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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為了自己,往大了說是為了“同志”這個圈子,他也絕對不能對“老大”和那群流浪漢的譏笑無動于衷的,不能就這么忍氣吞聲、一笑了之的,必須讓他們知道同性戀不是怪物,而且還是比一般好人都好的大寫的人!“同性戀怎么了?同性戀也是人,而且比一般人都善良,他們更懂得感恩,更會體貼人、與人和善,他們都是如水般的謙卑、不爭!自己一定要爭這口氣,把責任承擔下來,證明給大家看:同性戀不比任何人差,他們都是說一不二、言出必行的真男人!苦日子固然是有,而且還會有很多,但總會過去的;好日子是創造出來的,不是等來的,更不是爭出來的;實在缺錢的話,一日三餐改為一日二餐那錢不就省出來了么?再不行的話一日一餐又能怎樣?是會掉塊rou兒還是會斷根筋!怎么還不養活這么個小孩子呢!想當年自己一個人在外面闖的時候,并不比這孩子大多少,當時的自己往哪里去都不知道不也挺過來了么?當時想的最多的就是誰來幫自己一下……這孩子也一定有這樣的想法的,不能對他視而不見,讓他成為第二個自己!辦法總比困難多……”豪哥心想。第13章雷厲風行“少食還有益于健康呢,天無絕人之路,船到橋頭自然直,條條大路通羅馬,自己一個四十多歲了的七尺男兒,坐著一米多長,站著一人多高,遇到這么大點兒的困難就知難而退了!一定要信心堅定、勇往直前!哪兒來的那么多可以不可以,這件事兒只有可以沒有不可以,凈TM的扯淡;男子漢大丈夫,要的是干起事兒來的干凈利落、雷厲風行,猶猶豫豫、舉棋不定,拖泥帶水怎么能成就大事兒?退一萬步說自己怎么著也不能眼睜睜地看著這孩子被人欺負,自己聽之任之的不作為,那不是人干的事兒!”豪哥接著寬慰著自己。“說到底不就是沒錢嗎?多大的事兒似的,這么多年都是一個人過的,也沒見攢下錢,不但沒攢下錢還欠著李警官的債呢……不過話得往回說,沒攢下錢也沒被餓死!現在只比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多了一個小孩子而已,他能花幾個錢兒?自己就得為此而跪地乞討去了么?就得為此愁白頭了么?那些想法純屬多余,壓根兒就不應該有,因為自己是真男人,別人瞧不起自己,自己不能瞧不起自己……”豪哥越想心里越明亮,拉著小思源的手出了公園,大步流星朝自己的酒吧走去!因為酒吧早已歇業,所以那里空無一人,到了酒吧后,豪哥把小思源先安置到了前屋的酒吧間,又給他倒了一杯飲料,自己則去了衛生間,到那里幫小思源準備洗澡的東西去了,一切弄好之后他又回到了前屋小思源那里,叫他去洗澡,但當豪哥再次回到酒吧間的時候,他目不轉睛地看起了小思源,因為這一次豪哥仔細看了一下小思源:這孩子雖然蓬頭垢面的,長發披肩,“美麗動人”,而且目光還總愛躲起來,半低著頭也不說話,專挑光線不好的角落貓著,渾身上下都是污垢,臉如鍋底黑,還散發著nongnong的臭味兒,但那也掩蓋不了他骨子里透射出來的王子般的氣質!豪哥回過神兒來后,并也沒因孩子身上的眾多瑕疵而討厭他,也沒對他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后悔!他像一個真正的父親喜歡自己的孩子一樣喜歡上了這個剛認識一個多小時的孩子,甚至認定這就是他的孩子……豪哥的家本來就不大,小思源身上的味道又特別重,以至于他身上的味道填滿了整個屋子,完全掩蓋了屋子原有的味道,讓人一聞就想吐,不過一向愛干凈的豪哥沒有捂一下鼻子,也沒有任何的埋怨和謾罵,相反他對此欣然接受了,還總是有意無意地與小思源交談,不讓他往角落里躲,但小思源卻不怎么愛搭理豪哥,閉口不言不說,連看都懶得看他一眼。豪哥能理解小思源的做法:交流是需要技巧的,對這孩子來說,自己是個陌生人,這孩子又少與陌生人交流,更多時候是在扒竊和向他的“上司”匯報工作!或是接受領導的“夸獎”。第14章無語相對小思源的頭發很長,長是有原因的,試想六年沒理過,即使是胡須六年不理它的話也要長出來一尺啊,更何況是頭發呢!它已經“披肩”,再長點兒就達到“長發及腰”的“美麗”狀態了,不過他的長發倒是有個不是特點的特點,那就是不大漂亮,小思源對他的發式也很不滿意,“寢宮”還在公園的那會兒,有幸撿到了一個對象----鏡子,當時的他很興奮,心想把“對象”帶到了沒人的地方“寵幸”一下,自己臭美一下,再敝帚自珍、孤芳自賞一番,但當他拿去一照,所有的心思都沒了,沒把自己嚇死,鏡子里的自己披頭散發跟個上吊死了的鬼似的,臉又臟又黑,根本看不到皮膚,牙齒焦黃,在家的時候,小思源洗完臉后會拿毛巾擦擦牙齒,但自從離家出走以后,能省的習慣都省了。這個也不例外,他只剩吃、喝、拉、撒、睡了,看到鏡子里的自己后,小思源直接就把鏡子扔了……如今的小思源前面垂下來的幾綹兒頭發同樣遮住了他的臉和眼睛,同樣像個鬼似的,而恰恰是這綹頭發溫吻合了他逃避、內向的性格!小思源透過頭發偷偷地審視著眼前的這個跟他沒話逗話、不知道他在搗鼓些什么鬼話的大人,小思源的用他忽閃忽閃孩子的眼睛解讀著這個大人:臉上帶著善意的微笑,皮膚白白凈凈的,很瘦、很高、很好看,不像“老大”那樣矮胖黑老蠢,也不像養父那樣看啥都有仇,一臉兇殘,甚至連自己都不滿意自己,也想扇自己兩巴掌。穿得也不錯,衣服是街上年輕人都在穿的那種亮亮的灰白色料子的,前襟上有兩朵紅色的很扎眼的牡丹花兒,紫色的很瘦的褲子,膝蓋那還露出了一條皮膚,尖頭皮鞋,打扮很時髦,也挺好看的,不過他的打扮真的是應了蠢驢“老大”說的像圣誕樹,大紅大紫的,這打扮也挺像精神病的。但更像是一根竹子,因為身體很直,而且小思源覺得他就是一個很時尚但卻不太會打扮的酒吧老板;頭發不長,還毛烘烘的,小思源很納悶兒,這位叔叔的頭發怎么根根立呢?他是怎么做到的?慈眉善目的,一看就是個心腸很好的人,小思源打心眼兒里喜歡上了這個叔叔,他并沒有在意眼前這個人是同性戀、是“瘋子”,小思源認定他就是個一定不會欺負自己的好人,但他還是閉口不言,表現得仍舊很緊張很害怕。雖然小思源的頭發遮住了眼睛,臉蛋兒也看不清楚,但豪哥仍舊能感覺到孩子眼神里投射出來的恐懼、不安,所以豪哥不再說話了,與此同時豪哥也注意到了這孩子滿是污垢的小臉蛋確實像“老大”說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