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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了身體,頗為不自在地問:“沈荼,你身上用什么熏的?好清爽的蘭香?!?/br>“并非用什么熏的,我喜蘭花,家中植了很多,時常侍弄,身上便染了香?!?/br>“那改日帶我去你家,我也來熏熏?!?/br>“好?!彼廊恍χ鴳铝?,似是不覺得我的要求有什么唐突的。眼見天色已晚,今日這種日子,茶樓里是沒什么客人的,所以每年的這一日晚飯都比平日早很多,若不早點回去,楊叔定是不會幫我留飯。我匆匆和沈荼道了別就往家里奔去,跑的太急撞了迎面而來的人的肩膀。“對不住?!?/br>“無礙?!甭牭竭@清靈的聲音,我在漸暗的暮色里仔細瞧了瞧,嗬,又是一個美人!還是個女子!莫不是老天憐我,贈了個美人于我?然而美人只說完那兩字就繼續往前去了,惋惜一陣繼續往回跑,終是心里癢癢,忍不住回頭多看了一眼。卻見美人停在了離彥面前,不知與他說著什么,她回頭望我一眼,看不清表情。并非是我自作多情,美人看的的確是我,除了我,這一條街可就沒別人了,要非說有,可都在姑娘公子的房里呢。美人回過頭去,與離彥一同離去了。兩人站在一起倒也是般配。回了家,楊叔果真已經在吃了,虧得我跑得快。“小子,看的可爽快?”楊叔夾一口菜,咬的“嘎吱”響,我真懷疑他把那菜當作了我來咬。我一臉諂媚的坐下,拿起筷子就給楊叔布菜。“楊叔,您辛苦了,多吃點多吃點?!?/br>“算你小子識相!”看那神情,楊叔應是十分滿意。這老頭,不知該怎樣說了,每次想讓我給他布菜,都要佯裝出一副怒容。平日里給他布菜卻又嫌我rou麻,著實是個別扭的老頭。一頓飯吃的甚是飽足,我和楊叔靠在椅子上,碗筷是要我來洗的,我不著急,楊叔也不催,爺倆隔著一桌子殘羹剩飯聊天。“楊叔,你為何非要讓我嫁人呢?我娶個老婆回來,給我們楊家添子添福不好嗎?”“你姓柳?!?/br>“可是把我養大的人姓楊!”一旦楊叔提及我的姓氏,內心便涌起一股他未把我當親人的失落感,我不止一次起過改姓的念頭,都被他否決,他固執的不允許我改動姓氏,幾乎偏執,卻從來不提原因。顯然,楊叔也不想與我在這個問題上糾纏,語氣一轉換了話題。“臭小子,老婆娶回來是要來疼的,你會疼人嗎?所以,還是找個會疼人的娶了你我才放心?!?/br>楊叔短短兩句話就把我接下來的話都堵回了腹中,誠然,我確是個不會疼人的,楊叔病的半天起不來床我都只當他是賴床,若要讓我疼老婆估計也是行不通的。但要我嫁人我也是決計不肯的。“小子,上次劉家二少爺差人來說親,你為何連打都沒打就給回絕了?”“那勞什子二少爺一副風流相,必是個不安分的,我若是和他打,萬一輸了嫁了過去,將來他招回個小三小四,我又如何自處?”那二少爺一張面皮生得倒是不錯,家傳的功夫也好的很,然我是不能與他打的,誰叫他是個男子!“你不必以貌取人,聽聞那少年郎是個君子,若娶了你必會以心待你?!?/br>“楊叔,不是親眼見到的我不認,任他名聲好到天上去,不合我眼緣的便哪來的回哪去?!?/br>從他起意將我嫁出去時,我便與他約法三章,能娶我的人必得是合我眼緣,會寵我,并且打得過我的,否則憑什么讓小爺甘心嫁給他。當然,會寵人這一項是楊叔加的。但說來,這不過是我拿來敷衍楊叔的借口,我不愿嫁人,只這合眼緣一條就能擋住大半的求親者。若是實在在容貌上挑不出毛病,便來打上一架,楊叔功夫好得很,我自小跟著他也差不到哪去,是以到得今日合眼緣又打得過我的尚未能遇見過。楊叔輕嘆一聲,“你這小子,如今你都十九了,拖得久了,過了服用育果的年紀,將來想嫁恐怕都嫁不出去?!?/br>育果是可令男子有孕的一種果實,約是兩百年前被發現,從那時起,男子間的婚姻之事才算完全被世人接受。但并非服了育果便可有孕,若過了二十五歲仍未服用,日后再用懷孕的可能便會大大減小。不過楊叔擔心的也為時尚早了。“楊叔,我去洗碗?!蔽艺覀€理由遁了,若是再坐下去,楊叔必得將我數落一番,最后得出個我嫁不出去的結論,再喟嘆幾句。若不是怕挨揍,我倒是想問問,若我這樣一無是處沒人愿娶,那他還何必非要將我嫁了?然而我是打不過楊叔的,這些話便只能憋在心里。我坐在廚房刷碗,手上動作甚是嫻熟。自小便只有我與楊叔兩個相依為命,衣食住行皆要自己動手,所謂君子遠庖廚在我楊家權當狗屁。楊叔廚藝精湛,這么多年來養刁了我的舌頭,而在下不才,權且會刷個碗筷。兩歲多時我被楊叔收養,自此之后我兩個幾乎踏遍了西華的萬里河山,那時我兩個當真是一窮二白,不過幸而楊叔是個有頭腦的,沒幾年便攢了一筆錢,在各地做些生意。三年前,他帶著我來到這浧川城,那時花樓與小倌館之間只隔著一個殘破的鋪子,并以此作為界限成對立之勢,竟也沒人起過盤下那鋪子的念頭。楊叔來到這里后,瞧那鋪子越瞧越順眼,便盤了下來,改建成茶樓,請了幾位茶功夫高超的師傅和跑堂的小二,甚至自己動手學起制茶來。而我,楊叔說,雖說我是要嫁出去的,但也不能不事生產整日里吃閑飯,我便在茶樓說了三年書,竟也有不少熟客是沖著我這書來的。我不記得我的親生父母,除了父親姓柳其他一無所知,只隱約記得家中是個頗為富貴的宅子。楊叔從未提過我的家人,也不提他與我是何關系,又是為何收養我,幼時我還會問上兩句,但得不到答復后便也不再問了。我曾在楊叔的肩上看見一顆紅痣,那是服過育果的人才會有的,若不是我能肯定兩歲之前絕沒有見過楊叔,我都要懷疑我是不是楊叔生的了。也是自那時起,我再沒提過讓楊叔娶妻的話,因是我曉得,以前他說來拖延婚姻的不過是借口罷了。我心下一直頗為好奇,如楊叔這樣聰穎強勢的人,得是哪般的人物才能讓他甘心委身?但我也知道,喝過立誓的血酒卻又分離,即便是對男子而言,那也是提不得的傷心事。茶樓的跑堂小林與我提過,育果只長在西華,全由官府控制,只有那要成親的于官府處登了名冊后方能得到,成親之日由作為夫人的一方和著血酒服下。所以,我猜定,楊叔嫁過人。但那必是他的傷心事,提不得!☆、第8章沈荼來訪(微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