巴巴地憂慮著預算,或是怕中途看上了什么買不起憋在心里難受。在她久遠的記憶中,爸爸的車禍是在上開學前一周發生的,仔細日期記不清了。原本打算用阿瑞斯送的結晶讓爸爸生點不痛不癢的小病,在家里休養一周,后來轉變了一下窮人思維,就決定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 她現在已經不是捉襟見肘的小白領了。 到家前,鐘嵐長吁一口氣,唇畔揚起笑。 有錢真開心。 碼字的開心,幾乎都源自于錢,她每次敲鍵盤時都心懷感激,正是因為這一行的興起,才使得她能用興趣養活自己,帶來了一切。是夜,跟顏清文發了一條到家的扣扣消息后,她便早早歇下了,耳畔猶是高中同學的歡聲笑語,不知當她在被窩中入睡的時候,他們是否對酒當歌。 她不想玩得那么晚,第二天還要起來碼字,宿醉和晚睡對需要保持高手速的職業寫手來說都是大忌。 讀者給了她高額收入和名氣,鐘嵐自然要以最佳狀態寫下的作品來回報。 早睡早起,健康碼字,從她做起。 翌日自然醒的時候,鐘嵐打開群組,發了一條消息,惟一清醒著的顏清文,大抵喝了一晚上的娃哈哈,回復她:‘我們去了KTV續攤,有些在睡覺,有些還在唱:(’附了一個扁嘴的表情,可見嚴以律己的顏少年,被鬧得很生無可戀了。 回復了他一句加油,她便打開百度,搜索S市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現在沒有數年后那么方便,一個美團走天下,凡事尚須親力親為。她已經許久沒有這種體驗了,倒也挺開心的──不需要緊巴巴地考慮性價比或是預算,那旅游的預備會快樂許多。 做好預備后,鐘嵐才打開文檔,掛著作者扣扣號,敲了敲封輕歌。 鐘狂:起了嗎?拼字? 封輕歌:?當然起了,你484看不起我,來來來,戰起在真正加上鐘狂的扣扣之前,他單純從外界的傳聞中想象這個人,有許多標簽:狂傲、目中無人、更新勤快、很會寫單章……等等,在真正認識他本人之后,這些標簽都化為了天邊的浮云,只剩下簡單的三個字── 觸手怪! 不是人!拼字狂魔! 封輕歌勝負心很強,沒辦法拒絕別人的挑戰,心態也好,輸了不就重來唄,于是鐘嵐每次想起來敲他拼字的時候,雖然知道勝利希望渺茫,每次還碼得手累,最后還是忍不住應戰了。 每問必應,她一個自己安靜碼字也很開心的人,也習慣了每天敲敲他。 放眼全終點,現在關系最好的應該是跟的讀者了,每天互相踩踩,最關心的問題是‘你家狂大找我們家輕歌拼字了嗎?沒有的話,提醒狂大快找他吧,我們還在等著今天的一萬字呢!’態度和氣得不得了,壓根吵不起來,和樂融融。 讀者恐成最大贏家。 而這種盛景,最難受的人,莫過于封輕歌的編輯迷豆了。 一個是他羨慕嫉妒恨的同事手底下的作者,一邊是自己最拿得出手的小神。 要不是他那天多嘴,說了一大堆,兩人怎么會認識?但到底是哪一出,讓他們關系突然變得這么好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