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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能值得我為你開門?” 這話里藏著的侮辱,安潔聽得懂。小臉唰地發白之后,她猛地埋下了頭。但眨掉那份倍感屈辱的淚花之后,她卻又勇敢地抬起了小臉,沖男子笑,恬靜而美好。 “我還會跳舞?!?/br> “哦?”倒是有備而來,“那你跳吧?!?/br> “那我給你跳個?!?/br> 深沉而冷峻的面龐,這才破功。男子一下挑眉,沒懷疑自己的聽力,但懷疑她的智商。 “你確定?” 那玩意兒,可誘惑不了他。 她卻重重點頭,往后退了退,深吸一口氣,真的——跳起了。 這是她在醫院,跟小病號一起學的,是她最擅長的。 她跳得很賣力,一邊跳,還一邊唱。若是忽略她的聲音,僅僅看她的身材和動作,的確很誘人,但加上稚嫩的配音…… 男子覺得,自己要是下手,那似乎就是摧殘祖國的花骨朵了。 真是個笨蛋! 她不知道自己是為了什么來的嗎?! 這么想著,男子孤傲的眼中,卻閃過笑意。 “刺啦——” 裂帛聲,突如其來。大概是緊身裙質量不好,所以沒經得住她的大動作。她一下受驚,慌里慌張地伸手去捂,但捂住了這頭,卻沒捂住那頭。 白嫩如同豆腐般的肌膚,立刻閃爍出了最誘人的光澤,在黑布的襯托下,白得實在是誘人犯罪。 男子微微瞇眼,緩緩坐直了。 收回剛才的那些話,這個小女人,可不是花骨朵,而是熟透了。 她咬著唇,淚汪汪地朝他看過來的樣子,真是讓他的心都熱了。 “你準備了多久?”他啞聲問,目光嗜人。 她有點怕怕地躲開,聽不懂他在說什么,只能本能求助:“請問……你有什么東西,可以讓我遮一下嗎?” 他卻笑,性感而又危險:“一會兒就要脫掉,不用這么麻煩?!?/br> 那份潛在的惡劣,讓她又是哆嗦,又是臉紅,連話都不敢說了。蜷縮著,恨不能縮到沒影了。卷翹的睫毛撲扇間,輕易地又沾上了點點碎淚。 怪可憐,但也怪誘人的。 他覺得很有趣,加上之前喝了些酒,心中的惡意,一時有些收不住,于是,又嚇她。 “聽說你還沒交過男朋友,那估計你根本不知道,男女之間的事,也可以很嚇人。我這個人很壞,是你根本受不了的那種壞。好心建議你,趕緊走,否則,我擔心你今晚會死在我手里?!?/br> 安潔詫異地抬眼,面紅耳赤中,眸光躲躲閃閃地看了一臉惡意的男人半晌,才搖了搖頭,低低地說:“我不信?!?/br> 他目光一閃,來了興致:“為什么?” 她無邪地回答:“你看上去是……有點嚇人,我怕你,但又不怕你。至少,我本來是很不安的,但是看到了你,我卻有點心安了?!?/br> “心安?”男子被逗樂了,“你是不是傻?” 她有點被惹到,嘟起了嘴:“我才不傻呢,我有眼睛,更有心。我的心告訴我,你不壞,更不會害我?!?/br> 就在今晚,有個跟他長得有些像的男人,也是一臉兇巴巴地對她,像頭大怪獸。但那頭大怪獸,在學姐面前,卻溫馴得像頭大貓似的。而且,那男人再冷、再兇、再目中無人、再不可一世,但也幫助了她啊。 所以,看人哪能僅看外表! 面前這人,和那個男人有類似的氣質,她……她才不怕他呢,才……才不信他是個大壞蛋! 男人,易嘯,徹底被逗樂。 “過來?!彼麤_她揚了一下下巴,“讓我看看,你到底長了一顆什么心!” 她羞紅,猶豫中,邁開了一步,但緊跟著的,再次是“刺啦”的裂帛聲。 她不敢動了,都快要哭了。 這到底是什么裙子呀,質量為什么這么差! 委屈扒拉中,她睜著無辜的眼,求助地看向易嘯:“我……我不能動……” 他低低笑,下了車。 頃刻間,西裝革履的男人,一下拔高,如同蒼松一般,讓嬌小的她,只能咂舌地努力抬起頭,才能對視。 男子逐步靠近,帝王般睥睨天下的氣勢,似乎連這望不到邊的暗夜,都淪為了他的披風。他湊近,侵略性地一把將她抱起,咧開薄唇,露出森森白牙,沖她邪魅地一笑的時候,她恍惚覺得,自己淪為了魔王的獵物,要被吃得連骨頭渣都不剩了。 而他邪性的宣告,也驗證了她的恐懼。 “女人,落入我的手,你完蛋了!” 命運的齒輪緩緩轉動,男女主宿命般的羈絆,從今夜,開始…… * 依舊是同一晚,已經歇下的易晦的同父異母弟弟——易晝,忍不住想到了他的未婚妻。 誰能想到,同樣是價值幾百萬的愛馬仕包包,兩位貴婦會因為包包不小心被酒水潑灑,而吵得不可開交,而他的未婚妻,卻棄若敝履,挎著那包,在大街上吃著烤串。 那愛馬仕包,竟然賤得如同普通購物袋似的,里面裝滿了亂七八糟的東西,甚至兩個冒出頭的廉價玩偶,還因為無法完全放下,將那包包撐得快要炸裂般。 呵,如此“怠慢”那昂貴的包,若是那兩位吵架的貴婦看見了,怕是要哭了吧。 呵,他從來不知道,他的未婚妻,竟然還有這么瀟灑、可愛的一面。 她甚至當街吃著烤串!這還是他那位一言一行,絕對恪守淑女典范的未婚妻嘛! 還是,她之前都是裝的,現在,家里破產了,她總算不用再裝了,放飛自我了? 他現在一想到那個女人,手里拿著一大把烤串,仍不知足,還湊在攤主面前,指點著往那正在烤的串上多灑些調味品,全然不顧油漬辣椒粉末等,往包上飛濺,他就覺得可樂。 他都不知道,她還是個可愛的吃貨呢。 那吃了很多串,因此肥嘟嘟油汪汪的小嘴,竟然還讓他心里有了異樣,特想親上一口。 撞了邪一般! 可她真的不一般,一點都不做作。他見過那么多千金,沒有一個,能像她那樣可愛。 看來,他對這位未婚妻,還是了解的不夠多。 或許,他應該找個機會,接近她看看。 卻不知道,團寵魔力下,穿書女的一切,都自帶光環。普通小市民穿成豪門千金,哪懂奢侈品包包的真正價值,可不就隨便拿來用了。何況,驟然暴富,小市民哪懂得奢侈品在上流社會所代表的潛在價值。 再者,對于小市民來說,兩千萬并兩套房子,就足夠混吃等死了,要什么名牌! 她做了普通小市民都可能會做的事,但落到易晝的眼里,愣是如同百花園里長出唯一的那株狗尾巴草,不香,也香了。 不管怎樣,同一晚,超級豪門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