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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福皺眉,“為什么?就因為我媽打了你?” “這是個原因,關鍵是你?!绷终Z盯著他,臉上帶著說不出來的堅定和氣勢,“張曉福,你是個男人嗎?我嫁給你,都不如嫁給一條狗?!?/br> “你——” “準備好你的戶口本和結婚證,我要跟你離婚!” 張老頭呵呵的笑著,用慣有的公鴨嗓,拉著長調調道:“哎呀,這是怎么了?都是一家人,說什么胡話呢?!?/br> 林語鄙夷的看了他一樣,這個號稱一家之主,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好像是土皇帝一般??墒羌叶急凰卫淼目煲酝亮?,還一副大爺的姿態,帶著皮笑rou不笑的一張臉,看著讓人忍不住想吐。 林語懶得搭理他們,抱著張夏出來了。 看見他們就來氣,明知道現在離婚了自己也無家可歸,但是林語就是忍不住。 “你要去哪里?還真生氣了?至于嗎?”張老頭覺得林語有些無理取鬧了?!澳氵€不去追?”他對張曉福道。 張曉??觳酵鶑N房走去,“我餓的腿都軟了,沒力氣追?!闭f著幾步就到了廚房。 張老頭也立刻趕了過去,“走不遠,沒看到抱著孩子嘛?!币幻嬲f著,一面伸過來腦袋往廚房里看去。 可惜??!沒看到一點吃的,就看到一地的臟碗筷。 “沒給我們做嗎?”張老頭比兒媳婦離家出走,更不愿接受沒有飯吃,“真是什么媳婦?沒家教!” 張曉福也生氣了,“蠢貨,就知道自己吃,豬??!” “我明明聞到了雞蛋的香味,雞蛋!”張老頭立刻往西屋跑去,家里窮,所有人都盯著這幾個雞蛋呢,就是張老頭明面上不在意,其實也一直看著呢。 十幾個雞蛋全沒了。 “真是敗家娘們,全吃了,怎么不撐死她?!睆埨项^忍不住罵道。 張曉福過來,果然看到雞蛋沒有了,再想想剛剛林語的樣子,感覺跟換了一個人一樣。 以前的林語,在他面前都不敢抬頭,說話都是細聲細語的,別說反駁了,就是被打了都不敢哭出聲來。 可是剛剛的林語,竟然說要跟他離婚,還說他不如一條狗。 張曉福強大的自尊心,覺的受到了傷害,咬著嘴唇,心里怒火高漲。 “該死的賤人,看我不打斷她的腿?!睆垥愿嵑薜牡?。 張老頭氣呼呼的道:“該給點教訓了,無法無天??!要是放在古代,偷吃東西,還吃獨食,那是要浸豬籠的?!?/br> 林語出了張家,迎面就看到未來的大反派林熙晨回來了。 五歲的孩子,瘦的就剩下一身骨頭了,穿著女孩子剩下的紅色涼鞋,破了洞的藍色短褲,上身是一件用紅線修補了的白色背心。說是白色,卻早已經骯臟的看不到原來的顏色了,花花綠綠的,大團大團的油漬,看著有些惡心。 這倒不是林語不給他洗,關鍵是這衣服已經好幾個人穿過了,上面的油漬和印記根本洗不下來。 但是即便穿的如此的破爛不堪,依舊會被林熙晨小小的容貌震撼一下。小家伙長得實在是太可愛了,大大的眼睛,長長的睫毛,比女孩子的還有茂密細長。 雪白的小臉,白的如玉一樣。紅艷艷的嘴唇,笑起來的時候還有兩個很淺的酒窩,特別的招人疼。 但是這小子很少笑,甚至都不說話。迎面看見林語抱著張夏出來了,一聲不吭繼續往張家走。 五歲就到叛逆期了,這種孩子林語還是第一次看到。 林語伸手抓住他的衣服,“又去哪里野了?” 林熙晨抬頭道:“不用你管?!闭f著繼續往前走。 林語抓著他的衣服,“走,跟我去市里去?!?/br> “干什么?”林熙晨掙扎道,“我不去?!?/br> 來到張家之前,林熙晨就跟林語的關系很不好。小小年紀的林熙晨似乎特別看不慣林語一樣。 原主林語也覺得很委屈,明明是自己費勁生下來的孩子,為了他跟養父母都鬧翻了,為了他好幾年都嫁不出去,結果這孩子根本就不跟她親近。 現在的林語可跟之前的林語不一樣,她抓著林熙晨不松手,調過來他的腦袋上,“你沒有拒絕的權利,趕緊跟我走?!闭f著拉住這小東西就往村東頭走去。 林熙晨似乎第一次看到這樣強勢的林語,奇怪的看著她,倒是沒有繼續反抗。 林語看到他跟著乖乖走了,從懷里拿出來兩個煮雞蛋遞給他道:“餓了吧,快點吃吧!” 林熙晨瞪大了眼睛,“哪里來的雞蛋?” 林語沒有說話,倒是張夏小聲的道:“家里的?!?/br> 林熙晨瞬間對林語刮目相看,不由得抬眼繼續看她。還是之前的那個mama,但是感覺卻完全不一樣了。 抬起頭了,挺起背了,整個人都非常的精神,眼睛也異常的明亮,看著好像更好看了。 林語抱著張夏,拉著吃著雞蛋的林熙晨,走到村里的路上,惹來不少人的目光。 有些大膽的小青年,大白天的就對著林語吹口哨,臉上帶著猥?,嵉男σ?。 倒不是他們膽大包天,實在是林語長得太好看了,以前低眉順眼的連臉都看不見現在挺胸抬頭,氣質高貴,雖然穿著破衣爛衫的,依舊像是雞窩里的鳳凰,卓爾不群。 而她身邊的兩個孩子,漂亮的不像話,粉雕玉琢的跟電視里的童星一樣,看著跟農村里的泥娃娃格格不入,不得不讓人多看幾眼。 坐上了公交車,林語才算是松了一口氣。 張家莊距離A市不算遠,坐車四十分鐘就能到市里。 林語必須掙錢,改善家里的環境,離婚,撫養孩子,所有的事情都離不開錢。所以她要找工作,趕緊掙錢,才能離開那個不堪的家。 這也是林語第一次來到這個城市,非常的繁華富饒,跟張家簡直就是天堂地獄。 林熙晨也是第一次來到大城市,一雙眼睛都看不過來,天不怕地不怕的野小子也有些緊張,下意識抓住了林語的衣服。 張夏本來就是個膽小的孩子,更是藏在林語的懷里不出來。只是一雙明亮的眼睛,悄悄地盯著四周看。 作者有話要說: 喜歡就收藏哦! 第4章 帶倆娃找工作 三個人的衣服跟逃荒一樣,關鍵是三個人長得還特別精致,倒是迎來不少的驚奇的目光。 林語知道很窮,但是有些錢必須花。 首先林語給林熙晨賣了兩身衣服,一雙涼鞋。她不要太差了的,尤其是鞋,皮制的,軟底,花了八十多。衣服倒是還好,夏天的衣服,輕薄涼爽最好,就這樣也花了一百二。 張夏是女孩子,衣服就貴了一些,兩身衣服一雙涼鞋,花了二百多。但是小女孩第一次穿上那么漂亮的粉色裙子,高興地手舞足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