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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原告方面的代表律師——對方很快在之后的質證環節,提出錄音帶存在偽造的可能性。 但,由于霍氏同時還派出了特聘于香港警方的科技專家,進行逐幀分析解釋,專業性加上可靠經驗,最終說服了法官及一眾陪審人員,也令此前一度低落的被告方形勢忽變。 末了,秦四喜的申請書亦被通過,作為被告方最后申請出庭作證的關鍵證人,被傳喚上庭。 她實在無比平靜。 盯著如芒刺背的審視,依舊話音平緩,只對照著證人宣誓詞上的提醒,一板一眼陳述著: “我叫秦四喜,今年28歲,漢族,心理治療師,自由職業者,是原、被告當年的同校同學?!?/br> “被告可以對證人進行發問?!?/br> “好的?!?/br> 終于找到佐證昔日校園生活實際情況的突破口,顧益華不敢怠慢,立即站起身來,面向波瀾不驚、且初次見面的證人。 短暫理清思路過后,微笑開口發問:“秦小姐,可以請你評價一下你心目中的原告及被告印象嗎?當時你作為同校同學,是怎樣看待57班的班級氛圍的?” 雙方并沒有提前對過稿,一切都是“臨時起意”,自然需要字斟句酌。 秦四喜躊躇片刻。 許久后,復才眼簾微垂,輕聲答:“如果作為一個普通同學來看,我想,我們當時的大部分人,都會很想加入57班,因為那確實是一個很優秀的班級。單指升學率上,在學校足以‘傲視群雄’。但如果是我的話,站在我的立場,我會很害怕成為那個班級的一分子——讓我改變對這個班級想法的,恰恰正是舒沅?!?/br> 她說:“在知道她的經歷之前,我一直認為,在學校,成績好的同學,認真念書的同學,應該得到一種天然的尊重。我們不一定每個人都在學習上出類拔萃,但是至少應該尊重,每一個同學,都有她自己的生活和生存方式。但是在那個班級里不是的——我甚至認為他們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我還記得,當時很多次課間cao,都聽到他們在議論……一些對女生而言很不尊重的話,對象就是舒沅。哪怕她當時非常沉默,看起來不太愛和人溝通,但我知道她一定對此非常痛苦……哪怕有一點同理心的人,都會對她當時的處境表示同情,很遺憾的是,當時我只是她隔壁班的同學,我也會害怕給自己惹上麻煩,所以能做的,只有在她受到欺凌的時候,偶爾幫上一把?!?/br> “比如呢?” “比如她有一段時間經常會被方晚晚她們關到洗手間——我曾經幾次幫她開門。也聽說過像陳威,他是體育委員所以有器材室的鑰匙,會惡作劇一樣把人鎖在里面,還不肯開燈。但凡膽小一點的女生,肯定會被里面的老鼠嚇到崩潰……等等,但最恐怖的,我想還是那個班級里整體的氣氛。在那種情況下。舒沅還保持了整整兩個學期的年級第一,直到今天,我依然覺得她真的很堅強,很——” 還沒等她說完。 “反對!證人證詞明顯出于主觀上的喜惡和先入為主的認定,有悖于客觀事實!” 聲聲擲地,原告律師倏然起身,舉手打斷她后話,并得到法官認同。 為此,顧益華又不得不換了種方法,繼續進行補充發問:“你確信你說的話,都來自于確切真實的記憶,并愿意為此負上法律責任嗎?” “當然?!?/br> 秦四喜點了點頭。 她手指愈發攥緊早先一直帶著那薄薄兩頁信紙,說話仿佛天生帶著一股子蒲葦堅韌的平靜。 暗潮洶涌,盡在不言中。 “那你怎么看待剛才長達一個半小時的時間里,無論老師同學,都堅稱不存在校園暴力的情況?” “那很容易理解,自古以來,抱團的利益小群體總是屢見不鮮的,我只能說,我絕對沒有撒謊?!?/br> 她說著,頓了頓。 視線試探性的看向顧益華,片刻,忽而追問了句:“我可以讀一封信嗎?” “什么信?” “朱老師,也是我弟弟的班主任——和舒沅他們班以前數學老師,他托我轉交的一封信?!?/br> 老朱? 舒沅眉心一抖,瞬間坐直了身,視線亦從手機屏幕上的短信框,瞬間轉移到秦四喜身上。 盡管原告律師又一次開口抗議,極力阻止,但顧益華是何等精明人物,見狀,又是一番情理交雜的說服“工程”,爭執片刻,法官最終還是同意,讓秦四喜在二度宣誓、并提交老朱的手寫申請書過后,代為朗讀該封信件。 偌大的法庭中,由是很快安靜下來。 只剩下不急不緩的女聲,一字一句念著: “尊敬的審判長及諸位審判員:你們好。 我叫朱誠,今年五十三歲,漢族人,上海城南中學在職教師。 很抱歉,只能以這樣的方式出現在法庭上,個中有太多無奈難以贅述,如今能鼓起勇氣說出這些話,也僅僅只是因為,我怕自己百年之后,依然過不去良心那關,也知道有些話必須由我來說。所以,哪怕頂著巨大的壓力,我還是決心把實話說出來——那就是我的學生,舒沅,在長達兩年甚至三年的時間里,一直遭受著我其他學生,最嚴酷也最天真的校園暴力。 我不知道使用這個詞是否正確,或許我們更應該稱之為教育失守,否則,實在很難想象,為什么在教書育人的校園里,存在的卻是如此丑惡,如此死不悔改的現象,讓一部分學生將他們的快樂建立在對另一部分學生尊嚴的踐踏之上。我身為人民教師,其實始終想不明白,難道扇人耳光令他們快樂嗎?明知同學怕黑卻將其關在幽閉空間內,任由對方崩潰痛哭,令他們快樂嗎?聚眾嘲笑一個人的外表,取難聽的綽號,將人打到器官受損,又不愿意直面責任,這樣的結果讓他們快樂嗎? 我沒有答案。 但以上說的一切可怕經歷,確實都發生在舒沅身上,這是我親眼目睹,親耳所聞。我曾經一度以為自己能夠改變這一切,直到后來才發現,無論怎么糾正,怎么試圖保護弱勢方,學校的教育,依然無法扭轉一部分人已經堪稱頑劣的報復欲,他們無法意識到自己是在作惡,他們的天真是何等恐怖,何等傷人而不自知??! 請恕我不懂法律,但法官先生,我實在想說,與其追究所謂名譽侵權,追究舒沅到底說了多少實話,傾訴了多少令人感同身受的痛苦,請看看那些文字背后的哀嚎吧!請不要縱容曾經用暴力手段奪走他人人生的“壞小孩”們了! 教育本該是引路的燭火,很不幸,我們卻只教出來太多精致的利己主義者,這是教育的悲哀。 但我至少堅信我們還有法律。 法律是國家的底線,是弱勢者最后的堡壘,是最后的希望之火,讓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