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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他具體在哪一個局子里,我該用什么名義去探視呢?正在胡思亂想,手機上顯示收到新消息。發信人居然是那個許久沒有理睬我的馬哲老師?他:我看到本市大檢查的新聞了,你,還好嗎?——————本來想寫一些XX部門到店里吃拿卡要的事情,但是想想還是算了,太敏感太碰觸高壓線。第54章哎喲,這是啥?我頓時樂了。還以為馬哲老師已經被嚇跑了,沒想到這關口居然看個新聞都能想起我來。我回復:“一點也不好,被抓了?!辈⒓由弦粋€哭泣的包子表情。老師回復我一串點點點:“……”然后問:“被處罰了?”我回復:“嗯,拘留十天。還要罰款?!?/br>界面上顯示對方正在輸入,但是之后好一會卻沒有信息進來。我把界面關閉,看別的去了。馬哲老師果然是馬哲老師,是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好公民,估計根本就沒和局子打過任何交道。不要說賣yin嫖娼、酒駕、吸毒、販賣假貨、偷盜或者打架等等,估計連闖紅燈或者違停都沒干過。我要是真被條子抓了,手機會在第一時間被沒收,怎么還能看到他發來的信息并且回復呢?一看就是沒經驗啊。我從領班那里問到羅密歐具體在哪個拘留所。拘留分四種: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強制措施性質的拘留。只有被刑事拘留的人會進看守所,等判刑后轉進監獄服刑。其他三種拘留對象都在拘留所執行拘留。賣yin嫖娼這種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是屬于行政拘留,進拘留所。里面雖然管飯,但就吃些饅頭稀飯咸菜腌蘿卜,想吃像樣的飯菜得另外花錢。洗漱用品得在里面花錢買,不能帶自己的。也不許送飯等食物,為的是防止有人意圖殺人滅口危害被拘留人生命安全。所以,我能做的就是送錢和換洗衣物過去,希望能讓羅密歐在里面日子過的好一些,不至于太慘。我在羅密歐的衣柜里一通翻找,一邊收拾東西一邊想:我該用什么身份去呢?說是同事,豈不是自投羅網?兄弟?老鄉?同學?籍貫、年紀、口音全不對……管他的,船到橋頭自然直。送幾件換洗衣服而已,而且送錢過去還能給他們創收,哪有給錢還不要的。收拾完,看了眼手機,居然有馬哲老師的新信息。收到有二十分鐘了,剛才忙活沒注意。他:“出來時我來接你,回來上學吧?!?/br>我汗,這老母親似的呼喚是鬧哪樣啊。我都說過多少次了,我又不是學生,上個毛的學。于是我沒理,直接關閉界面,把手機揣進兜里,提著包就出門了。包不大,夏天的換洗衣服占不了多少空間。外面熱浪滾滾,燙的人皮膚疼。拘留所不是很遠,坐車很快就到了。只要不是食物或者危險品,錢和衣服都沒問題,問題是警察叔叔問我與羅密歐的關系。說是只有家屬才行,要憑家屬拘留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他們跟我解釋,家屬就是指近親屬,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這種。我懵逼了,父母子女兄弟啥的,我絕逼沾不上邊。想了想,最后我說:“是夫妻?!?/br>邊上一個警察叔叔立即噴了,跟我對話的警察叔叔一臉“你逗我呢”,說:“領證了?”我說:“領證的?!?/br>他說:“據我所知,在中國兩個男的不能領結婚證?!?/br>我說:“在臺灣可以領?!?/br>他扶額,大幅度地運動著面部肌rou,說:“那是在臺灣?!?/br>哼。我舉起右手放在心臟所在心口處,說:“寶島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可以搞一中一臺?!?/br>跟我對話的警察表情像霓虹燈似的五顏六色。邊上的警察狂笑到咳嗽,撫著胸口拍拍同事,說:“好啦,就這樣吧。難道你還要他出示結婚證嗎?他們都是同性戀者。那個被拘留人本來就是因為同性賣yin進來的?!?/br>——————————2017年5月24日,臺灣司法院稱:現行不許同性婚姻是違憲的!并稱立法院將在2年內完成修正和制定,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同性婚姻將自動生效。也就是說同性婚姻最晚將于2019年5月24日實現。中國臺灣將有望成為亞洲地區首個認可同性婚姻的地區。抱歉,沒能在預定更新的時候更新,我感冒了,頭疼鼻塞鼻涕咳嗽頭疼流眼淚~~好慘啊~~T-T最近發生點事,GAY吧的一個牛郎來給老板告狀,事情是這樣的:BAY吧里的領班,要那些牛郎跟他睡,不睡就不給分錢。因為客人付賬都是付到店里,扣去臺費后,再由領班下發給相應牛郎。所以絕大部分牛郎迫于壓力不敢不同意。于是宿舍里的牛郎幾乎都被他睡過了。只有一個直男堅決不答應。(沒錯,GAY吧里的牛郎也是有直男的。為了錢啊,攤手。)主女客的牛郎領班,和主男客的牛郎領班,是不同人。我私下把他們稱作女部和男部。女部沒聽說這樣的事,想來也是,那些都是鋼鐵直,才不會對同事有興趣。男部就不同了,我只是偶爾去晃了一次,眼角就瞄到兩個小家伙偷偷啾了一下。哼。GAY吧領班的行為,應該算是職務性侵了吧。額,想想老板也真頭疼,煩心事真多,還得幫下屬擦屁股安撫人心。第55章東西他們收下轉交,但探視還是不用想了。我的說辭畢竟只是說辭而已,我拿不出任何可以使之成立的證件。當時我還想了下要不要找個做假證的弄一張臺灣結婚證出來?不過還是算了吧,專門弄個假證就為了給警察看,這純屬腦殘作死。反正羅密歐就待十天,不會有危險?,F代信息社會,在里面真要出啥事了,頭大的是警察他們自己。沒辦法,我只能乖乖從拘留所出去。由于太陽太毒辣,我沒有走路中間,而是特意在陰影里貼墻走。我這么走,別人也這么走,而陰影只在一側有,于是和迎面而來的人不可避免地狹路相逢了。來人發出疑惑的聲音:“……誒?”我抬眼一瞧,臥槽!居然是馬哲老師。他說:“你已經出來了?”我想起自己之前隨便給他發的信息是宣稱自己被拘留了。沒想到,他居然會找到這個拘留所來。不過想來也是,拘留所這種地方在固定區域就是固定的位置,又不會像便利店似的到處都是,猜也猜的到。就像市政府大樓就是那個市政府大樓,不會有第二個。這遇都遇到了,我硬著頭皮點頭:“嗯,我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