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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的時候,特別想要它們。而不論什么時候,我都想要有你在,有你陪我。想要的時間遠遠長過彈珠汽水和粗點心,沒有不想要的時候,所以是比喜歡彈珠汽水和粗點心要更喜歡、無法比擬的程度,就這么簡單——” “想要,喜歡,想更進一步。我檢索過,女性的理想型男友標準、作為戀人必備的品質、戀愛的技巧和方法、各階段的身體接觸……總之很多很多,搜索引擎鍵入第一個后,會自動聯想關鍵詞,接下來只要一個一個點下去就好了。在偵探社總有一些時候,會因為沒有事件而特別無聊,我看完了所有檢索頁面的前百頁,結論是沒有一點參考性。在戀愛技巧和方法中,我就看到了好多次重復的戀愛十大考驗的總結,以及應付考驗的所謂標準答案。就是在那里看到了,最重要的兩個人落水,會先救誰這種毫無道理的問題,真是?!?/br> “雖然我清楚知里子你并不會以檢索結果為標準,但是,我對比過,我都符合哦——全部符合喔!在普通人的標準中,我是再可靠不過的選擇!就比如,有一個女性找戀人的十條標準:“一,他記得你的每件小事”,我的記憶力超絕,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小事,也記得清清楚楚;“二,他對你誠實”,我從不說謊,而且會讓全世界都對你誠實;“三,他會哄你開心”,我每天都在做給人開心的事情,大家看到名偵探出場,都會發自內心地綻開笑,不,犯罪者會對我的存在痛哭流涕;“四,他喜歡陪在你身邊”——我喜歡陪你,還喜歡你陪我!……” 亂步充分發揮了不停說話的特長,像不知疲倦的蟬,卻不會覺得他吵。 終于,亂步說完了她遺忘的話。 停頓片晌,他小聲問起。 “所以,判斷喜不喜歡這件事,是超級簡單的。那——知里子,你喜歡我嗎,你想要我嗎?” “你想要我吧?” 第059章 我百分百確認 “想要就是想要, 不想就是不想嘛,這是不用半秒就能判斷的客觀事實——”亂步催促。 說不用半秒,隔了不到半秒, 名偵探真的開始搶答: “我都看到了!這對世界第一名偵探來說,簡直是太簡單了,簡單到就和吃粗點心、喝彈珠汽水一樣毫不費力。不,比那個要更簡單, 我百分百確認——” 不等她作聲, 亂步不帶停頓地完成了自問自答。 “是想要吧?!?/br> “你想要我?!?/br> “你也喜歡我?!?/br> “對吧,知里子?!?/br> “哈——” 亂步愉快地彎起眼睛, 緊緊貼著知里子,乖乖巧巧地,不動了。 一小束暖色調的晨光投射進來,打落在亂步饜足的笑眼上,蒙上一抹淺淺的光暈。 有力的另一個顫動, 近在咫尺。 知里子清切地感受到亂步蓬勃的心跳, 他有點心動過速了。亂步此刻沒有跑步, 沒有飲酒, 沒有進行任何劇烈運動,這是情緒激動導致的生理性心動過速——心率、呼吸和一閃而過的微表情, 是生物難以cao縱的本能, 輕易會泄露出真真正正的情緒和感受。 知里子聽見亂步毫不掩飾的情切。 這種無法偽飾的反應, 同時是“超推理”關注的重要線索。 名偵探敏銳地捕捉到了她的,所以自說自話。 異能偵探向來不遺漏任何信息。 不過, 亂步最近似乎越發頻繁地,不戴眼鏡時,也和戴眼鏡一樣轉動腦子, 使用著“超推理”。 比如,看穿坡的文字詭計;自信地應下坡的下一次挑戰,亂步要贏,就必須進入禁止異能的世界;以及方才。 知里子思考著,視線越過亂步放松的肩頸,看到不遠處。 亂步剛剛就是從那窸窸窣窣挪過來的。側邊落著亂步原本充作毛毯,蓋在他自己身上遮涼的褐色小披風,和一只癟癟的獵鹿帽枕頭——在她毫無意識的休憩時,規規矩矩,待她醒來,他說起話來,又是熟知的恣意妄為,真是。 就算不便翻動榻榻米下的儲物格,找出備用的毛毯,衣柜里厚一些的毛衣比獵鹿帽更適合代替枕頭。 枕頭不合適,容易落枕。晚點,亂步肯定要覺得頸部酸痛,哼哼唧唧地叫痛,要她輕輕揉。 知里子不由得想到。 可理應排在第一位的,顯然是要被拒絕的“我想要你”這個交換。 與“她不會坐視不管”相仿,這不在能夠交換的行列。 亂步的話又輕輕傳來了。 “知里子,從你在車上靠著我不小心睡著了——我把你抱上來,超級輕松的,比你使用腕力增強手套抱起我要輕松喔。別小看我的手臂和腹部沒有那種鍛煉過度、rou眼可見的肌rou,這樣才好,軟乎乎的,抱著會很舒服,對吧。知里子你也軟乎乎的。我們這樣剛剛好,最好了。說到軟軟的,除了要軟軟的雙人床,還要換掉現在不涼快的空調——我很可靠的吧,會主動對比男友的標準,構想和你一起的未來,還半睡半醒地看照你,一直守到現在……啊,我現在……好困……” 他好困,是真的。 她軟乎乎的,這樣才剛剛好,最好了,抱著很舒服,也是真的。 還有淡淡的,不同于他的香味。 亂步滿足地閉著眼。 不是人工合成的香精,由主香劑和數種修調劑、定香劑拼湊而成。 陪他去到各個事件現場的知里子,很少使用香水。這是與事件緊密接觸的刑事、法醫等人必備的工作素養,要盡量避免身上攜有濃郁的氣息,以免減弱、掩蓋現場由氣味廣而宣之的信息。當然了,即使領他去現場的,是偵探社淡妝濃抹的調查員,喜歡噴灑模仿天然花香的香水,也絲毫不妨礙他偵破的速度。 反而是知里子身上熨貼的,仿佛裹著熱度的香氣,對他的影響更大。 所以,他想要抓住,他喜歡的香味。 不只是氣味。 最初想要的,在失去依靠的十三歲,他迫切想要的,是不會將他視作怪物、能夠對他伸出援手的人。 其實只要做到后一點,對當時找工作屢戰屢敗的他而言,就足夠友善了。 他會死纏爛打地跟著,利用同情心理和邏輯漏洞等一切手段,向對方討要生存的必要條件。 因為他根本沒有一點找工作的才能,和這個社會格格不入。 為什么父親認為,他一定會成為比他們更受人贊賞的存在。 亂步完全不能理解父親的口頭禪:他要保持沉默,別讓他知道的事情傷害別人。 傷人的,明明只有利器才對。 不,不小心磕到、撞倒、碰上尖銳的器物,也可能受傷,皮膚會見血,或出現淤青和痛感。 他知道的事情,怎么可能會是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