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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四周張望。 “小蘭,毛利老弟沒來嗎?” 毛利蘭一聽,眼神無語了一下,緩緩搖頭。 “這樣??!”日暮警官也不知是松了口氣,還是覺得這口氣不能松的太早,有些緊張的問道:“那你們怎么會在這里?!?/br> 他的視線停留在墻角下那名倒地不起的男性尸體,大早上會跑到學校后面犯罪,兇手不是沖動下手,就是喪心病狂。 大致對犯人的形象有了個模糊的輪廓,日暮警官又開始東張西望。 咕噠子在旁邊小聲問道:“警官,你在找什么?” “我在找偵探什么……不是,你又是哪位?” 咕噠子大方的自我介紹,被這個大叔用眼神睨了一下也不以為意。 聽到咕噠子這個名字,日暮警官竟是比毛利蘭這個少女還要反應快,指著她驚聲道:“你就是那名和外國人戀愛的女武士?” 咕噠子:“……” 咕噠子無語道:“我還是個學生,并且還是單身,認識的外國人不少,但并沒有戀愛,警察先生?!?/br> “咳咳,抱歉,”日暮警官被學生批評的不好意思,臉紅著道歉。 咕噠子點頭,掃眼現場,篤定道:“兇手八成跑去這個男人家里了?!?/br> 日暮警官的眼神頓時犀利了,他嗅到偵探的味道。 “為什么?” 咕噠子指指男人凌亂的衣服,“大早上出行的多是上班族,這名死者穿著西裝,還專門打好領帶,證明他并未因為業務原因通宵工作,或者隨便找個旅館休息。領帶是新換的,衣服也熨燙整齊,這條用熟練的手法打好的領帶和他身上多數衣物的凌亂程度不符,證明死者出來上班,想抄近路趕去公司,卻在路過這里時被人攔住。經過爭執,廝打,也許是意外,也許是蓄謀,死者被兇手擊打在地失去意識,而兇手在這段時間里并沒有清理自己粗糙犯罪時留下的痕跡,反倒一定要從死者身上搜索出什么來……” “那一定是對兇手而言很重要的東西,不然不至于連這種小地方都要專門翻出來看看?!?/br> 日暮警官看向咕噠子手指的部位,是褲兜里面的小口袋,一般用來放零錢和鑰匙,連這種地方都特意掏出來翻看,說明死者身上確實有什么東西被兇手覬覦。 “等等,為什么要去死者家里,你是確定了兇手的身份嗎?” 咕噠子攤手:“沒有啊,我只是覺得兇手一旦沖動犯案,又找不到想要的東西,最先去做的就是去死者家中把東西搞到手吧?至于銷毀兇器什么的,逃跑的時候就會被隨意丟掉了吧?畢竟是沖動犯罪,一個新手還沒有那么熟練的脫罪意識,人啊,腦子一熱就很容易執著一件事情,比如這個兇手……” 她點點被驗尸人員擺平的尸體,“他在殺了人之后,還不忘找東西,證明他已經沒有空閑去考慮別的內容,找到那樣‘東西’變成了一股執念cao縱他的行動?!?/br> 日暮警官皺起眉頭:“這些全都是你的猜測,我們斷案需要證據!” 咕噠子反問:“難道沒有證據你們就不去搜查死者的房間嗎?” 日暮警官:“呃……” 咕噠子:“你們應該有派人去確認死者的身份吧?” “……” 日暮警官下意識看向一旁的高木涉,高木警官連忙站出來匯報目前確定出來的信息。 一連串的情報被他毫不避諱的說出來,咕噠子連喊停的意思都沒有,隨意的在案發現場走了兩圈,沒一會兒就有勘察周圍環境的警察帶著兇器回來。 如咕噠子所推測的,那把行兇用的棒球棒確實被隨手丟到公園附近的水池里。 水池常年沒有清理,還有許多臟東西污染了水漬,不是有心的話,發現不了這根球棒。 咕噠子見狀手掌托腮,學著福爾摩斯的樣子笑瞇瞇道:“哦,看來兇手的腦子還沒有過熱到進入喪失理智的狀態,但是這種做法仍是下下簽。球棒上的指紋,血跡,都會是指向他兇手身份的第一刀,就算他反駁,也是沒有用的?!?/br> 高木涉看著她胸有成竹的模樣,忍不住問道:“如果沒有指紋呢?”他看著死者確定之后的身份信息,“有嫌疑的人幾乎全是高知分子,他們這樣的人行動之前會沖動,行動之后冷靜下來,應該就不會如你所想的那樣,輕易暴露出自己?!?/br> 咕噠子看著他道:“這是你的想法?!?/br> 高木被這名少女的模樣看的窘迫,緊張的繃緊腳趾,嚴肅點頭。 “是的!” 咕噠子:“很好,那到時候就需要推翻一個結論,棒球棒上沒有指紋,但有血跡,兇器成立,兇手的身份仍舊撲朔迷離,所以就要看死者的家中能發現什么了?!?/br> 高木涉想到這名少女一出現就讓他們去死者家中。 “兇手一定會去死者家里,并留下決定性的證據嗎?” 咕噠子:“難說,既然他恢復冷靜知道清理球棒上的指紋,那他確實不一定會前往死者家中留下更多證據,但是你不能把一個剛殺過人的兇手想象的那么冷靜,你看,死者糟糕的狀態,證明兇手當時的心情有多么迫切,他的迫切讓他開始對自己的處境力不從心,所以我認為,球棒上的指紋一定還在,去死者家中一定能抓住這個兇手,將兇器藏在水池中是一種運氣上的巧合?!?/br> “發熱的腦子沒那么容易冷靜下來,如果各個殺人犯都會在殺人后變成冷血的犯罪天才,那這個世界的犯罪早就遏制不住了?!?/br> 接下來就像是證明咕噠子的理論,一旁的檢驗人員大聲說道:“日暮警官,球棒上有留下新鮮的指紋!” 咕噠子朝驚訝的高木涉眨眨眼睛。 “你看,犯罪多是一時沖動,你們警察要做的就是逮捕這樣的犯人,而不是去追索兇手在犯案后應該多么冷靜?!?/br> “事實上,在我的理解中,多數人在殺害同類后,內心的道德感和是非觀會第一時間讓大腦的功能癱瘓,喪失行動力。這種時候逃跑,和盲目的躲藏成了犯罪之后的首選,至于邏輯清晰的去處置兇器,處理手法漏洞什么的,我認為有這樣資質的人都會變成高功能反社會,建議送進精神病院治療,并確認有承擔法律義務的能力后送往監獄贖罪?!?/br> “殺人者就不該放出來禍害無辜群眾,犯罪者就該被法律審判送進監獄,以上兩點兒不論那個沒做到,這世上就會有人舉起名為復仇的兇器,推動新的罪行產生?!?/br> “高木警官,你們有考慮過自己的責任就在于拯救所有無辜的,還沒有犯下罪孽的人嗎?” 至于犯罪的人,不論有怎樣心酸的過去,他們都是在拿著武器殺害他人罷了,真正的“復仇”是建立在更多無辜者避免受害的前提下,為法律的威權添磚加瓦。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