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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崑哥,你剛來這個城市就這么有面子?,我們來可得預定,這里的服務員出名地“臭拽”。他這么一鬧,大家都不由地重新打量過來,雖然依然是嘻嘻哈哈,目光里卻有點不一樣的東西。 光線暗了下來,我縮在一角,沙發很軟,剛剛好陷進去,正是我喜歡的。音樂響起,大家進入角色,有幾把嗓子真的還不錯,唱的多是情歌。一首一首細細聽下來,我有些傷感,很久沒有這么熱鬧過了。 自年少時起,我就超享受這種感覺:身邊每個人都在興高采烈喧嘩嬉鬧,光線迷離,我則靜悄悄地躲在一角,不動聲色旁觀,理直氣壯地想著自己的心事,不知道為什么,特別有安全感。 現在重溫這種久違場景,有種奢侈的憂傷慢慢沉浸過來。大家正在鬧吉娜和詹飛合唱情歌,不知道是因為室溫還是興奮,吉娜的臉色紅撲撲的,詹飛倒是落落大方。兩個人開始合唱“明天我要嫁給你”。一群人湊趣地起哄,我靜靜看著她們,享受著這種鋪天蓋地的喜慶。雖然我知道終會曲終人散,但就是因為知道,反而更貪戀這點熱鬧。 趁著大家不注意,我偷偷脫了鞋子,換了個更舒服的姿勢徹底陷進沙發里??上]多久,吉娜就追過來了,纏著我要我點歌唱。我百般拒絕,可惜她一片熱誠,百折不撓。最后竟吸引到大伙的注意,七嘴八舌地來勸我,鬧哄哄的吵得我頭暈,我知道他們好意,怕冷落我,一時卻也找不到話來堵他們,情急之下,我跳起來指著旁邊優哉悠哉看笑話的崑哥,氣急敗壞地道:“他不是也沒有唱嘛,不要總是鬧我了?!?/br> 這下大家的視線成功地轉移過去了,宋明叫到:“對啊,不是你提議來的嘛,怎么一首都不唱???”崑哥沒理他這茬,只是看牢我,不緊不慢說:“我唱了你是不是就唱?”眼中居然有挑謔的意味。我的孩子氣一下子就沖上來了,脫口而出,“唱就唱!”話一落,大家就集體歡呼鼓掌,我意識到自己把自己趕上架了。 崑哥選了一首非常古老但經典的英文歌曲——卡薩布蘭卡(CASABLANCA)。旋律緩緩下來,他開口唱: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Watg Casabnca Back row at the driving show In the flickering light 他的聲音很出彩,一開嗓就如寶劍出鞘,光芒乍現,鬧哄哄的包廂就一下子安靜下來。他的聲線低沉磁性,令人震撼的是他歌聲中的透出的傷感,那縷傷感很清淡,像是旁觀者在講述別人的故事,可就是這淡淡的憂傷偏偏又能牢牢纏繞住每個人的情緒。連那流淌閃爍的燈光都變得安靜。 忽明忽暗的燈光中,崑哥表情出奇地柔和,側面可以看到他很堅毅下巴,略方,帶著剛剛刮干凈的青色胡茬,竟說不出的性感。 恍惚間,他已經在結尾了: “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nca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h Please e bae In Casabnca” 歌詞是在刻骨銘心地召喚愛人的歸來,可是他處理得非常特別,沒有情到濃處時的竭力呼喚。而是壓低了聲音,狀似無所謂,卻有款款深情和期待流淌出來,讓人格外動容。 尾音一落,包廂里的掌聲一下子炸開了,連宋明都一臉詫異,一聲接一聲叫echo。 熱鬧間,一聲高昂清越的口哨聲橫空劃過,硬是壓下了所有的聲音。大家回頭一看,包廂門口不知道什么時候出現了位陌生年輕男子,一雙桃花眼,穿質地良好的深灰羊絨衫,出奇熨帖舒服。此刻他半倚門,身段風流,似真似假地拍手叫好。 身邊有人“呀”了一聲,小聲說:“好像是這家的老板,都說神龍見尾不見首,怎么驚動他了?”聲音雖小,但已經足夠讓周邊的人聽到了,在大家面面相覷的時候,機靈的宋明早一個箭步邁過去,熱情地寒暄。 桃花男子卻并不搭話,徑直看著崑哥:“小哥,從十幾年前你大學畢業喝醉到現在,你可是第一次開金口啊,是誰這么有面子呀?”言辭間竟無限地親熱熟稔。 崑哥微微一皺眉,帶點不耐煩的語氣:“該咋忙咋忙去,今天怎么這么閑?” 桃花男子一步三搖進來,大搖大擺找了個舒服的位置坐下,環視周圍,仿佛才看到大家似地說:“別介,你的朋友不就是我的嘛,大家盡管玩,我請客。能讓我小哥跟著一起來k歌的,必然都是摯友?!?/br> 崑哥沒接他那茬,卻直直看著我,做出請的動作來。我頭皮開始發麻。這么大的場面,這么奇怪的氛圍,這么強悍的對手,我這湊的是什么熱鬧??? 仿佛看出我的退卻之意,崑哥慢條斯理地開口了:“童青,咱們剛才可是有人證物證的??!” 他第一次開口叫我全名,“童青”兩字卻脫口而出,叫的自然而親切,仿佛已經叫過千遍萬遍一般。 大家的目光,包括桃花男人,刷地一聲像聚光燈一樣投射過來。這下我不僅頭皮發麻,整個身體都微微有點顫抖。從小,我就不喜歡出風頭,太多人的關注讓我覺得自己象動物園的猴子一樣。但是骨子里的好強讓我更討厭自己失控。 深深吸一口氣,我痛快接過麥克風,起身去坐到離屏幕比較近的一個高腳轉椅上。沒想到,之前只顧看熱鬧,站起來才發現自己還光著腳。實在沒有勇氣在聚光燈一樣的目光下去穿那繁瑣的鞋子,我干脆心一橫,硬著頭皮假裝再自然不過地赤腳走了過去。 其實我并不怕在眾人面前唱歌。我有一把好嗓子,聽過我唱歌的人都說我的聲音像一匹絲綢,華麗卻又流水一樣柔軟光滑。大學時的我也因此在大大小小的晚會上著實風光過。大三時還學人家組了個小小的樂隊,輪流在不同高校開演唱會??茨贻p的觀眾臺下揮舞著熒光棒,揮霍他們年輕的熱情,鼓掌,吶喊,合唱,虛榮心曾經一度得到極大的滿足。 只是從后來某一刻開始,我再也不上臺,再也不愿意在人群前開口了。我明白,那大抵是因為李銘。他叫囂著幫我組樂隊,熱情澎湃地為之奔波,月光下出奇溫柔地吻我。但,也同樣不落俗套地,傷得我血rou模糊??赡芤彩亲源艘院?,我開始害怕所謂愛情,那愛情太炙熱,太容易讓你燙傷。后來我信小橋流水,我要的感情只要60度就好,可是魯瑞,我一直以為對于自己來講是再合適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