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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頭大馬上,林冉身穿艷紅喜服,面容俊美無雙。他將手放到聞人手心,在聞人牽引下,第二次與他結親。從此攜手,直至白頭。作者有話要說:這回其實寫崩了,然后就這么草草結尾了Orz。第52章山外有山1林冉摸著破了個大洞的衣兜,聽著肚子不停地咕咕叫聲,頭回覺得,果真一分錢逼死英雄漢。因為是英雄,所以不屑于偷搶,于是——只能餓死。林冉不是英雄,但傲骨還是有的,自然也是不屑偷得。餓的太厲害,他也顧不得什么劇情,滿腦子只有一個念頭——要是有人給我一個饅頭,哪怕是硬的,我也要涌泉相報。這么想著的時候,眼前便真的出現了而一個饅頭,熱乎乎的,頂上還冒著熱氣。托著饅頭的是個十八九歲的女孩子,扎著一頭雙馬尾,臉蛋紅撲撲的,俏皮又可愛。“大叔,這是新出爐的豆沙包,你快趁熱吃吧?!?/br>林冉看著馬尾女孩兒的眼,并不去接熱疼騰騰的饅頭,頂著餓的發痛的肚子問:“你叫什么名字?”女孩兒好奇,“大叔你問這個做是什么?快吃吧?!彼敢恢噶秩降亩瞧?,“它還一直叫著呢?!?/br>林冉搖頭,“你叫什么名字?”“你干嘛一直問我叫什么啊大叔?難道我不告訴你,你就不吃么?”林冉點頭,有些東西,他是不能丟的。如果他毫無緣由的接受了這個饅頭,他就成了乞丐,因為只有乞丐才會心安理得的伸手討食。女孩兒撓頭,“算我怕了你啦大叔?!彼Σ[瞇的,“聽好了哦?我叫喬可可,喬木的喬,可樂的可?!彼敢恢盖胺铰飞系拇髮W校門,“喏,我就在那里上學?!币仓挥胁恢O世事的天真孩子,才會認真回答一個流浪漢的問題,而不去考慮這人有可能意圖害他的可能性。她說完,不由分說將饅頭遞給林冉,便轉身蹬蹬蹬跑遠了。長長的雙馬尾在空中甩來甩去,可愛極了。林冉念一遍那個名字,“可可,喬可可?!?/br>饅頭猶在冒著熱氣,林冉咬一口,甜的,里面有紅紅的豆沙。原來是豆沙包。莫約是餓的,普通的豆沙包此刻變得意外的好吃。一個包子下肚,緩解了陣痛的胃。林冉長舒一口氣,這才開始留意起周圍的環境。他現在坐一條筆直馬路邊的墻根處。左手邊通到盡頭處,便是女孩兒所在的學校。右手邊約三百米出去,是一條十字路口。路口車輛來來往往,卻很少有往這條路上拐的,所以現在應該是上學時間。他身上穿著臟亂破舊,手往臉上一摸,胡子拉碴。但摸索眼角額頭,卻沒有明顯紋路,那他大概還是年輕的。大致了解一番后,他問白七,“這回是LEVELA?怎么感覺不像?”“是的冉哥,這就是LEVELA。怎么不像?”林冉道:“太|安逸了?!?/br>他向白七大致解釋一通。因為他料想中的A級世界,應當是類似于武俠仙俠類的高危世界,隨隨便便就會死的那種。白七了解他的想法,道:“冉哥,你,你先看劇情,再說吧?!?/br>白七語氣有些奇怪,林冉忽然有不好的預感。他接過劇情過了一遍,有些不可置信。再過一遍,便有殺人的沖動了。因為他即將扮演一個變態。一個真正的變態。此前他以為他第一個世界的無上尊尊主已經算個變態,竟然覬覦他一手養大的兒子,但沒想到,他還可以更變態。這回世界和他原本的世界科技水平大致相同。主角便是方才的小‘女’孩兒。之所以在‘女’字上加引號,是因為,那是個男孩兒。他昨天和孿生的meimei約定互換身份一天,他去meimei的女校偷窺,哦不,是近距離膜拜他心儀已久的女神。而他meimei則扮作他,去他所在男?;òV,并不,觀賞她神往已久的男神。兩人一拍即合,誰知半路出了林冉這么個變態。是的,變態。變態原主在主角來臨之前餓死了,于是林冉接替,替他變態。因為一個豆沙包,林冉從此要做一個跟蹤狂,時時尾隨男主。男主,真名喬可煜,在親身接觸女神后,徹底愛上了她,從起過上了與meimei互換身份的日子。他不想著如何正大光明的追求,反而也選擇了跟蹤狂這條路。至于本文女主?對不起,沒有女主。因為那個所謂女神,也是個女裝大佬。這個女裝大佬好可憐么?畢竟尾隨他的跟蹤狂背后還有一個跟蹤狂。并不。因為女裝大佬也是個變態。他的變態倒不同于林冉和喬可煜喜好跟蹤喜歡的人,他是殺人狂。尤其以喜愛殺戮林冉如今扮演一類,年輕力壯卻不思進取,整日混跡街頭的不修邊幅、胡子拉碴的流浪漢。美名其曰,處理垃圾,美化市容。所以,這個世界的起源,那本的名字起得也是應景——。然而殺人狂段數更高一些。他明知男主跟蹤他,卻也是不點破,在男主跟蹤期間沒有漏出一點殺人犯的痕跡,行為舉止完美的無可挑剔。他也知林冉這個跟蹤男主的跟蹤狂,但同樣沒有點破,而是不著痕跡的指引喬可煜發現林冉,意圖引導他殺掉林冉。然而林冉所扮演人物也是個段數高的。男主沒能發現的,那些殺人狂殺人的蛛絲馬跡,他一一捕捉到了,也發現了殺人狂想借刀殺人的意圖。然而,作為一個變態,林冉不能報官,也不能自衛。他的選擇和殺人狂一樣,引導男主發現并殺掉他自己。原主的邏輯很簡單——有什么,是比引導戀人親手殺掉自己更深厚的愛呢?所以,這個故事的前半段,就是一個跟蹤狂殺了另一個跟蹤狂,并成為殺人狂第二的故事。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故事后期,男主發現了殺人狂的一切。他也不報官,而是開始扮作殺人狂最愛殺得那一類人,引導他愛上自己后,將殺人狂也殺了。他的殺人技術更加高超,他不自己動手,而是讓被害者自己動手,讓對方生生將自己心臟剜出來獻給自己。他的邏輯升華于林冉,也很簡單——有什么,是比戀人親手取出他自己仍在跳動的心臟獻給他更深厚的愛呢?殺人狂死的不甘心么?沒有,他死前一瞬間,笑著吻上了喬可煜的唇,說了一句,“我愛你啊?!?/br>那之后,喬可煜青出于藍而勝于藍,他不僅僅局限于清理城市的‘垃圾’,過分美麗善良的,他同樣是他的目標。殺人前,喬可煜會習慣性的引導被害者愛上自己。所以他真正動手殺的,將只有林冉一個,再往后,他不需動手,自然有愛他至深之人,為他獻上心臟。其中,包括追捕他的警察。故事的最后,喬可煜雖然落網,可他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