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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眶而出,孟軍趕緊抽了兩張紙巾遞給她。蔣麗妃接過紙巾擦了擦眼淚,傷心地說:“文安是我老公請的代理律師,也是我老公的好朋友。那天,他是代表我老公過來找我談離婚這件事的。我老公想讓我凈身出戶,我們沒談攏,后來發生了爭執,文安就推了我一下,我摔在了地上,他可能還以為我是裝的,就直接走了,沒管我。幸虧當時手機在我身邊,不然……” 說到最后,她已經泣不成聲。 民警卻不為所動,繼續問道:“他是在什么位置推的你,是故意的還是偶然的,當時可有目擊證人在場?能讓我們去你家看看嗎?” 蔣麗妃吸了吸鼻子,眨巴著一雙盈盈水眸:“我不記得了,當然因為我們大家發生了爭執,吵了起來,太混亂了,我也搞不清楚?!?/br> 民警:“這很關鍵,請蔣女士你再仔細想想?!?/br> 故意推倒孕婦,致使孕婦動了胎氣,差點流產,情節嚴重,這涉及刑事犯罪,如果是無意中不小心推到了人,這就只涉及民事賠償了。當然,如果雙方當事人積極協商,達成和解,那這件事也可以私底下協商解決。 蔣麗妃怕越說越多,不自覺地露出了破綻,被警方發現,自是不肯說,支支吾吾的,纖細的手按住額頭,一副怎么都想不起來的模樣。 孟軍見了很生氣:“兩位警官,你們這是什么意思?難不成是麗妃自己拿肚子里的孩子開玩笑,誣陷那個文安不成?現在你們不去追究那個推孕婦的責任,反而在這里對著住進了醫院的孕婦追問不休,你們該不會認識那個文安吧?” 民警淡淡地看著他:“我們民警辦案都是根據客觀事實和證據,當然得搞清楚,等離開醫院后,我們也會請文安過來了解一下當然沒具體是什么情況!” 孟軍越聽越不對味:“你們這是不打算追究他的責任了?” 民警其實已經被他的胡攪蠻纏搞得很沒耐心了:“我們只是民警,公民報案,我們出警,如果涉及刑事犯罪,我們可以立案調查。如果是民事案件,具體的賠償事宜,需要你們雙方去協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對方當事人的責任,要求賠償?!?/br> 如果只是雙方發生矛盾不小心推了一下,就構不成刑事犯罪。他們也只能調解,調解不成功,雙方就只有對簿公堂。他們警察總不能強迫別人賠錢吧,世上也沒這樣的道理。 孟軍聽到這里,越發不爽,他瞅了一眼蔣麗妃說:“麗妃,你自己說,是他把你推倒的吧!你跟兩位警官好好講講,當時具體是個什么情況?!?/br> 蔣麗妃就是不想說,他這個豬隊友還拖后腿,頂著三人如有實質的目光,蔣麗妃沒轍,只能想辦法圓謊:“他們給了我一份離婚協議,上面讓我凈身出戶,我不同意,他們非要讓我簽字。然后我們就發生了爭執,文安一直看我很不爽,就推了我?!?/br> “事后,見你摔倒在地,他也沒管你,就那么走了,對嗎?”民警追問。 蔣麗妃點頭:“對,是這樣的。后來,我肚子很痛,只能打電話找孟軍幫忙,他送我到醫院的。我們家雖然沒裝監控,但家門口、電梯里都是有監控的,你們可以去調看監控?!?/br> 民警頷首,遞上筆錄:“麻煩你確認一下,如果沒有誤,請在這里簽個字?!?/br> 蔣麗妃掃了一眼,確實是她說的內容,只好硬著頭皮簽了字。 兩個民警接著又去調了小區的監控,確認,文安前腳走后,蔣麗妃后腳就給孟軍打了電話,讓他過來送自己去醫院。 證實了蔣麗妃所說的情況后,兩個民警又去律所找文安。 聽明白他們過來的緣由以后,女助理氣得滿臉通紅,他們做律師這一行的,因為懂法,也因為見識過太多碰瓷的事,一直非常小心,連蔣麗妃的袖子都沒碰過,怎么可能推她,這女人太不要臉了。 女助理非常不服氣,正欲辯解,卻被文安一句話給支走了:“佳佳,麻煩你泡兩杯茶來!” 等氣怒欲絕的女助理走后,文安微笑著對兩位民警說:“辛苦兩位跑這一趟了,不過我沒有推她。我那天是代表我的當事人耿長河先生去找蔣女士談離婚的事,她不同意我當事人開出的離婚條件,雙方沒談攏,我就帶著女助理走了。因為當時是去找她一個獨居的女人談這件事,未免引起誤會,所以我特意帶了我的助理佳佳同行,這一點佳佳可以作證?!?/br> “這么說,你沒有推蔣麗妃?”民警問道。 文安肯定地點頭:“沒有,我只是個律師,與她往日無仇,近日無怨的,我推她做什么?她說我故意推她,也應該是她舉證,她有切實的證據嗎?” 確實是沒有,當時就三個人在場,女助理是文安的下屬,她的話可信度低。而蔣麗妃的話也不能完全當證據,至于樓道和電梯的監控,這也不能直接證明,是文安把蔣麗妃推倒的。 文安的心理素質很好,全程微笑,一一應對警方的提問。 兩個民警見從他這里問不出什么來,事情又過去了這么久,很多痕跡都消失了,做完筆錄就走了。 他們一走,佳佳就問文安:“文律師,你脾氣太好了,這蔣麗妃明明是碰瓷,咱們誰碰過她一下?你為什么不讓我給警方看錄像證明你的清白?” 文安嗤笑一聲:“這么早亮出證據做什么?他們喜歡折騰,就讓他們折騰啊,我倒是要看看他們能折騰出什么花樣來!不怕他們折騰,就怕他們不折騰了?!?/br> *** 警方這邊,調查了監控、當事人雙方的證詞之后,因而缺乏關鍵性的證據,不能對文安實施逮捕拘留,就更別提起訴了。 除非出現新的有力證據,否則這件事對警方來說,只能到此為止。 這個結果,孟軍完全沒法接受。他在病房里咒罵了一圈,拿起電話撥通了朋友的電話,拐著彎,找了個做律師的熟人,向他咨詢這件事。 那個律師也很實誠的告訴他,如果他不甘心,這件事只能走民事訴訟這條路,要求民事賠償。像這種雙方各執一詞,缺乏直接證據的案子,因為蔣麗妃是孕婦,勢弱的一方,法院多少會稍微照顧她一些,贏面還是很大的。 民事賠償本來就是孟軍的終極目的,如果打官司能要到錢,他當然愿意。只是這持續的時間有點長,孟軍擔心,賠償的錢還沒拿到手,他這邊就撐不住了。 他掛斷了電話,把律師的意見告訴了蔣麗妃。 蔣麗妃撫摸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