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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第一天晚上,沈瑜親自下廚,給兩人做了一頓豐盛的晚餐,結果不小心把兩人吃撐了。 兩人便商量著去樓下散步消食。 小區就算是位于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還是有擁有著不錯的綠化環境,兩人沿著小路走一圈,發現還太夠,就繼續走,結果就意外地撞見白慕晴和黎遠輝從小區的某棟樓出來,樓下燈光明亮,沈瑜和沈霄站在暗處,輕易看清他們兩人的模樣。 那兩人都穿著家居服,看起來也是下樓散步的。 沈瑜問沈霄:“黎總是離婚了嗎?” 沈霄說:“沒聽說,應該是把白慕晴當小情養了?!?/br> 沈瑜心想,這白慕清果然還是不死心,自己條件明明挺好的,還要給黎遠輝當小情,明顯是沖著黎遠輝的家世背景去的,上次沈霄當著黎遠輝的面,把白慕晴的目的說出來,看來那黎遠輝是沒打算信了。 也不知道這一次,白慕晴的目標是司徒逸,還是沈霄?? 作者有話要說: 啊,今天又有事出去一整天,估計沒法趕第二章,好累,實在抱歉,我已經欠了好幾更,明天一定補上!TAT!因為明天我肯定沒事了??! 下一章先別買,我要替換的,為了保全勤,見諒 —————————————— 感謝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藍色心情 2個;離情、我有呆毛讓我做主角、嚶嚶怪、鬼燈 1個;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 素手執青 105瓶;一期一會aini 10瓶;被怪物包圍的小仙女 3瓶;小仙女的豬精、33128058、妖小熙、伊梓、女漢子的妹紙 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100 ☆、第100章 新房子離學校近, 開車過去不到15分鐘, 若是早上有課, 沈瑜便不用像往常那么趕,沈霄去上班更近, 走路都能很快到。 沈瑜覺得住這邊還是挺不錯的,她甚至在考慮要把哪間房改成李叔的臥室, 這樣就能讓他過來一起住。 可當她將這想法告訴李叔后,李叔卻拒絕了,“你們年輕人, 會喜歡住那邊, 也是正常的,但我年紀大了, 還是想要個安靜點的環境,再說,我這院子里種了這么多蔬菜,每天要澆水可忙了?!?/br> 沈瑜無奈, 也只能作罷, 想著以后兩邊都住一住就好。 每天不用早起趕上學趕上班, 也有個壞處,比如總會在半夢半醒間, 被沈霄抓起來做運動, 也不知道他怎么會有那么旺盛的精力。 六月份的天亮得比較早,沈瑜自從搬到新房住,就偷懶不起來晨練, 也不是她故意偷懶,主要是每天入睡前都會被沈霄抓著做運動,而且一做就是好幾次,每次都折騰得她沾枕就睡。 之前在別墅那邊,家里還有李叔還有二哈小白,沈霄才沒那么猖狂,每次跟她親熱,都是等回房關上門,才敢發!情。 可現在不一樣,家里就他們兩人,每天回到家,一關上門,就是他們二人的世界,沈霄發!情的地方,就不只限于臥室,客廳、書房、健身房,甚至是廚房,都已經淪為他折騰人的戰場。 反正只要是他想,就總有辦法把沈瑜吃到手。 沈瑜一開始還有垂死掙扎一下,可多做幾次后,她竟也習慣了,每次都任由他胡來,興趣來了還會很配合,每次都能把沈霄撩到差點流鼻血。 其實她也是挺享受目前這種輕松甜蜜的戀愛感覺,沒有其他煩惱,每天只有兩人親昵的互動。 這應該算是他們談戀愛以來,過得最安穩的一段日常了,她心里覺得高興,才會寵著他,任由他胡來 這兩天沈霄忽然迷上健身房py,拉著她在各種器械上挨個試,把沈瑜都試出心理陰影來,然后打死也不愿意進健身房了。 但就算她不想早起,沈霄也不會讓她安穩睡懶覺,每次他去健身房鍛煉完,洗完澡后,又會鉆進被窩里sao擾她,然后等做完,兩人又是滿身大汗,再一起再洗個澡。 “你每天早上都要洗兩次澡,不煩嗎?這樣洗下去,是不是要脫皮了?!” 沈瑜穿著一身浴袍從浴室走出來,沈霄跟在她身后,身上只圍著條浴巾,聽完她的話,他說道:“那我以后運動完直接上床,然后做完再去洗?!?/br> “不要,一身臭汗我才不和你做!”沈瑜嫌棄地說,“我的意思是,早上這次床上運動,我們可以不做的!” 沈霄搖搖頭,說道:“一整天這么長,不先吃點甜頭,接下來要怎么過?” 沈瑜被他逗笑,“那之前沒做的時候,也不是照樣過?” 沈霄煞有介事地說:“那不一樣的,沒嘗到甜頭的時候,不知道它有多甜,嘗過后上、癮了,可不就得天天吃?!?/br> 沈瑜瞪他,“歪理!” 等她坐到化妝臺前,沈霄便上前接過她手里的毛巾,仔細幫她擦頭發,然后再拿吹風筒給她吹頭發,這也是他日常最愛做的事之一。 兩人相處,就是在平淡的日子里慢慢磨合,直到找到最舒服的相處方式。 沈瑜覺得,目前這種狀態,就是最完美的狀態。 兩人不再為其他事情折騰,沈霄不會再輕易犯病,他看來就跟個普通戀愛中的男人一樣,每天只想跟她膩歪在一起。 不過一想到跟他們同小區的白慕晴,沈瑜心里還是會隱隱地擔憂,黎遠輝個人能力一般,但白慕晴卻愿意屈就當他的小情,無非是看中黎遠輝身后的勢力,她肯定還是想搞事的。 原著里,白慕晴是利用沈霄的能力,跟司徒逸斗個你死我活,現在沈霄的生活已經完成脫離原著軌道,那白慕晴想掀出點風浪,就得換個對象,可沈瑜覺得,她找上黎遠輝,也是不太明智的選擇。 因為沈瑜早上有課,兩人吃了早餐,就收拾東西出門。自從跟李叔學過廚藝后,就沈瑜現在的手藝,要應付兩人的日常三餐,問題不大,但其他家務,沈霄還是堅持讓鐘點工來做,這樣就算過日子,也不會被一堆家事所累,算是在沈霄的接受范圍內。 將沈瑜送到學校,沈霄便對她說道:“我今晚有個應酬,應該沒辦法早回,你自己先吃晚飯,不用等我?!?/br> 沈瑜點點頭,隨口問:“還是跟曲總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