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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出門第十四章。出門百里悠最終還是和林云箏一起出了門。盡管,看少女的意思,她明顯不想讓他也跟著去買菜!林云箏的顧慮顯然是正確的。走在有些絮亂擁擠的菜市場內,百里悠的身影就好似一道優美的風景線,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卻偏偏,他那獨特的氣質與現場的環境顯得是那樣的格格不入。他就好似本應該坐在高檔場所悠閑的喝著咖啡的貴公子,舉手投足間都帶著一份從容和尊貴。這樣出色的俊美少年,平日里只知道斤斤計較的賣菜大嬸們何時見過這樣的人物,豈有不看呆了的結果。“喂,大嬸,大嬸,你的青椒怎么賣?大嬸?”喊了好幾道,結果對面的中年婦女眼睛依然死死的盯著自己后面,林云箏有些氣悶的同時不由深覺她哥現在的魅力果然是深不可擋,就連這樣大年紀的大媽都抵不住。“大嬸?”“啊,什么?”“你的青椒怎么賣?”在籃子里挑挑揀揀,林云箏一邊頭也不抬的問道。“五塊錢一斤?!辟u菜的大嬸雖然回過了神,但她的目光卻是不時的偷偷看向少女后邊站著的百里悠。她活了這么大一把歲數了,還是頭一次看到如此漂亮的孩子呢,多看幾眼不吃虧。“五塊錢?”林云箏突然回過頭:“哥,我們多買一點青椒吧,你以前不是最愛吃青椒炒rou么,我們多買點回去放在冰箱里。家里冰箱里什么菜都沒有,先買在那里存著?!?/br>“好,就依你?!卑倮镉瓶粗倥?,溫柔的笑了。林朝歌喜歡什么他不知道,不過他倒是不怎么挑食。只是對于自己喜歡的就不著痕跡的多吃點,不喜歡的就少吃點而已,卻是從來都不會讓別人摸透他的喜好。這也算是他在百里一族生活了二十四年養成的謹慎習慣。那里,可能稍微不慎,就會死得不明不白。嫉妒他的人,從來不乏少數。“那,大嬸,給我一個袋子?!?/br>“好嘞。小姑娘,這是你哥???長得可真是俊俏。這樣吧,既然你們要多買些我的青椒,我可以稍微給你們算便宜點,四塊五怎么樣?這已經算是最便宜的了,要知道大嬸我以前可是從來都不說價的?!?/br>“那就謝謝大嬸你了?!?/br>果然,長得好看就是吃香,連買個東西都占便宜。這在以前她可是從來都遇不到的好事。須知菜市場里賣的東西本來就要比超市里便宜一些,賣菜的人賺的也不過是一點蠅頭小利,連一毛兩毛的都最是計較,哪里會有今天這樣好說話。這一路走來,她買的那些菜可是都便宜不少呢。沒想到,老哥如今模樣大變樣了不說,就連人氣也蹭蹭蹭的直往上漲。“大嬸,我挑好了,你稱一稱多少錢?”把東西遞給賣菜的大嬸,稱著這個空隙,林云箏轉過身挽住了身后百里悠的手臂。“哥,我們等會兒去買rou吧,看你臉蒼白的,肯定是這幾天沒有好好吃飯,我非得給你補回來不行。對了,除了青椒,還要再買些生菜萵苣青瓜之類的,這些都是哥你最愛吃的?!?/br>百里悠看著忙忙碌碌的少女,頓時有些哭笑不得。即使他沒有環顧四周,百里悠依然感覺得到周圍那些人落在自己身上的視線。這在以前他作為百里悠的時候可是從來都沒有過的待遇。那個時候的他不過長相清秀,放在眾多百里一族那俊美出色的人當中,自己就好似黯然的丑小雞,誰還會注意到他?不,應該說有一個人的視線從來都沒有看過別人,至始至終都在關注著他的喜怒哀樂。他的二哥啊,也不知道他現在在做什么?知道自己死在了試煉之地后,他的二哥是不是對自己很失望?“哥,走,我們去那邊買rou?!睕]有注意到身后少年的異常,林云箏提著買好的青椒,一把拉過百里悠向前走去。第十五章雌雄同體(1)第十五章。雌雄同體(1)不得不說,有一副顛倒眾生的好相貌的確好說話很多。在看到自己手里提著的rou不僅沒有往常的缺斤少兩,甚至還多出了額外的那么一點后,就連林云箏這個自詡小美女的人都有些嫉妒了。想到剛才那個賣rou的青年看著她哥的那副憨厚傻笑的模樣,林云箏就有些怒其不爭。你說你傻笑個什么勁兒,她哥就算再怎么的漂亮,那也是男的,又不能娶回家當媳婦。“我們回去吧?!笨粗掷锾嶂谋姸鄸|西,大包小包的,貌似想買的都買齊了后,百里悠看著身邊的少女,溫柔的說道。“好,我們回去?!憋@然也意識到自己買得有點多了,兩只手都快提不過來了,林云箏也就爽快的答應了。而且,菜市場她剛才和老哥一起逛了好幾圈,來來回回的,里面的東西都看過了,也沒有什么漏下的。不過……“哥,以后你要買菜的時候都叫你meimei我過來幫你啊,你一個人可不要出來?!?/br>“為什么?”正準備回去就突然聽到少女這樣來了一句,百里悠很是詫異的回過頭,疑惑的問道。“這里多混亂啊,而且你看你跟著我出來一趟,本來應該很嘈雜的菜市場馬上就鴉雀無聲了,所有人都看著我們,就算你meimei我一向大方,都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剛才就讓你不要出來的,我一個人來就好了??窗?,果然是這樣?!?/br>她就知道,讓她哥跟著一起來會發生這樣的事。百里悠左右看了看四周,表情頗有些不自在。他自然不想被別人當做動物園的猴子般任人打量,可惜這具身體的外在條件實在是太好,想要遮掩住光華都難。而且,眼睛是別人的,他總不可能讓所有人都閉上眼不準看他吧?百里悠摸了摸鼻子,突然有些懷念自己以前那副普通的容貌了。至少,那樣的他,并不引人注目。好在,林朝歌所住的地方比較偏僻幽靜,又因為附近越來越兇的傳言的緣故,即使是白天也都沒有多少人出來晃蕩。走在回家的大街上,看著沿途有些清冷的街市,百里悠第一次慶幸起來。還好,這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