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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攔住。“小同志,那份電話錄音先給我聽聽。我讓省廳工作組的人分析分析這個案子?!?/br>公安廳廳長要這份錄音不是理所應當的嗎?物證科的趕緊把這份電話錄音交給原志國。“副省長,省廳工作組分析完了我就去取回來,要入檔作為日后起訴的證據?!?/br>“好的。兩個小時以后我讓人給你送過去?!?/br>原志國拿著這份音頻資料回辦公室,轉手交給手下人,省廳工作組人才濟濟,打開音頻,抹掉于夢笙和岳涯對話內容里某些關鍵的句子。這份音頻資料內涉及于夢笙給原志國,原建設,原邦行賄的內容消失無蹤。再也無法復原、早早結案,早早起訴,早早宣判,早早槍斃。死無對證了,就算是被對手知道這件事,也沒有把柄可抓。現在,原建設原邦死就死了,活著的總要為自己打算,他可不能失敗,不能栽在這件小事上,他是要做省委書記的熱門人選。“不是我綁架的岳涯,是他綁架的我。他把我制服了逼著我開車去的餐廳,以后的事情你們也都知道了、”于夢笙急切的解釋。“就連你們看到的我要拿刀殺他,是,我是想捅死他,但是是他主動把刀放我手里的,他想制造一個被我傷害的假象給你們看,我,我就一不做二不休,也是被他氣急眼了,就想捅死他,可我不是沒傷到他什么嗎?綁架殺害岳涯的罪名我不承認,和我無關,是他自己自導自演的!”“原邦是死是活?”“我估計是死了、”“什么叫你估計?不是你下手殺害的嗎?”“我說我想殺了原邦,但是我沒動手啊,我真沒動手,和我無關!我真的是被冤枉的!都是岳涯干的,真的都是他干的,他殺了李瑾,殺了原建設,殺了原邦,栽贓嫁禍給我,你們不應該抓我啊,應該把他抓起來!他才是兇手!”“你沒動手?監控視頻拍的很清楚就是你干的,還有人證流浪漢指正你,你有動機有這個心思,到現在了你還嘴硬!說!原邦是不是被你害了?尸體藏哪了?”審訊的警察拍桌子怒吼,于夢笙有一千張嘴也分辨不了。怎么說都沒人信,就認準了他殺人了,可他真沒殺人。高健推門進來,對手下人揮揮手。“你去吃飯,我來審訊?!?/br>小警察出去了,本來審訊調查,按著規定來說應該兩名警察,一名警察調查的結果不算數的。可高健誰也沒喊進來,就他自己。還關了審訊室的監控,監聽設備。點了一根煙遞給于夢笙,手臂支撐著于夢笙坐著的審訊椅子,和于夢笙對望,冷冷的看著于夢笙的眼睛。“你慫恿李瑾原邦強jian殺人,害死了洪元希?!?/br>肯定的陳述句,不是詢問。于夢笙眼神閃躲了下。早知如此,他就不該去招惹洪十六,更不該對洪元希下手。“你殺了李瑾原建設原邦?!?/br>于夢笙的眼睛猛地對上高健的眼睛,直勾勾的和高健對視,眼睛一眨不眨的。“我沒有?!?/br>高健沉默,于夢笙也不再開口,就彼此凝視著,高健在于夢笙眼神里找到惶恐和故作鎮定,于夢笙反倒很坦蕩,不是他干的。眼睛是心靈的窗戶這話不假,除非心里極其強大,抗壓性極強的人,能把心事隱藏起來,在面對嚴厲的凝視的時候,稍微有點膽怯的都會通過眼神的閃躲來逃避。足有五分鐘,高健嘆口氣。這案子,沒完結。于夢笙說的是實話。“岳涯和你之間到底發生了什么?他功夫很好嗎?”“非常好,他那些虛弱無力都是假裝的,他可以輕而易舉的把我摔到地上,我要打他,他已經閃躲開了,就是,就是特別靈活。拳頭非常硬,他功夫特別好。那個警官不相信,真的是他把我綁架了,你們看到的都是假的。他還親口承認了是他把李瑾原建設殺了的?!?/br>看到高建不說話,于夢笙扯了扯手上的手銬。“到現在了,我也知道我絕對出不去,李麗枝是我殺的,我還慫恿李瑾原邦,輕的無期重的槍斃,我都知道我什么結局。事到如今我還有什么好怕的?一條人命,四條人命對我來說沒區別,一條人命我都認了,其他的我也沒必要死扛著。是我干的就是我干的,我不會給岳涯背黑鍋。我該死,他比我更該死,洪十六也要蹲監獄,洪十六參與謀殺,包庇殺人犯,也該受到懲罰!”到這步田地了,他沒必要再說謊,也沒必要死也不認。“事情出了逃不過去,天塌大家死,我不能活,他們倆也要為所作所為付出代價,這才公平?!?/br>洪十六參與謀殺包庇殺人犯,少說也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岳涯就直接槍斃了。看,這才公平,一命抵一命,再加洪十六痛苦下半輩子,痛失所愛,失去產業,這結果啊,就算是死了他也閉上眼了。“再交代一遍,事情的前因后果。詳詳細細的交代,包括你們三家的各種聯手?!?/br>高健攤開本子,開始記錄、于夢笙咬咬牙,還是那句話,天塌大家死,原家也別想好過,他們也是把他推入火坑的罪魁禍首。原原本本,從李麗枝和他們家的仇恨說起,一直到痛恨洪十六,慫恿強jian殺人,到和原家攀上關系行賄受賄,再到剛才的綁架案。口供本子那么厚,高建在審訊室待了三四個小時,口供非常詳細。把口供拿給于夢笙看,確認無誤簽字按手印。正給于夢笙拿印泥的時候,助手有些慌張地跑進來。“怎么了?慌什么?出什么事了?”高健點了點簽名處,讓于夢笙在這按手印。隨后問著助手。助手拉著高健到一邊,趴到高健的耳邊低語。“剛才物證科的小趙來了,說是,他拿給原副省長的音頻資料被動了手腳,缺了一些話?!?/br>那份音頻資料是經過洪十六的手機,用其他設備錄下來的,當時在車里,車子朝著餐廳行駛的路上,車子里有司機,洪十六,高健,助手,還有物證科的人。方便隨時提取重要證據證據,手機監聽的消息也是證據啊。所以他們對這份音頻內容都很了解,尤其是于夢笙提起的給原志國行賄一千萬,給原邦一千萬的事兒,嘴上不說,心里也是我靠他媽的老貪官!錢都讓他們賺兜里去了。可這份音頻資料經過原副省長的研究分析,回來以后,這些行賄內容都消失了、趕緊來報告,助手也覺得不太妙。高健遲疑了。看看手上的口供。“于夢笙,每一頁你都按上你的手印?!?/br>于夢笙不疑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