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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人真的拿了這些武器,他們這邊的各國肯定會損失慘重!第89章都買都買帕茲克一狠心,買買買,都買都買!一口氣開出了五百萬兩白銀的大單,包括巡海夜叉一艘,虎鯨艦兩艘,海鯊艦二十四艘,再加上兩萬把飛電槍,四百門野戰炮,兩千架迫擊炮。事實上荷蘭本土陸地面積很小,他買的這些陸戰武器只留一小部分自己用,其余的都打算賣給同陣營的其他國家,既能加強自己陣營的總體實力,還能從中大賺一筆,商人是永遠不會放棄任何一個賺取利潤的機會的!臨走,帕茲克也提出來要跟大明建立正式外交關系,被李云崖厲聲拒絕:“你們先滾出臺灣島,離開我們的國土,然后再來談建交的事!”朱由檢溫言安慰帕茲克,還親自把他送出門,途中告訴他南非有鉆石和黃金的事。第三天,是葡萄牙代表來,兩人又開始卯足了勁推銷,葡萄牙混的比西班牙更慘,當初由于東西方貿易被印度地區的莫臥兒帝國、中東地區的薩法維波斯和奧斯曼帝國層層剝皮,不管是陸上絲綢之路,還是海上絲綢之路帶,都繞不過這三個龐然大物的控制,于是歐洲人開始尋找新航路。其中比較主要的是兩顆牙,西班牙往西走,穿越大西洋到達美洲大陸,葡萄牙往南走,繞過非洲進入印度洋,再從印度洋進入太平洋,西班牙在美洲搞到了大量的黃金,而葡萄牙人則主要經營了亞洲的許多島嶼。不過海上五霸中的葡萄牙是最先衰敗的,早在萬歷初年,葡萄牙就成了西班牙的附庸,后來西班牙先是五討英格蘭,盡皆戰敗,又因為尼德蘭獨立,打起了幾十年沒完沒了的苦戰,現在更卷入了席卷全歐洲的三十年戰爭,國力已經大不如前,葡萄牙又開始蠢蠢欲動起來。李云崖跟朱由檢一唱一和,鼓勵他,激勵他,要他不要甘做西班牙的馬仔,要有一顆當老大的心……最終賣出了二百萬兩銀子的軍火,一艘巡海夜叉,兩艘虎鯨艦,六艘海鯊艦,全都是戰艦,以及一些少量的火炮。葡萄牙不想跟其他國家打陸地戰爭,對付土著,捕捉黑奴,他們目前的熱武器已經夠用了,他們又提出來,短時間內拿不出這么多銀子,要求用其他物資結算,李云崖跟朱由檢一商量,答應他用糧食、棉花、鐵礦來結算,但是價格要比市場價折銀價格減少百分之二十!三天,兩人做成了一千多萬兩白銀的買賣,都很興奮,賣出去的都是崇禎四年左右用的武器,目前明軍裝備的電母錐□□,雷公鑿機關炮,哮天犬迫擊炮,望天吼野戰炮,火龍巢火箭炮,威力比當年強得不是一星半點,淘汰下來的槍械火炮又不能流入民間,放在倉庫里又生銹,能拿出去換銀子,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在海軍戰艦方面,蒸汽機不斷更新換代,中研院這些年已經研制出立式蒸汽機,臥式蒸汽機,搖擺蒸汽機,子母蒸汽機等八種類型,數十種型號,功率比崇禎八年的時候也有大幅度的提升,并且正在建造排水量五千噸的蛟龍艦,不再設帆,全靠蒸汽機作為動力行進,上面的火炮更大更多,裝甲更厚,毆打巡海夜叉這種蒸汽風帆混用船,就跟打兒子一樣,打虎鯨、海鯊這種就跟打孫子一樣,到時候就以蛟龍艦為各大艦隊的旗艦,巡海夜叉作為護衛艦或者驅逐艦的存在。而且就算是夜叉、虎鯨、海鯊這樣的戰艦也需要更新換代,要換上全新的動力系統,徹底告別風帆,進入蒸汽時代,還有發電系統,信息系統全都更換,由于煉鋼技術跟制炮技術的提升,新建的這三種戰艦,裝甲更薄,但防御力更高,艦炮縮小,但火力更猛,所以兩人才決定把過去的老船拿出來賣,因為很快就不需要了。這三國把戰艦槍炮接收之后,也打算進行研究仿制,但火藥技術、煉鋼技術等全都不足,蒸汽機雖然看懂了原理,但做出來之后,動力就不足,別說推動數千噸的輪船在海上走,就算是裝在湖面上行走的木殼船上,走得也跟牛的速度差不多。大明朝的火藥跟煉鋼技術的革新都是從崇禎元年開始,至今已經有十二年了,蒸汽機和電力系統也研制了六七年,李云崖有著先進的理論知識,手上甚至還有更先進的模型,舉大明帝國傾國之力制造,這十來年發展的速度,不是他們很快就能趕上的。三國人,尤其是荷蘭人,精打細算一番,算得自己研制再賣給其他國家,比從明朝買回來再賣成本更高,尤其是前期的研發成本,簡直就是天文數字,于是就打消了這個念頭……武器買回去,還得有彈藥,不然就都是廢鐵,朱由檢讓軍工廠單獨開了幾條生產線,專門為他們生產這種老式的子母殼定裝飛電槍子彈,以及安裝老式火藥的手雷、炮彈,大明朝已經制造出了各種電力機床,流水線作業,生產這些東西,成本很低,利潤很高,只要三國肯下單,交完定錢,他們就立即生產。就在兩人販賣軍火不亦樂乎的同時,李云崖出庭打起他兩世人生當中的第一場官司,在法庭上,金圣嘆的訟師——一個江南地區口才最好的才子,大聲質問李云崖:“敢問國師,你不是提倡言論自由么?你不是在報紙上大談不能因言獲罪嗎?為何如今因為幾位兄臺的一番話,就命爪牙將他們逮捕進京,豈不是自打嘴巴?”李云崖沒帶訟師,自己進行辯護反駁:“不能因言獲罪的前提,還有十赦十不赦,他說我顢頇誤國,這是對我的評論,這是他的言論自由,他是那么認為的,他就那么說,這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我沒有做過的事,沒有發生的事,他捏造出來一件實事,然后從這個事實來污蔑我,詆毀我,這就是造謠,就是誹謗,在十不赦之列!如何評論我,是你們的自由,但是,無中生有,偽造事實,把我沒做過的事情安放在我的身上,那就是犯罪了!”對方訟師立即說:“幾位兄臺所言皆有所本,并非他們自行捏造,而是聽人說……”“聽人說這不能成為理由,以訛傳訛,庸人所為,他不曾判斷事情真假,就大肆傳播,并且以此下定論,說我如何如何,這就是國法所不容之列!”那舉子果然口才了得,論法論不過又開始講理,講道德,講仁義,每次都被法官糾正:“再要跑題,說些跟本案無關的瑣事,就把你逐出庭去!”開庭之后,三天后宣判,金圣嘆等七人誹謗罪成立,要求公開向李云崖鞠躬道歉,還要寫一封八百字以上的道歉信,在五大報上面登載發表,每人賠償李云崖一塊銀元。妖言惑眾罪名成立,分裂國家罪名不成立,因為他們是“預言”國家要滅亡,會有圣人出現推翻暴君,所以叛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