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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笑言兼文案“唇與杯與的距離雖短,期間卻有種種失敗?!?/br>——古希臘神話——七年前被青梅竹馬背叛。七年前遇到他,愛上他。五年前離開他,因為他要結婚了。三年前看見他在電視上意氣風發。一年前聽說他離婚,有個三歲的兒子。現在,重遇他。我已經二十九歲了。我已經記不起第一失望是什么時候了。但我還記得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的眼睛那么亮,身材挺拔,站在漂亮的藍天底下,就是一幅最美好的風景。我在他身上花了兩年的時光,付出了最最真誠的心,做過一輩子都被笑的傻事,最后只能倉皇而逃。但不怪他。他至始至終都沒有說過愛我,連喜歡都沒有。是我自己作賤自己。——“申申,我去海邊玩兒的時候,遇到一群漁民,他們告訴了我捕捉章魚的方法,很有意思。章魚是身體極為柔軟的一種動物,可以輕易將自己塞到任何角落來逃避敵人的襲擊。所以無論是天敵還是漁民,都很難捕捉到它?!?/br>“但想要捕捉到它們,其實也很簡單?!?/br>“章魚喜歡東躲西藏,又喜歡亮晶晶的東西,于是漁民就在玻璃瓶瓶口套一個繩子,把玻璃瓶扔到海中,章魚見到這種亮晶晶的東西,就爭先恐后地鉆到瓶中,被輕易的抓到了。他們永遠敗在了自己的天賦上?!?/br>“申申,你就是一只章魚?!?/br>內容標簽:情有獨鐘悵然若失都市情緣搜索關鍵字:主角:齊冀,申習哲┃配角:景宣,路暢,林詩然┃其它:現實的大叔受第1章重逢01重逢我站在遠志幼兒園門口,等著朋友的女兒晨晨。剛從B市回來,就受托來接孩子。幼兒園的大門用很鮮艷的顏色裝飾著,明亮的太陽,藍藍的天空,翠翠的草地。我老板家那口子,帶著他家小帥來過一次,給這樣的顏色起了個名字,這種過于美好脆弱的顏色,就叫做“寶寶色”,我當時就覺得真是形象,不愧是畫家的兒子。我站在幼兒園門口,臉上帶著一貫的溫和笑容,偶爾對交上視線的,其他等待的家長點點頭,不過沒得到回應,這很正常。這是市里綜合水平排名第一的幼兒園,想進去上學可不只是錢的問題。我看著自己的衣著估量了一下,在那些有權有勢的家庭眼里,我大概算個司機。五點一過,小朋友們像乳燕一樣飛了出來,我要接的那一只大概會慢一點,因為她有讓人頭疼不已的輕微自閉,無法像正常小孩有“乳燕”一樣的活潑。我又站了那么個十幾分鐘,就覺得這時間實在久了一點。但是想進這地方,只比監獄那么容易一些,于是我只好維持著笑容,準備五分鐘后晨晨再不出現就給她mama打電話。結果五分鐘我等到了我想見到的小孩,也等到了我這輩子再也不想見到的人。我沒想到他會在這里出現。齊冀穿著休閑的潔白襯衣,配著黑色牛仔褲,裝束竟然和我差不多,同樣平靜地走向幼兒園的大門。他的表情這樣溫和,他的兒子應該見過很多次吧,而我卻是第一次見到。我知道我既然回到C市,就可能再遇到他,但沒想到這么快。而我以為我再次看到這個男人,心中一定會涌出許許多多的感慨,但是實際上此刻腦袋一片空白。心卻猛地皺縮起來。我順著他的視線望過去,以他現在的方向,大概,哦不,是一定回和我碰上——晨晨居然牽著一個小男孩的手,而那個孩子的臉蛋,明顯有有幾分他的樣子。我微微晃了晃頭。大概真的是孽緣吧。我仍然掛著一如既往的微笑,快步走過去,希望能在和那個男人碰面之前離開——雖然不太可能,但我不是為了自己,我看到是他沒什么關系,但他肯定是不想見到我的,要是真的發生點兒什么爭執,太難以控制。五年前我就深知這一點。——“澤澤?!蔽乙蛔呓?,晨晨就看見了我,她叫我了一聲。我挑了挑眉。小孩子還不太能分得清平翹舌音,“zhe”被她說成了“ze”。自從她mama開玩笑似的喊我“哲哲”,她也跟著喊,連“叔叔”都省了,怎么改都改不過來。不過我也由著她。小孩子總是有一個自己的世界的,我爸是小學老師,又是班主任,一輩子都在跟毛孩子打交道,搞得我一直都很會和小孩子打交道。但我也有些苦惱,因為晨晨不是普通孩子,而后來我也發生一些事情,使我漸漸不懂怎么應付那種沉默。我在晨晨面前蹲下來,摸摸她的腦袋,笑著說:“晨晨今天過得高興嗎?”她看著我,沒說話,眼睛亮得像一顆寶石,卻好像太過透明。她仍然和小男孩手握手。我只好又摸了摸她的頭,一邊打算把她抱起來。我笑得更加溫和,“我們回家還不好?”然而她除了一開始叫的那聲外就沒再說話,倒是牽著她的小男孩開了口,他扭頭對著她:“謝晨,我要回家了,我看見我爸爸了?!?/br>說著,松開了晨晨的手。說來也怪,晨晨像是聽到了咒語,也乖巧地朝我伸手讓我抱。我還沒感嘆這就是友誼的力量啊,就感覺背后有人走過來。我緩緩站了起來,轉過身。他也正,打量我。這一幕,要是放在文藝里,絕對叫作“千回百轉”,那是要用大段大段的環境描寫心理描寫才撐得起場面的。可這是現實。不知道為什么,我反而鎮定下來。我不太敢看他的臉,于是只有直視他普通年輕人相差無幾的裝束,這一看我就更覺得驚訝了——他和原來印象中的差別實在太大了,搞得我發愣也發得得非常不合時宜,盯著他的上身像泛起了花癡。我只是突然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來。我想起當年遇到他,他才是大二的樣子,但已經能把西裝穿得很有味道,而我只有體恤牛仔褲。我原來有一個喜歡了幾年的青梅竹馬,也是和我一樣的裝束。所以我當初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也不是沒有理由的,佛靠金裝人靠衣裝,他那個時候,太好看了。但是現在轉變這么大……呃,不會是他情人嫌他太成熟吧?……我為我的阿Q精神點了個贊。“你在想什么?”我立馬驚得抬起頭,看到他微皺的眉頭。“沒有?!?/br>這么多年,我還是對他的某個表情會有反射性地動作,我原來非常怕他不高興,因為我喜歡他?,F在也怕,原因卻單純了許多。“……沒什么?!蔽疫吥罅四笱澾呎f道。但是我剛才的反應大概有些過激,讓他的眉頭又皺得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