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16
中一個黃毛小子還把我的眼睛捂上了。13其實我真不需要這份好心。我真想看著譚女士死亡的那一刻,血液將她的身體染成和她最愛的紅色指甲一樣的顏色,看她那翻著白眼、形容枯槁的樣子。這樣說在別人也許是大逆不道。但是譚女士被撕票的那一刻,我真的很高興。14后來我被張新源先生接了回去。他似乎也不那么忙了。也會早點回來,對我作著無謂的關心。可是我對氣味很敏感,在他身上總能聞到其他男人的煙草味,那不是他平時會吸的煙。這時候,我明白了,他昨天晚上又和不知道哪個野男人去廝混了。被其他男人按在胯下,cao著他已經松弛的屁眼。真希望他這么濫交,哪天就能得艾滋死掉。15不好意思,我又說粗話了。16再后來,我便發現我的身體有些不對勁。有時候,我總能發現我穿著女性的衣服,躺在我自己的床上。有時候,我聞著我的指尖,會聞到淡淡的煙草味。可是我不穿女裝,也從來不吸煙。有一天,我偷偷讓人在我房間安了個攝像頭。我便發現,我有時候會變成另外幾個人。那完全不是我。17我知道我一定是病了。精神病大概也有家族遺傳的趨勢吧。我曾經一個人去看了精神科,結果沒說幾句話,就被張新源先生發現了。我不想讓他知道我有精神病,便謊稱我只是失眠而已。18還好那幾個家伙不常出現。我知道他們一定知道我知道他們的存在了,他們也知道我做了什么。我警告他們不要做過火了。幸好,那兩個家伙還算聽話。19后來的后來,我離開了家里所在的城市,去了其他省份上大學。本來以我的高考成績,上國內的TOP2學校是絕對沒問題的。但是我不想呆在那個令我抑郁的城市了。我稍微降低了點要求,去了S市。S市挺好的,天氣不干燥,霧霾也沒有家鄉嚴重。就是冬天冷了點。20同學也挺好的,室友也不錯。尤其是睡我下鋪那個家伙,我早就注意到他整天盯著我了,他還以為我沒發現。我知道他和我一樣,是同性戀。但是我并不是很想和人談戀愛。更準確地說,我這輩子只想一個人過。有過那樣糟心的經歷,我再也不想和任何人有親密的關系了。是任何人。21但是他真的挺可愛的。22在我以為我和所有人都會這樣相安無事地過著四年大學生活的時候,在大三那年終于發生了變化。那個沒文化的流氓,還有那個死娘炮,在我不在的時候,和我下鋪那家伙發生了關系。還不止一次。媽的。23這幾天,當下鋪那個家伙透露出要追我的意圖時,我不知道我內心是什么感覺。我有些害怕,又有點開心。24當你知道真正的我是什么樣的時候,你還會待我如初嗎?作者有話說:第一次嘗試這樣寫這章算是說明了攻為什么會有多重人格的原因了吧……電腦還沒拿回來,很不方便QAQ☆、第十五章王小風醒來時,感冒已經好了大半。不過他總感覺頭有點暈,肌rou酸痛,就好像昨天被人翻來覆去cao了一天一夜似的。這讓他又想起昨天晚上那個迷幻香艷、卻真實到有些不可思議的夢。然而他清醒時發現自己衣冠整齊,身上清清爽爽的,仿佛昨日的旖旎都是他的臆想。他對著鏡子前后左右看了半天,也沒發現自己身上有什么奇怪的痕跡。雖然后xue殘留著輕微到忽略不計的異樣感,但是按張宣平時那股橫沖直撞的勁兒,不應該僅僅是“有點不適”而已啊。王小風從浴室中大剌剌地走出來,不著寸縷,除了腰間圍著的一條浴巾遮住下身。萬萬沒想到的是,那個在他眼皮子底下消失多日的屋主兼室友——張宣竟然在這個時候出現了。“來得真不是時候?!蓖跣★L想著。雖然他臉皮厚,和張宣也裸裎相見了好多次。但是大清早的,突然被讓撞見幾近全裸的自己,還是非常窘迫的。更何況,平時對面這個對什么事情都表現得很冷淡的正主,今天看向他的眼神卻鋒利無比,如芒在背,讓他渾身不適,只想逃離這尷尬的境遇。“張宣,你老盯著我干啥?”王小風轉過身,正好撞上張宣毫不收斂的眼神。張宣聞言,見自己暴露了,立馬垂著眼簾掩飾自己的心思,淡定地說道:“沒什么?!?/br>王小風見對方又是這樣一副讓人火大的、云淡風輕的神情,也不想理他,癟著嘴轉身回房間了。而在他看不見的地方,張宣正對著他后背上的一個紅印若有所思。話說回來,因為開學之期將臨的緣故,王小風的實習也隨之結束了。老板人非常nice,實習結束時,不僅表揚了一下王小風的工作能力,給他多發了工資,還笑呵呵地邀請王小風畢業之后可以考慮他們公司。不過在這方面王小風另有打算。——當然這是題外話了。早在前幾天,王小風已經開始盤算著搬出張宣的公寓了。畢竟他表白被拒,還寄人籬下,結果弄得兩個人都很尷尬,不太符合他行事的風格??墒沁€沒到開學,宿舍還不能搬進去,而連住好幾天酒店也太貴了些,這讓他有些為難。不過最近,他和一個朋友聊天時,不小心透露出自己想找個地方借住幾天的意圖。結果那朋友就非常仗義地表示,自己家可以讓他借住幾天。王小風原本還是挺猶豫的,然而現在看張宣這反應,還是搬出去為妙。雖然讓他借住的朋友,之前曾經是他的固定炮友,還對他表白過。沒錯,就是前文提到過的那個小0。鐘歆,也就是王小風這個朋友,和王小風約在了今天見面。舊情人再會,不管是出于什么樣的目的,總要打扮得光鮮亮麗一點,以彰顯自己現在過得比對方更好。出于習慣,王小風提前了十分鐘在定好的位置上坐著,邊玩手機邊等人。而沒幾分鐘過去,只聽見對面的椅子被拉開的吱呀聲,他抬頭一看,發現來人雖然還是熟悉的輪廓,氣質卻已經變了許多。一兩年前,那個年紀比他大,卻還會哭著拉扯他的袖子,低聲下氣地讓自己接受他的男人,如今也戴上了金絲邊框的眼鏡,即使在悶熱的夏天仍穿著鐵灰色的正裝,一副商場精英的樣子。鐘歆已經不再是他印象中那個脆弱的小情人了。王小風看對方脫下西裝外套,挽起襯衫袖子,手腕上戴著的精致腕表起碼也要萬把塊。甚至連原本瘦弱的體格,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