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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差不多寫了六分之一。而與他同一時間開寫的同學已經快寫到將近一半。這個人就是他另外一個室友,李當。李當和莊昀一樣,是個寫手。兩人最主要的區別是,前者在界里已經小有名氣,而后者還在坑底摸爬滾打,連小透明都算不上。莊昀還記得大一搬到宿舍之后不久后,李當就拿出了他的電腦,開始啪啪啪地打字。聽到鍵盤被敲響的聲音時,莊昀把埋在被子里的頭伸了出來,一看,發現是李當正在用電腦。之所以認定是打字的聲音,是因為李當敲響鍵盤的聲音十分有節奏。“李當,你在寫什么?”莊昀看李當雙眼聚精會神地盯著屏幕,連鍵盤都不看一下。李當竟然會盲打?按捺下心中的驚訝,心中逐漸產生了一種羨慕。李當過了幾秒,手上的動作并沒有停下,嘴里漫不經心地回答:“寫。打擾到你了?”“...你也...”莊昀本來想說你也寫,但還是因為內心那一點自尊心而住了口,轉而道:“沒有,沒有打擾到我,寫挺好的?!敝皇莿偛诺牧w慕就變成了崇拜。以后只要李當在寢室里寫的時候,他就會拿出筆記本來寫。好在李當也不是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寫上,用電腦打字的時候,莊昀倒是把手速練了起來。后來等同寢室的人熟了起來,莊昀就開始問李當一些寫的問題,比如寫作技巧。莊昀在上大學之前就聽岳榮講過,大學里面什么人都有,到時候他就不像初中高中一樣融入不到什么圈子里面去了。莊昀對竹馬岳榮的話深信不疑,果然,知道李當寫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岳榮的話是對的。一開始,莊昀喜歡和李當探討一些古龍金庸里的人物,他一個人說得很起勁,可李當卻直截了當地告訴他,他寫玄幻。玄幻...好像在同學之間還挺火的,莊昀也看過一本玄幻,但是看了幾章就看不下去了,那些輕浮的描寫,浮夸的劇情讓他感到很不適應,久而久之,就算莊昀再遲鈍,也知道李當不太愿意和他聊的事情。也許莊昀他能再大膽一些,把李當對待他的態度歸納為“敷衍”。日子如流水,轉眼大學生涯就到了大四。然而李當一點也不為他的論文發愁,前面說到論文寫了一半的那個人,就是他。李當能一邊寫論文,還能兼顧更新,著讓莊昀看在眼里,心里又多增添了幾分羨慕。苦逼如他,他也是和論文兩手抓,但是和李當的水平不是一個級別的。他的讀者也不能和李當比,因為他的讀者只有一個。說起來,認識這個讀者也是一段緣分。小學時候的莊昀,在家里幫老媽打掃衛生的時候,發現了一本從書架上掉落的書,古樸的封面上沾滿了灰塵,讓他第一眼還以為是電視劇里的武功秘籍。這本書正是金庸先生的,他早在電視劇上看過倚天屠龍劍,但是沒想到文字版竟然是這樣的......因為一本金庸,莊昀走入了武俠世界,并無法自拔。讀初中的時候正是臺灣言情風靡中國內地的時候,班上的女同學開始在悄悄地在課堂上寫。在他固有的思想里,沒有平民百姓寫的認知,直到有一天,語文老師抓住了一個運氣不好的在課堂上寫的女同學,并當著全班的同學把那位女同學的一字一句念了出來。女同學站在座位上,滿臉尷尬,手腳不知道哪里放。老師念的途中,不時的響起窸窸窣窣的笑聲,等到念到結局的時候,哄堂大笑。雖然女同學的遭遇讓人同情,但莊昀也有了初中生也可以寫的概念。于是他便興致滿滿地動筆,當然不是在學校。莊mama是一個節儉的人,經常把不要的紙用訂書針定在一起,給莊昀當草稿紙。如果用學校發的作業本寫,被mama發現了的話肯定會挨批評,說不定mama還會禁止他寫。思來想去,這寫的本子,就選擇草稿紙。而且就算放在桌上,也不會有人特地去翻看。第一次寫,莊昀內心有一些不自信。這樣遮遮掩掩也就不奇怪了。一開始寫的莊昀內心感到很滿足,就像是一個掩藏在內心深處被滿足的愿望一般。莊昀的心中有了一絲竊喜。但當他寫了滿滿三大本草稿紙的時候,卻發現他的竟然沒有一個人看過。他想去找岳榮讓他看看自己寫的,但每次在付諸實踐的前一刻,腦海中就會浮現出一個場景:只比莊昀大一歲卻比他高一個頭的岳榮趾高氣昂地站在莊昀面前,面含不屑,一只手捻著草稿紙,另一只手不停地在上面指指畫畫,嘴巴里也是唾沫橫飛,而莊昀就是一只小雞,羽毛被那一點又一點地口水打濕了,埋著頭,蔫蔫地,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聽取岳榮的教誨。只要一想起這個畫面,莊昀就打起了退堂鼓。班上不止女生看,男生也喜歡。從某次男生們聚在一起時的談話中,莊昀偶然聽到原來在網上也可以看!怪不得有幾次路過網吧門口,他都能看見幾個學生坐在電腦前不打游戲,只是定定地盯著電腦看。原來百思不得其解的莊昀才發現是這個原因。也是為了在網上發表自己的,莊昀第一次去了網吧。去網吧的時候,莊昀心中充滿了負罪感。他知道去網吧的學生不都一定是壞小孩,但只要一想起自己去網吧這件事,心中就會想起mama那張長滿皺紋的臉。不幸的是,剛開始接觸電腦的莊昀打字的速度實在是太慢了。在一個小時內,才打出一百多個字......就在他懊悔不已的時候,她的mama把他給逮住了。他忘不了mama那時失望的眼神。但讓他意想不到的是,過了一個星期,愧疚感還沒消失干凈的莊昀放學回家竟然看到自己的書桌上明晃晃地擺著一臺方塊電腦!他高興壞了,連鞋襪都來不及脫書包都來不及放,就向新電腦飛撲而去!他跑到廚房,一把抱住了和他差不多高的mama,“謝謝mama!”自此,他終于能在網站上發表自己的。他的第一部,叫。他覺得自己的本名不錯,于是就用“莊昀”做了筆名。名字很普通,普通到讓人只能從中讀取兩個信息:1.這是一部武俠。2.武俠里包含傳奇。這就完了?在這部發表十天之后,點擊還是停留在5,留言一條也沒有,可以稱得上是無人問津。要知道,那個時候網文剛剛形成一條產業鏈,新人拋頭露面的機會還是挺多的。以當時的數據來看,可知莊昀的有多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