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閱讀17
的后腦勺,加深了這個吻,直到少年氣喘吁吁,眼底泛著一絲生理淚水才松開。 他們相互注視著,仿佛這一刻,周圍人的喧囂不在,只有抒情的音樂作為他們愛的配樂。 他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對方的眸中清晰映著自己的身影。 這時,林恒看到楚歌掀了掀唇瓣,似乎說了什么,只不過因為音樂聲忽然拔高,他沒有聽清。 “你說什么?”林恒提高了音量道。 “林恒,我……”楚歌踟躕了許久,張了張緋色的唇,在他的耳邊小聲卻堅定道,“林恒,我覺得我可能愛上你了?!?/br> 這一刻,林恒只覺得周圍都安靜了下來,他只能看到眼前的少年,只能聽到他如同天籟般的聲音吐出愛的表白,感受到他噴灑在自己耳垂溫熱的氣息。 他的心在這一刻,以高頻率的速度跳動著,幾乎要帶著喜悅跳出嗓子眼了。 這是他三十五年來從未有過的體驗,原來這就是愛啊,原來兩情相悅,是這樣歡愉的一件事。 “我也愛你!” 臺上的時光剛唱完一首歌,在切換到下一首時,抽空尋找林恒的身影。 林恒跟他要了兩張超VIP的票,是要跟楚歌一起來聽他演唱會的。 他的視線從一排排的座位掃過,很快就捕捉到兩抹熟悉的身影,只是在看到的一瞬間,咬牙切齒! 這兩個狗男男,他在上面辛辛苦苦地唱歌,你們卻在下面忘我地接吻!把我的演唱會當作什么了!這根本就是赤/裸/裸地挑釁?。?! 撒狗糧都撒到我這里來了,還讓不讓我這個三十多歲的單身老男人活了?。?! 演唱會在凌晨兩點半的時候結束,一結束,時光連卸妝都不顧,只沖著林恒的房間而去。 因為時間比較晚的緣故,所以在最開始的時候,林恒就讓時光在他下榻的酒店一起開了一個房間。 只是時光站在門口,剛要敲門的時候,隱約聽到房間里傳來了異樣的聲響。 他蹙了蹙眉,疑惑地把耳朵貼了上去,很快就聽到了一些不可描述的聲音! 我擦,這兩人?。?! 見色忘友,絕交,妥妥地得絕交! 時□□沖沖地來,臉色又更加臭的離開。 沒多久,時光就喝了酒,喝得醉醺醺的,感慨自己逝去的暗戀,從今以后,他會將林恒徹底放下。 他摸索著找自己的房間,2036。 站在一個房間前,他瞇著眼睛看了一眼,嗯是2036,他推開門走了進去,完全沒有想到為什么那門是虛掩的。 一進門,他就開始脫衣服,最后將沒有穿衣服的自己縮進了被子里。 然后在被窩里摸索著什么。 時光睡覺總習慣懷里有一個抱枕。 很快,他就摸索到了“抱枕”,他想把“抱枕”拉到自己的懷里,可是今晚的“抱枕”卻特別重,根本拉不過來,無奈,他只能自己挪過去。 雙手雙腳纏上了“抱枕”,在心里感慨,今晚這個“抱枕”好暖啊,就是有些硬,不過也將就了。 時光摟著“抱枕”陷入了夢鄉當中,不曾想半夜那個“抱枕”居然動了,還一個勁地往他身上壓。 時光剛開始覺得很疼,疼得掉出眼淚了,打了這個“抱枕”,他想,明天一定要把這個抱枕換掉! 可是很快,在“抱枕”又動了動后,他又舒服了,很舒服,很舒服,像是整個人徜徉在柔軟的云里,又像是漂浮在大海中的孤舟,起起落落! 因為太舒服了,他也懶得去計較那“抱枕”在他身上啃來啃去的。 一夜過去,房間的門牌號上2039幾個阿拉伯數字格外明亮! 第二天,當時光從宿醉中醒來,看到被自己死死抱住的“抱枕”時,瞬間,晴天霹靂…… 作者有話要說: 有沒有小可愛想在本世界結束時看時光和“抱枕”的番外呢? 我成了渣攻的養父第16章我成了渣攻的養父⑥ 時間匆匆一晃,過去了兩年…… 林恒停好車,扭頭視線落在副駕駛位置上睡著的楚歌身上,溫柔地臨摹著他的眉眼。 相比起兩年前青雉的19歲,如今21歲的楚歌少了幾分當初的稚嫩,以往清秀的面容也溫潤了許多。 移開視線,林恒抬頭看了下手表,估算了下時間,輕輕晃了晃他,小聲道:“楚歌,到了,醒醒!” 楚歌卷翹的睫毛顫了顫,睜開了眼睛,還帶著沒有完全醒過來的迷糊。 他揉了揉眼睛,清亮的聲音略有些喑?。骸暗嚼??” 林恒“嗯”了一聲,將保溫杯打開,遞給他:“喝點熱水!” 楚歌乖乖地接了過去,雙手抱著,緋色的唇張開,小口小口地喝著,眼睛半睜半閉。 林恒揉了揉他黑色的碎發,眸中盡是寵溺,拿起后座上白色的長羽絨服,手把手細心給他穿上,拉了拉鏈。 饒是如此,在下車的時候,楚歌還是在寒風吹起的時候瑟縮了一下,林恒有些心疼他這么早需要過來拍MV,有些心疼。又連忙拿了一條圍巾給他圍上。 還沒圍完,剛還迷迷糊糊的人就撲進了他的懷里,雙手緊緊抱著他的腰,在他的胸膛蹭了蹭,悶悶道:“我舍不得你呀?!?/br> 林恒揉著他的頭發,哭笑不得:“我就在隔壁的M市出差,我晚上就回酒店找你!” 楚歌仰頭看他,唇瓣微微掀開,腮幫子有些鼓鼓的,貝齒輕輕咬著他的下巴:“可是白天我見不到你,我很想你,很想你怎么辦!” 林恒瞧著他賴皮撒嬌的模樣,眸中的寵溺更甚,哄他道:“乖啦!” 楚歌努了努嘴:“要親親!” 林恒寵溺一笑,捏起他的下巴,吻了上去,直到三分鐘后才戀戀不舍地離開。 看著楚歌一步三回頭的背影,林恒無奈一笑,心里卻甜滋滋的。 兩年的時間,如同給他們的戀愛加了蜜一般,生活越來越甜。 楚歌完全解放了他的天性,特別黏他,恨不得天天和他在一起,親親抱抱更是每天都不會少的。 不過林恒并不反感,反而很享受。 戀愛,如此之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