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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房子都好幾套了,那聰聰還沒呢?!睆拇?,耿秋不再浪費口舌和兩老說起有關耿聰的任何話題。就比如,這次回去,爺奶特意拿出小弟弟去國外旅行時帶回來的物品,說小孫子有多么記掛著兩老。他也附和著說了兩句,其實誰都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他那個年方十歲的小弟弟眼界高著呢,從小養的精貴,人家可是香港戶口,多半時間都在港生活,和他媽兩個jiejie一樣,萬分嫌棄鄉下的兩老,甚至巴不得他們快點死掉。因為這兩老和那孩子的媽很不對盤。老兩口去一趟兒子家,總要和媳婦吵一頓,因為媳婦總覺得兩鄉下老人家,搞一大堆亂七八遭的東西來把自己家都弄臟啦,弄得沒品味啦,又記恨兩老嫌棄她女兒啦,等等加在一起。以前沒小兒子的時候,這女人不太敢和老兩口鬧,反正也不住在一起,一年到頭能見一面都不錯了。大家還能裝裝和氣??涩F在不同了,人家有了兒子,特別是這個兒子還特受父親與爺奶的看重,那底氣可是足足的,所以雙方每次見面都是一場災難。這兩老已經七十多了,身體還硬朗的很,脾氣有時也挺大的,五十多歲已經是大老板的兒子,也會被他們開口就罵,舉著棍子就抽的。耿爸雖然與老兩口不親香,但怎么說也是自己的父母,老人生氣的時候,也得低頭認錯呢。所以為了不讓耿秋分得家產,后媽讓小兒子時不時的在老兩口面前秀一下,表示記得爺奶。就是為了讓爺奶發話多分家產,附帶擠對耿秋。耿秋的老爸,這些年混得越來越好,給大兒子的這些東西,對他來說真不算什么,但架不住兒子大了,并且一副越來越優秀的樣子。也不知道是耿秋命好,還是他后媽手段高超,反正他爸在外面沒能留下種。雖然耿爸現在才五十五歲,但他那身體早就在酒色與繁忙的工作中淘得差不多,但小兒子年幼,女兒又不得寵,后媽生怕他會時不時再想讓大兒子來身邊做事,培養他當接班人。所以后媽這些年拚命的阻擋他進公司做事,并不停的設計與抹黑他,為的就是這大筆的家產。大學畢業后,耿秋也曾進過公司,一進門就被后媽的人狠陰過幾次,搞得灰頭土臉的。等到他抖擻精神想好好表現的時候,他爸哪里看得上兒子,只認為他丟了自己的臉,干脆把兒子扔在角落里自生自滅。在后媽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枕邊風,再加上小兒子在一邊賣萌撒嬌之下,他爸算是徹底遺忘了大兒子。耿秋后來干脆離開了公司,聽他爺奶的話回到了老家省城。一來算是圓了爺奶怕他和耿聰爭家產的心愿,最重要的是他考慮到兩老年紀大,需要有人就近照顧兩老,反正他也心灰意冷了,正好離那家人遠遠的。☆、第3章接生耿秋又不愁房子車子也不愁升職加薪的,干脆賦閑在家,當個米蟲。人怎么說也是名校畢業,又在他爸公司里混了一段時間,經受過洗禮,多少也有兩把刷子。他要是實在閑得發毛了,隨意接點活做,也能賺個生活費。其實他也不差生活費,他十八歲之前每年生日過年過節,在學校得了獎什么的,名目多多,每次都能得到一個大的紅包,雖然這些都是爺奶要求他爸做的,老人原是拿這些當借口,讓兩父子增加些父子情的,誰知道會演變成簡單粗暴的金錢關系。這些錢全部存在他名下,光這筆錢就不是小數目,這些錢隨著他爸的資產而一直在增長,一開始一年就萬兒八千的,后來是一筆就是幾萬,偶爾他爸心情好了,手指一松,十萬二十萬就到帳了。這些錢都由專人打理,每年都有不錯的紅利。他又不象耿聰三姐弟那樣,從小就過慣了土豪生活,天天燒錢燒習慣了。從小由山里老農養大的孩子,本質上還純樸著呢。再說了他名下的產業對大多數人來說也不算少,日子過得還很逍遙。他雖然男女關系混亂,但那都是你情我愿的把戲,雙方各取所需,好的快也散的快。他又不會去做,一擲千金買笑的事情,包明星捧情人的事情,更不會為了爭個情人去做打架鬧事甚至殺人放火的事情。他能給小情兒也不過是十萬八萬,多的不好意思,他才沒那么會花錢。更別談車啊房啊什么的,所以那些想在他身上獲得大好處的人,很快也會自動退場。可是這樣的日子過慣了,他早就不相信愛情了,他偶爾也會考慮自己是不是會孤獨終老,一輩子一個人過?就這么胡思亂想著,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升起來時,耿秋才把這些往事全部扔下,從此以后,他決定不再想這些事情了。爸爸雖然這般,但沒缺他的錢,況且父母偏心是癌癥,沒得治,他都快三十了,還有什么好妄想那從來就未得到過的父愛呢?爺爺奶奶吧,還是他心目中最親的人,就算他們的心已經偏向耿聰了,他早就已經不計較了。老兩口可是這世上對他最好的人。他決定了,現在開始,去找一個能夠與他共同生活的人,去組一個完全屬于他自己的家庭。以前的那些個紅花也好,綠葉也好,從此都是路人。是的,這家伙是個雙。其實一開始,他應當還是喜歡女性的。但是被他那后媽惡心到了,后媽曾經弄了個女人來算計他,當時他年輕,一下子跌的不輕。從此之后,對女人有了心理陰影,覺得所有接近他的女人都是后媽派來的,于是他開始游戲人間。不談感情,不相信愛情。耿秋在火上烤熱了火燒餅,在河水草草洗涮了一下,就著紅牛礦泉水搞飽了肚子。又開始堅持往前走,他現在不得不慶幸,自己穿的是結實的小腳牛仔褲與中邦運動鞋,他把褲腳直接塞在襪子里,以防蟲子咬。因為腳下完全沒有路,他都是直接踩在枯草上和泥土石塊上的,一步一個腳印的前進著。這種走法,其實一天也沒能走多遠,所以他的腳還沒有打起泡,只是雙腳累得荒。在耿秋以為自己又得在山林中孤獨的過一夜的時候,他終于發現了有人類的蹤跡。沿著一條明顯有人踩出來的小路,他發現了一座孤零零的新墓,新墳很是顯目,上面堆滿了大大小小的石塊,很是結實,墓碑上只寫了四個字。秋哥之墓。新墳四周有很明顯的人為痕跡,而且幾棵大樹上,都留下了幾個明顯一致的傷痕,就象是個記號一樣。“有墳,應當不遠處會有人住?!惫⑶锇档?,他想一般只有在意死者的人,才會安葬死者并立碑。有了希望,耿秋不由的加快了腳步,突然一陣呻8吟聲時斷時續的順著風聲傳來,一開始他還沒聽清楚,直到那呻8吟聲象哭聲一樣清晰的傳來時,他覺得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