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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自離開塔是在十五年前,你說他暴露行跡,就為了給一個學徒看新鮮?我寧可相信那是在取悅魔鬼。北地女巫同盟你猜你的我猜我的,大家都是猜,就你的腦洞合理?黑巫師怎么啦?黑巫師就不能搞出個私生子,就不能有什么心血來潮的偏好?說不定他對那個半精靈一見鐘情,決心玩養成,這才造山造水一起騎龍背呢。等等,我越說越覺得有道理,死基佬才會無視女巫的魅力。撒羅神殿撒羅在上!你……白塔好的,看起來圖塔隆的結界限制了通訊時間,通道正變得不穩定起來。北地女巫同盟咦?可是我明明……法師協會復議。今天就先告一段落吧!隨著時間的過去,總會真相大白。頻道關閉。法師協會(私密頻道)讓圣殿騎士參與真是個壞主意,和女巫一樣壞。白塔(私密頻道)負負得正。法師協會(私密頻道)沒錯。魔災之前,我們不需要更多變動了,姑且隨那位不出門的黑巫師去吧。可憐的半精靈,愿他在黑巫師手中得以善終。白塔(私密頻道)的確如此,繼續觀察吧。第34章晚宴圖塔隆王室舉辦了盛大的宴會,來慶?!盎书L子”后裔的歸來。宴會的籌備工作進行了三天,第四天晚上,這場空前盛大的晚宴在王宮舉行。一時間身穿禮服的男男女女到處都是,整個圖塔隆的重要人士都匯聚在這里,對新加入的王室成員投來各色目光。老國王身體不佳,完成簡短的公開演講和“雷歇爾親王”的加封儀式便早早退場。他的小孫女,年輕的安吉拉公主承擔了引路與介紹人的工作,負責將來賓介紹給雷歇爾。國王陛下的開場演講中充滿了對這位“皇長子后裔”的重視之情,沒有不長眼的家伙去挑釁雷歇爾。我在拿小蛋糕時遠遠望去,雷歇爾在人群中偶爾點頭,固然神色冷淡,但看不出什么爆發前兆。雷歇爾顯然有個計劃,為此他愿意忍受在一群傻瓜(這世上不被他認為是傻瓜的人屈指可數)當中浪費時間。我的老師不會讓自己的情緒干擾他的計劃,我看了幾眼便收回目光,暫時不擔心黑巫師一言不合大開殺戒。既然如此,享受宴會吧!我在華美的大廳中穿行,東張西望,看著成千上百根蠟燭把這里點得亮如白晝。水晶燈罩與鏡子反射著燭光,人與物的影子都被來自四面八方的光彩照得很淺。人們與舞伴一起在舞池中旋轉,宮廷樂團演奏著一支支舞曲,我在放滿各色食物的長桌邊徘徊,聽著音樂,看著舞蹈,吃得津津有味。這可是宮廷晚宴??!能悠閑地、不花一毛錢地躲在一邊大吃,無論作為見不得光的黑袍法師還是低調的游吟詩人,這經歷都難能可貴。“這是圖塔隆獨有的藍角犀牛?!币粋€聲音打斷了我的愜意時光,“這位貴客想必沒有吃過吧?”我往旁邊看,留著考究小胡子的貴族手拿紅酒,出現在了我面前。我咀嚼著嘴里牛rou似的犀牛rou,聽他用那種花里胡哨的貴族腔調說了一番套話,介紹自己為菲爾頓子爵,全程矜持地抬著下巴。看上去這位貴族老爺更希望能俯視我,可惜他身高太過遺憾,很難做到這點——察覺到這點后我不動聲色地站直了。“事實上,我的故鄉就是圖塔隆,子爵大人?!蔽艺f。“是嗎?”菲爾頓子爵懷疑地皺了皺眉,隨口道,“噢,平民也吃不到?!?/br>這話說得不太禮貌,他看起來并不打算隱瞞對我的輕視。無論在人類國度還是精靈住所,混血都討不得好,除非你有特別厲害的爸媽。不過,我孤兒出身,長到這么大,對此等輕飄飄的惡意完全不在乎。我只是奇怪,菲爾頓子爵為何沖著我來,還把輕蔑表現得如此明顯。雷歇爾沒特意介紹我,王宮里的人把我當成他的同伴看待,我沾光住在王宮里,赴宴服飾由王室提供,一樣十分考究。按理說,沒有哪個貴族會在王室晚宴上莫名給另一個來賓甩臉色,哪怕對方是個生面孔,只有平民的騎士里才會有人無腦找麻煩呢。有很多雙眼睛看向這邊,我不確定菲爾頓子爵是不是個被推出來的馬前卒。“今天是親王殿下的回歸之日?!狈茽栴D很快轉移了話題,向雷歇爾的方向舉了舉杯,“我聽說你與那位殿下一道歸來,冒昧問一句,你們是……?”我與我的老師看起來年齡相仿,既然對外宣稱他是“皇長子”的后輩,那便不能說我們是師生關系。我對子爵展開笑容,說:“我們是朋友?!?/br>“朋友?”菲爾頓子爵拖長了聲音,“真巧啊,你怎么與那位殿下交上朋友?”“萍水相逢,一見如故?!蔽艺齼喊私浀睾兜?,“像雷歇爾殿下這樣冷淡卻善良的大好人,誰能拒絕他呢?”我的脖子后面起了點雞皮疙瘩,可能是雷歇爾的受害者們從冥府傳來的怨念。“呵呵,萍水相逢?”子爵陰陽怪氣地說,“雷歇爾殿下想必不知道你的真面目吧?”他的語氣變得更加露骨,臉上的猜疑漸漸化作確定,幾乎不再掩飾自己的輕蔑。貴族老爺目光灼灼地瞪著我,仿佛確定了什么。這是一種準備好抓把柄的神色,他好像發現了我的身份,或者說他認為自己發現了我的身份。無論是我還是雷歇爾,都不可能被看破真身。除了我之外,見過雷歇爾真面目的人都已經去了冥府。只要他收斂起的魔力、隱藏好氣息,哪怕用真名真臉回老家也不會露餡,天下叫雷歇爾的人多得是。我過去很崇拜雷歇爾,連他藏頭露尾的習性也學去了十成,很少有人知道“雷歇爾之刃”長著一張什么樣的臉。何況我如今無論是臉還是氣質都和青少年時期相去甚遠,哪怕同學們復生,多半也認不出我。那么子爵大人“認出”了什么呢?我腦袋一轉,在記憶的角落中翻出點邊角料。矮胖子,小胡子,鼻孔看人的貴族,我好像是見過這么個人。三年前,安加索城的拍賣會后,我充當內應,從有錢佬手中救走了一群奴隸。人財兩失的苦主當中,似乎就有這么個人。十多年來我一直在當游吟詩人,正如大眾所知,游吟詩人經常有一些兼職,比如騙子、間諜、小偷等等。跟冒險小隊合作賺外快……咳,合作行俠仗義這種事,當然符合游吟詩人職業規劃和職業道德啦。菲爾頓子爵不是一枚他人用來試探的棋子,他只是認出了“曾經裝扮成游吟詩人劫走貴族財產的犯罪分子”。投向這里的目光與其說充滿深意,不如說好奇居多。什么啊,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