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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她的聲音,郭陽感覺有些陌生,這大概是車禍的后遺癥,但對她的臉,郭陽卻感覺是那么的熟悉,他有太多的問題想問劉憶瀟,想從劉憶瀟那里拿到一份答案。“這些年過得還好嗎?”劉憶瀟有些靦腆,不太愿意抬頭,只是盯著面前的杯子,小聲問。“我……”一大堆的問題擠到了一起,堵在郭的嗓子眼里,讓他找不著該把哪一個先吐出來,最后,在胡亂挑選之后,他問道,“我是去美國了嗎?”劉憶瀟一愣,驚訝地抬起頭,下午的陽光灑在她的臉上,頭發上,在郭陽的眼里,是那么的美。“你去美國了嗎?”劉憶瀟小聲說了一句,“你是在……問我嗎?”她說著搖了搖頭,“讓我怎么告訴你呢?當初,我是怎么苦苦哀求你不要去美國,我是怎么苦苦地哀求你就留在我身邊,我是怎么哭著求你的,我是怎么愿意不管自己高考多少分都和你報同樣的志愿,都和你在一起?!?/br>劉憶瀟流下眼淚,郭陽一下子緊張起來,這答案的確是和母親的話對得上,但是卻遠遠超出了自己的預期,劉憶瀟不光是自己的同學,難道還是自己之前的……女朋友?郭陽慌忙地道歉,雖然他也不知道自己錯在哪里,但讓這么漂亮的女人在自己的面前哭,那一定是自己的不對沒錯。“你失憶了?”劉憶瀟的眼淚未干,聽罷郭陽的解釋,又吃了一驚,“車禍?”郭陽點了點頭,用盡自己的一切語言組織能力,向她說明自己所聽到的一切經歷。“很抱歉,對你在美國的經歷,我一無所知?!眲洖t回答有些冷淡,“是快樂是不幸,那些我并不知道?!?/br>“我……其碼,至少我現在很不幸,看到我這樣,你能不能開心一點?”郭陽誠懇地問。劉憶瀟愣愣地看著郭陽一臉傻氣的表情,破泣為笑。至少,她笑了。郭陽松了一口氣。于是,順理成章的,劉憶瀟成了郭陽在這個城市里,除了父母,哥哥,jiejie之外,唯一可以說話的人。劉憶瀟是個社區醫院的小醫生,白天上班,晚上或者周末有空了就會偶爾出來和郭陽見上一面,和他聊聊天,幫他回憶從前,也會告訴他很多,他已經忘記的有趣的事情,而對兩人之前的關系,劉憶瀟卻再也沒有提及過,郭陽很不理解,自己當初為什么會拋棄這么好的一個姑娘,獨自跑到美帝的土地上去,年輕不懂事。郭陽接愛了哥哥和jiejie的建議,在父親各種產業中,挑了一家紅酒店作起小老板,父親的好友是個酒莊的老板,在世界各地陽光充沛和葡萄高產的地區有著數個酒莊,其中優質的部分會優先讓郭陽的父親挑選,因此,郭陽的紅酒店生意非常紅火。某天,劉憶瀟自己來到了郭陽的紅酒店,當時店員已經下班,郭坐在圓桌前慵懶地按著計算器,算著當日的流水。劉憶瀟推門進來,手里提前保溫瓶,里面裝的是熱乎的湯。“你們家還真是有錢?!眲洖t看著周圍紅酒的價簽,感嘆了一句。“是不是因為我們家有錢這事,小時候,你受過什么欺負?”“那到沒有,你現在和父母的關系好了?”劉憶瀟隨口問到。郭陽差點被一口湯嗆著,反問:“我和他們關系不好嗎?”劉憶瀟反應過來,自己好像說錯了話:“沒有,高中時,大概年輕叛逆吧?!?/br>沉默了一會,郭陽站起身,走到劉憶瀟旁邊:“能不能告訴我?”劉憶瀟為難起來,低下頭,過了很長時間才擠出幾個字:“我聽你說,你哥哥jiejie是雙胞胎,你……并不是父母的親生兒子?!?/br>郭陽一愣,坐到椅子上:“不是親生兒子?”“不過也不是抱來的,你父親其實是你大伯父……應該是這樣?!眲洖t努力打著圓場。的確,不是親生兒子,劉憶瀟的話好像打開了郭陽回憶的大門,那是很小的時候,他被警察送到大伯父家,從此做了他們家的老三,但是,為什么,當時發生了什么,郭陽根本就想不起來了。沉默沒有維持太長,已經這么多年了,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反而,今晚應該是郭陽另外一個好機會,他決定暫時放下那些亂七八遭的回憶,站起身突然抱住了面前的劉憶瀟,舉止沖動得像是個高中孩子。劉憶瀟被嚇了一跳,用力地推著郭陽的手。“我們……能在一起嗎?”郭陽問,但他抱著她的手上,沒多會就感覺到了劉憶瀟掉落的淚珠。“我已經……結婚了?!?/br>第5章泰國某沿海次郡,一個不知名的小城,一座英屬時期的城保式建筑高高地筑立在城北,顯得格外威武。當地人管這城堡叫“白金漢宮”,不光因為它長得到是和英國的王宮有那么一丁點的相似,更是因為這里住著一位在他們看來,像是王子的青年。沒有人知道他的名字,所以那些人偷偷地稱他為“王子”,口口相傳的故事里,城堡里的王子是位青年富豪,他一表人才,樂善好施,經常在傳統節日或者小鎮有什么集體活動的時候,給全鎮的人一些金錢上的恩惠,小姑娘的傳言里,他更是個對小動物無比善良的人,鎮上那些流浪或者家養的小動物,可以自由鉆進那兩座大鐵門下的縫隙,院子里放著各種糧食和rou類,可供它們吃飽喝足再回家,更有甚者,還說他家是那些往復飛行的鳥兒喜歡歇腳的地方,那些不知名的侯鳥,水鳥都喜歡到他家的院子,屋頂上休息,因為那里總放著它們喜歡的糧食。小鎮居民愛戴這屋主王子的原因,大概還因為他和普通的富人有著不一樣的生活方式,他從不搞什么鋪張浪費的聚會,沒搞過通宵達量的派對,沒見過美女人妖出于這幢豪宅,人們都傳說,他喜歡窩在家里搞些科學,搞些研究,還有人說夜里曾見過飛碟停落在他家的屋頂,他的知識太多,可以直接和外星人交流。總之,在眾口中,這位王子被鑠成了金,這王子的名字,叫朗昆。鎮上的居民對他的評價,大部分都對了,他長得一表人才,相貌堂堂,他是年輕的富豪,他喜歡在家里搞些科學,搞些研究,不過沒有見過外星人,雖然他從不知道樂善好施的趣味在哪里,但他依然享受給鎮子上的人撒錢的快樂,就像他喜歡將昂貴的進口貓狗糧撒給院子里的小動物一樣,它們爭搶,怕失去的樣子,讓他覺得似曾相識,把毒品扔給那些人的時候,那些依賴毒品存活的人的表情,和那些爭搶狗糧,鳥食的禽獸的表情,和鎮子上的人得到他送的錢的時候的表情,一模一樣,他愛這表情,這表情激發他內心深處一種特別愉快的感覺。他不搞聚會,不搞派對,也不需要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