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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假期,他被二哥拉到家里暫住,從而有了與方儒相處的機會。他是個細心而體貼的人,笑容和煦,脾氣很好,讓人不自覺想要親近。方儒用自己的方式在一點點改變二哥的生活,從家里逐漸增加的飾物擺設就可以看出來,原本冰冷的色調變得多彩,處處都透著家的溫暖。他和二哥的關系,在那時候就已經曖昧不清。他一方面震驚于二哥的性向,另一方面又覺得理所當然。方儒的溫柔讓人無法抗拒,如果換做他,恐怕也會陷入其中。事實上,他也確實心動了。方儒注視二哥的眼神充滿了溫情和包容,令他羨慕不已。他時常會想,要是他身邊也有這樣一個人陪伴,那該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但是,他沒有二哥的勇氣,可以毫無顧忌地去愛這個男人;他也沒有二哥的魄力,可以脫離家族自力更生;他更沒有二哥的強勢,可以霸道地留住他,并將其納入羽翼。所以,他注定只能仰望他們,以旁觀者的身份見證他們的愛情。他們的婚禮在英國舉行,別出心裁的自行車婚禮,轟動一時。在他看來,正常的男女夫妻都不一定能天長地久,更何況是同性伴侶。但是他們再次打破了他的認知,真正實現了白首不相離的承諾??粗麄?,就會讓人生出對愛情的無限向往。然而,想要找到一個完全契合自己的人,就像大海撈針一般希望渺茫。他羨慕二哥,也想更親近方儒。在被冤枉入獄時,他想了很多,以前那樣的生活看似恣意,卻很空虛,沒有目標,沒有追求,也沒有一個親近的朋友,他就像一只氣球,空有其表,實際上一刺就破。所以他出獄后,重讀一年,努力考上了二哥新公司所在b市的一所大學。真正用心學習之后,他才發現自己并非一無是處,至少記憶力過人,可以擁有比其他人更快的學習速度。大學期間,他經常出入二哥的家,有機會便賴在方儒身邊。大四的某天,他做了一件出格的事情——趁著方儒喝醉,偷偷吻了他。方儒近在咫尺的氣息,柔軟溫熱的唇舌,令他心如擂鼓,幾乎用盡了所有勇氣。他將這個吻當作了他一生的秘密,獨自珍藏。直到很多年之后,他都無法忘記那一刻的悸動。有些人,如夜空中的皎月,無比美好卻遙不可及,有些人,注定要在自己心中占據一個重要位置,永生難忘。他說:“原溪,你會成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br>為了實現這句話,他畢業后就進入了原氏集團,地位僅次于大哥原澤,但未來他肯定會超越他,因為他的目標是二哥,他要做一個比二哥更優秀的男人。兩個優秀的人更容易相互吸引,就算將來找不到像方儒那樣的伴侶,至少也要找一個能與自己并肩而立的情人,是男是女都無所謂。他只希望當那個人出現時,他會有足夠的勇氣和自信地去追求……61番外:齊曉[VIP]也算口味一致,“性”趣相投吧……他從不相信一見鐘情,但那天打開門見到他的一霎那,他就被吸引了。他有一頭柔軟的發絲,一雙琉璃般透徹的眼睛,笑容如清風拂面,整個人沐浴在陽光中,溫潤迷人。他說他叫方儒,是剛剛搬到隔壁公寓的住戶。那一刻,他對他一見鐘情。他很早就知道自己是同性戀,并且已經出柜,家人無法接受,他便獨自一人在外地上學。在遇到方儒前,他先后交過4、5個男朋友,都無疾而終。這一回,他想努力爭取一下。方儒性格溫柔,擅長廚藝,生活有規律,每天都會晨跑,晚飯后散步一個小時。他經常會去他的公寓蹭吃蹭喝,小心地試探他的性向??上?,方儒看似好相處,卻很注重*,從來不讓他在他家過夜。方儒對男人的親近沒有表現出任何異樣,一方面有利于他偷偷吃豆腐,另一方面也說明他對男人沒有想法。這個發現讓他有些沮喪,他并不想碰直男,無奈看上的偏偏就是疑似直男的方儒。他在展開行動和保持現狀的抉擇中矛盾著,但事實是,他的所有考慮都是多余的,因為方儒一開始就注定與他無緣。他來得突然,走得也很突然,就像一縷清風,僅僅在他身邊停留了片刻便消失無蹤。再次見面時,他正在調查弟弟被殺的真相。那時,他才知道方儒竟然是嫌疑人哥哥的助理。當時他非常生氣,恨不得將方儒拉得遠遠的。方儒卻像是看穿了他心中的躁動,詢問他:“齊曉,你真的想為你弟弟討回公道嗎?”“當然!”“那么,你不如和原澈一起參與調查,搜集證據,親自發掘事實真相?!?/br>他同意了這個提議,之后很長一段時間都沒有再見過他。因為那個男人在幫他調查真相的同時,也阻絕了他與方儒見面的機會。后來他才知道,方儒早已是那個男人的戀人,這段感情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但在當時,他將精力都放在了弟弟的案件上,參與了有關黑道勢力的調查,也認識了原溪。他對原溪的第一印象并不太好,身上帶著有錢人特有的傲氣,說話得理不饒人,絲毫沒有作為嫌疑人的自覺。他們第一次見面就吵了一架,鬧了個不歡而散。后來他看到了他的口供記錄,對他能夠記住這么多細節感到驚奇,也意識到事情可能并沒有想象中那么簡單。最后結果也證實了這個猜測,原溪確實是無辜的。他弟弟只是被殃及魚池,成為了嫁禍原溪的工具。盡管原澈最后給了他的家人足夠的補償,但弟弟的死,依然讓他無法釋懷。“齊曉,你弟弟的事情,我很抱歉?!痹獙λf,“你如果覺得不解氣,可以打我一頓?!?/br>說這話時,他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傲氣。于是,他真的動手了,狠狠給了他幾拳。原溪看著弱不禁風,倒還算硬氣,居然叫都沒叫一聲。他坐在地上,抹去嘴角的血漬,笑道:“原來挨打也挺痛快的?!?/br>他被他氣笑了。之后,他們成了朋友。原溪與方儒完全是兩個類型的人。前者肆意飛揚,有些嬌生慣養。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