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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發生什么都去找陳友直抱怨,每次都被陳友直吐槽說他根本是來放閃炫耀的。天地良心,他是真的很困擾好不好。這三年來陳友直的身上也起了翻天覆地變化,那天跟他去觀落陰后陳友直整個人都怪怪的,一反先前爽朗陽光的表相,完全露出他內在毒舌壞心冷血的一面,在學校常跟老師同學起沖突,還一直跟他男友吵架,大半個學期過去后他成了全班最不受歡迎的人物,并且跟原本你儂我儂的男友分手了,當時陳友直身邊大概只剩下謝牧笛偶爾會找他聊天了吧。沒想到臨近下學期初時陳友直的名字竟然上了報,版面很大,各種談話性節目卯起來討論他的事,還有一堆記者天天堵在學校等著拍他。事情告一段落后,陳友直找謝牧笛出來吃了一頓飯說是答謝他,同時把整件事情的始末全部告訴他,因為他覺得謝牧笛有權知道這些。大致上的情況,謝牧笛已經從報章媒體上知道了。據今約二十年前,也就是陳友直一歲的時候,某個超有錢超有名的財團薛家出了一起綁票案件,薛家第二代才一歲的兒子突然從家里失蹤,不久后他們接到綁匪的連絡要求巨額贖金以及不要報警,為了找回被綁架的兒子薛家不敢報警,當天就籌齊贖金,要求綁匪拿錢交人不能傷害孩子。中間不知發生了什么事情,綁匪并未依約來拿贖金,孩子也失去影蹤,薛家人察覺不對連忙報警,可惜為時已晚,那個孩子已經找不回來了。這個案子一拖就是二十年,孩子的母親憂思成疾患病走了,臨終前告訴家人她會在地府尋找孩子,若孩子已死他們母子就一起投胎,若孩子未死她必回來托夢告知孩子的下落。頭七時她的家人全都未夢見她歸來,沒想到十年后她真的托夢了,說孩子已長大成人現在是大學生,還說她叫孩子回來認親,近期孩子會回來相認。那個孩子就是陳友直,他雖然真的透過關系找到薛家,也是在DNA報告出爐后才相信觀落陰時遇到的那個女人,真的是他的親生母親。謝牧笛找他去觀落陰時,他是為了打工費才去的,家人皆在陽世實在沒有想見的人也不打算去求神明開運什么的,所以他本來想說如果能見到賈伯斯也不錯,結果他見到了一個女人。他一進地府那個女人就出現在他面前,哭著說她是他的mama,說她在這里等著就是想見他一面,問他現在過得好不好,問他究竟去了哪里?他傻傻的看著那個女人,努力在記憶里搜尋這個人的樣子卻什么也想不起來,女人看起來很年輕也有可能三十幾歲了,會保養打扮的女人總是看起來特別年輕。他想告訴女人她認錯人了,他有父有母不是她的孩子,卻在對上女人哀凄眼神時什么話都說不出來,仔細想想他跟一只鬼較什么真,她想誤認就讓她誤認好了,如果讓她哭一哭能超渡她,他也算做了一件好事。女人看穿陳友直不相信,要他回陽世后查二十年前的案子,查他的出生證明,并且問他是不是長得和家人不像?說她在地府挽了十年絕不會看錯,他就是她的親生骨rou,并反反復復問他如今叫什么名字?要他回去認祖歸宗。陳友直始終沒有回答女人的問題,他小時候看了不少鄉野奇談一類的東西,據說把名字告訴孤魂野鬼會招來禍事,他沒有興趣拿自己試試傳說是真是假。離開地府前,女人忽然撫摸他的臉,悲傷溫柔的說:「mama沒把你看好,mama對不起你?!?觀落陰結束后,陳友直原本只想把整件事當成幻覺,卻忘不掉女人的哀凄和急切,還有女人最后的那句話。估狗是很方便的東西,他也就抱著查一查不會有損失的心情,查了女人口中二十年前的大案子,驚詫發現女人說的是真的,他回了一趟老家翻出戶口名簿,上頭卻未注明是養子,可是女人說得對,他長得是和全家族的人都不像,從小他問大人為什么他長得不一樣,大人總是閃爍其詞,被逼急了就罵他一頓,他沒少為這個問題被打過。這個問題嚴重困擾陳友直,他脾氣變得暴躁,和老師同學處得不好,亦和男友吵到分手,就連做了很久的打工都差點被開除,讓他決心解決這個問題。他先回家直接問父母他是不是親生子,照例換來父母一頓臭罵,連弟弟友恒都說他太中二這把年紀還搞這種事,可是不弄清楚他真的會瘋掉,于是他從母親的梳子里抓了一大把頭發,拿出部份積蓄找了間私人檢驗所驗他與母親的親子關系。沒想到他真的不是。所以,他后來才會透過關系找上那位已經成為薛家財團老董,可能是他親生爸爸的人,對方的個性還真的跟他有點像,省略了你來我往的試探,直接抽血檢驗,驗出來是親子再談也不遲。檢驗報告證明在地府遇到的女人說的是真的,他的的確確是當年被綁架的孩子。他本姓薛,名一鳴,因為他的生父未曾再娶也沒有私生子,他仍舊是唯一繼承人。令他后悔未及的是,他當初只想搞懂這件事情,不想再為了它搞亂心情,沒有想過一旦確定他是被綁失蹤的孩子有什么后果。養育他長大的夫妻被警方調查,后來甚至被檢方起訴,他們就是當年綁架他的人,亦供出了真正下手的內應是誰,那名內應當年完全沒被警方鎖定,甚至到了近年才退休回老家。當年主謀原本打算拿錢撕票,后來研判在不被察覺身份的前提下,拿到錢并處理掉孩子機率不高,臨時決定放棄贖金。負責照顧孩子的夫妻多年無子很想要個兒子,這個孩子又不哭不鬧的非??蓯?,兩人徹夜商談決定找個醫生幫忙開出生證明,把孩子當成親生的報戶口,一家人搬到鄉下生活,熬過十年追訴期就能高枕無憂了。沒想到事情爆發后,不止主犯被捕,薛家更聘來律師團,說養育薛一鳴的兩人是從犯,根據刑法八十條第三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追訴期為十年」,但是刑法八十條亦規定「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挂虼酥鲝埛缸锝K止日為陳友直認祖歸宗時,此案仍在追訴期內。律師團主張成功,主犯、從犯一干人等全都入監等待判決,即使他為養父母說了不少話,仍舊改變不了養父母需入獄的事實。變成薛一鳴后他在夜半接到弟弟陳友恒的電話,友恒在電話里不斷哭泣,什么話也沒說就把電話掛了。「我跟那個男人真的長得很像,我看過他年輕時候的照片,除了眼睛其他都像他,我還知道他這么多年為什么不再婚也沒有生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