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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盿i跳到我的肩頭,用大耳朵拍了拍我的肩,“反正短期內你是不可能成功攻略卡塔庫栗了。不如趁著這個假期,去把另外兩個男人給攻略了?!?/br> “你tm這是什么‘趁著假期去把游泳學了吧’的說法啊……”我抽著嘴角看它,“再說,兩個?你是不是有點太高看我了?” “嗯……”ai托著下巴沉思了一會兒,一拳敲到了自己另一只爪爪上,“好吧,那就先攻略一個。根據你目前的身份來說……我們接下來去北海比較好??傊?,先攻略一下那位未來的七武海吧?!?/br> “你是說多弗朗明哥?”我下意識揚起了眉毛,“為什么是那只火雞……我還以為你會讓我先攻略青雉?!?/br> “你覺得青雉會對女海賊動真心嗎?還是big mom的繼女?你上個世界的教訓還沒吃夠?陣營不同是不會有好結果的。雖然他本人的攻略難度是e,但是敵對陣營的話攻略他的難度就是ex,我不覺得你的能力能夠做得到?!盿i拍了拍我的肩,“倒是那只火雞……不,那個多弗朗明哥,你現在這個身份攻略成功的可能性還大一點?!?/br> 我下意識皺起臉來:“可是……” 那個人的性格難度起碼是hell(地獄)級的啊。 虐_待_狂本來就很難搞了,那家伙還是一個控制狂,這也就都算了,那貨尼瑪還曾經是個天龍人,雖然因為早年的凄慘經歷比大多數天龍人都要有腦子,但是他也帶著一堆天龍人的臭毛病啊……單論性格惡劣程度,一個多弗朗明哥頂一百個卡塔庫栗。 起碼卡塔庫栗就算親媽是個瘋子兄弟姐妹們都是神經病也從來沒有動過他們一手指頭。而多弗朗明哥又殺了親爹又殺了親弟。 “沒關系?!盿i忽然換上了陪酒女一般甜膩的語氣,“我相信你,你沒問題的,干巴爹~” 我頓時打了一個哆嗦:“不不不你相信我什么???不如說這個攻略對象真的有戀愛線嗎?” ai笑容不改,語氣越發甜膩:“我相信你,你一定沒問題的。你可以,你做得到?!?/br> 我只覺得自己都要過呼吸了:“停一停停一停,你是不是忘了原作里那個和他有感情線的妹子最后啥下場???差點就死成了自己外甥女一輩子的心理陰影???如果不是路飛來的及時她就涼透了???” ai的語氣甜膩得都能滴下蜜來了:“我相信你。你只要努力,就沒有什么做不到的。至今為止我們不都是這么過來的嗎,這次也一定可以的,加油喲~” 我已經不能呼吸了:“……怎么樣都好,你先停下,我做,我會做的。求求你不要用這個語氣說話了?!?/br> 比起聽ai用這種語氣說話我寧愿去把多弗朗明哥和青雉一起攻略掉?。。?! ………………………… ……………… …… 以上。 這就是我現在出現在這家北海著名三甲醫院做實習生的原因。 明面上的理由是積累臨床經驗,為了更好的向big mom效力。真實原因嘛…… “你確定我在這里能遇到多弗朗明哥?” 我抽著嘴角看ai。 “當然?!盿i微笑著看我,“你還不信我嗎?” 哦,我傻了才信你。你這個糟老頭子壞得很。 作者有話要說: 預測有誤,沒寫到火雞出場。下一章一定讓他出來。 注:1捏他漫畫和。 之前有讀者要的女主視角攻略分析。喏。 卡二其實就是太珍視女主了,才會有想這么多。 你們放心,火雞絕對不會想這么多。 他和女主拿著同樣的劇本,他們飚戲飚得很愉快。戲精見戲精,兩份戲精疊加在一起,這就是雙倍的快樂。 第170章 今日頭條:震驚!北海某火烈鳥精大鬧某三甲醫院反被實習醫生毆打! 仿佛是為了打我的臉一樣,大門轟的一聲倒塌了。 嗯,說是倒塌實在是不恰當,準確點說,是被切開了。憑借這些年在托特蘭訓練出來的見聞色,我很快便留意到,那是無數鋒利的“線”。幾乎是在一瞬間便將門板切了個四分五裂,這個控制力,還有這個果實能力…… 毫無疑問,來人肯定是唐吉訶德·多弗朗明哥。 當那身粉紅粉紅的毛毛大衣映入眼簾的時候,我不由得十分痛苦地閉上了眼睛。 不行,不管看幾次我都很難習慣他們這些海賊的審美……不,有些海軍也不行。 “你覺得如果我向他安利我們的天父和救主大章魚能成功嗎?”我不抱希望地看向ai,這個無理取鬧的世界只有它那身摩可拿的萌皮還能給我一點安慰了,“我說真的,我覺得古神審美比他們好多了啊?!?/br> 為什么大男人要穿一件粉紅粉紅的羽毛大衣??!粉紅粉紅的!羽毛!大衣?。?! 一想到若干年后(對于我是若干年前)見到的那只火烈鳥妖精,我就覺得自己一陣窒息。 那到底是什么見鬼的審美啊,為什么這些海賊都不把自己的上衣扣子扣好啊,你們就不能學一下杰克船長嗎?好歹把肚子擋起來啊這是仗著身體好隨便浪嗎?還有既然有那么濃密的腿毛就不要穿艷粉色的緊身褲了好嗎?還tm是七分褲!誰要看你遍布腿毛的小腿??!四十歲的男人穿什么淺口尖頭鞋啊……特么的那款式絕對是女式的!女式的! 以至于我覺得那個造型微妙的紅色太陽鏡都可以接受了…… “睜開眼睛,面對現實吧?!盿i的聲音充滿了虛偽的鼓勵之意,“想開點,這是年輕的多弗朗明哥,不是39歲的那個。他這時候審美還行,不如說除了那身讓他顯得如同一只成精火烈鳥的羽毛大衣都挺不錯的。你抬頭看一眼,就一眼?!?/br> 我深吸了一口氣,努力回憶了一下漫畫的劇情,用力轉過頭去。 ……嗯,確實,他現在審美還不錯。 紅西裝黑襯衣,系著一條品味很好的紅領帶,鞋子也是正常的皮鞋,還搭了一雙棕色的皮手套,金色的頭發向后梳起,發質很硬,有一點刺刺的,乍一看居然有幾分像金閃閃。平心而論,如果他不穿那身粉紅色的羽毛大衣,他看起來隨時都可以去出席什么商業晚宴了。 “加上那身羽毛大衣他也可以去巴黎參加春夏大秀,你不覺得那身很fashion,很迎合那些時尚人士的審美嗎?”ai在我耳邊補充道。 我懂,時尚就是好看的人可以瞎穿。我太懂了。 當然,多弗朗明哥并不能去巴黎參加春夏大秀,不只是因為他三米多高酒桶腹肌的身材塞不進那些小號的衣服,也因為他現在實在是太狼狽了。 不只是臉上擦出了血口,他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