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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里也沒什么事干?!?/br>“你有?!倍稳稚洗埠笊焓謱⑷藫七^來,壓在懷里盯著他的眼睛,聲音很低地湊在少年耳邊說道,“明天早上,你會起不了床?!?/br>灼熱的氣息仿佛帶著細微的電流,周余半邊身子一麻,耳朵附近迅速紅了一大片,呼吸不由自主變快了許多。段戎摸到他的耳垂捏了捏,察覺到少年身子立時繃緊許多,他眸子驟然轉深,在對方想要躲開之前湊上前干凈利落地吻住了周余。周余的反應內斂卻又坦誠,耳朵被碰他會想躲開,但當段戎吻上來時,卻又會給與小心翼翼的回應,主動張開嘴,迎接男人柔滑的舌頭強勢抵入他口腔,與他唇舌糾纏。對于后面會發生什么,兩個人心里都有了準備。事實上,他們做這檔子事的次數并不頻繁,周余是個欲-念不強的人,一次滿足之后可以連續幾天都不想要,段戎則是自制力強,夫夫之間也需要你情我愿雙方都配合才能讓彼此都享受到樂趣,因此了解少年這一點并逐漸摸透了以后,段戎就會把握好時間,每次都在那個恰好的時間點上去挑逗對方。這次也是這樣,已經好幾天沒有做過,耳朵正好又是周余比較敏感的地方,撩了一下很快便讓他心里冒出了小火苗。隨后自然是半夜纏綿。被段戎說中了的周余的確沒能和段戎一起去拔花生,段戎一大早起床燒好了飯就自己下地去了。他力氣大,速度也很大,一手拔一捧根本輕而易舉。剛拔出來的花生帶著樹苗,根部還連著泥土,周余教過他們拔下來之后拍掉一些泥土,可以連同花生樹苗一起帶回家去,之后再慢慢摘下花生苗根部的花生顆粒,留下來的樹苗曬干后是一種很好的柴火,正好不浪費。周余種下的花生不多,就小半畝,段戎一個上午的時間就拔的差不多了。他把拔下來的花生捆成了幾捆,兩捆一挑往小院里送。周余已經起床了,正在院子里曬衣服。幾只大狗除了金毛都沒在院子里,段戎回來的路上瞥見他們和雞群在一起,想來應該是被少年吩咐才過去的。段戎把花生放下來,沖他問了一聲:“鍋里留的粥喝了嗎?”“喝了?!敝苡嗄弥b衣服的木盆,順手拖了張木凳在花生苗旁邊坐下,伸手摘了一顆,擦掉上面的泥土用手捏開外殼,露出里面三顆粉嫩的花生米顆粒,直接往嘴里一丟,品嘗之后說道,“脆嫩脆嫩的?!?/br>金毛看的眼饞,湊近周余的手舔了一下。周余給它剝了一顆,帥哥歪著嘴巴嚼了嚼,大概因為沒有咀嚼用的臼齒,所以吃相略滑稽,但它本狗似乎很喜歡,吃完一顆繼續眼巴巴地盯著周余。周余覺得看著他吃十分有趣,便又給他剝了一顆,喂了一粒,剩下一粒塞自己嘴里。趴在院子里曬太陽的兩只狼崽子見帥哥吃的歡,磨磨蹭蹭地蹭了過來,直勾勾地盯著周余和他手上的花生。周余被它們看的手抖了一下,試探著往前一遞:“你們也想吃?”“讓我來?!痹捯袈?,怕少年去喂被咬的段戎飛快出手拿過他手上的花生,對著狼崽子嘴里一丟,十分精準地送入它們嘴里,手法干凈利落,力道適中,完全沒讓它們嗆著。厲害了,周余給了男人一個眼神。段戎卻提醒了他一句:“你少吃點花生?!?/br>周余頓了頓,頭也沒抬地含糊嘟囔了一句什么,微抿緊的唇角帶著幾分羞怒。花生吃多了容易拉肚子,而昨天他后面某個地方才剛被狠狠地進-入過,無論從哪個方面說,的確是不能多吃。但是這都是拜誰所賜的呀?“嗯,怪我?!卑阉止镜脑捖牭囊磺宥囟稳置娌桓纳攸c頭,“小魚太誘人了,怎么吃都吃不夠?!?/br>周余:“……”居然當著帥哥的面說葷段子,尤其這葷段子的主人公還是他自己,周余頓時有一種被金毛和狼崽子看了熱鬧的感覺,覺得十分窘迫。他迅速將手里剛剝開的第二顆花生米往段戎嘴里一塞,面無表情卻又極力裝作若無其事地移開了話題:“地里的花生都挑回來了嗎?”段戎搖頭,嘴里含著兩?;ㄉ?,帶著含糊笑意的聲音慢悠悠地說:“還沒有?!?/br>周余抬頭斜睨他:“那你還不快去?”小魚害羞了,看出這一點的段戎一邊覺得哎呀好可愛,一邊又不忍心逗弄下去,他嚼碎少年塞過來的花生,咕咚一聲咽下去,這才點頭道:“立馬去,我很快回來?!?/br>周余沒說話,只是把屁股從木凳上移開,換了個不那么難受的姿勢,繼續摘花生。好在段戎回來沒有再繼續之前的話題,把地里的花生樹苗全都挑回來之后,他幫著周余一起把還掛在根部的花生粒摘下來。這東西其實不好摘,因為與根部連結的很緊密,需要非常用力才可以摘下來,周余摘了小半個時辰,食指上已經紅彤彤一片。段戎注意到便不讓他摘了:“你去歇著,剩下的讓我來?!?/br>周余蹲坐的也不怎么舒服,沒有推諉,自覺地去燒中午飯了。吃完飯周余就著灶眼里的火挑了一小籃子生嫩的生花生用水煮熟了。比起生花生的脆嫩,水煮熟的花生更為的糯香,由于周余在水里灑了一把鹽的緣故,吃起來又有一點咸味。段戎倒是很喜歡熟花生的味道,一顆接一顆的吃了很多。這個時代沒什么零嘴,系統里的零嘴又不好拿出來,周余就只好把這個當零嘴給段小羽他們送過去。在回來的路上,周余經過田間的時候,忽然聞到一股很香的味道,是一種天然的水果香,而且比大多數的水果都要香。周余對這味道并不陌生,而且也很喜歡,眼睛登時就亮了。是他很喜歡吃的地枇杷熟了。第32章早上吃過飯,趁著太陽還不算太熱,周余拎著籃子,扛著小號鋤頭,身后跟著一隊狗狗,興致勃勃地去翻地枇杷了。之所以叫地枇杷,是因為這東西長在地上,尤其喜歡長在路邊,個頭只有手指頭大小,頭頂被密實的葉子和根部蓋住,得仔細翻找才能有收獲。周余沒讓段戎跟著來,一個人帶著大哥他們熟門熟路地找了半個多時辰,成功摘得小半籃子紅色的果實。正在院子里曬花生的段戎見他剛出去沒多久就回來了,有些驚訝:“這么快?”周余嗯了一聲:“我每年都去摘,對它們的位置很熟悉?!?/br>所以在段戎提出要一起去時,他才沒答應,他自己一個人,反而可以速戰速決。段戎看了看籃子里的東西,香味的確十分濃重:“這就是地枇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