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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已經好幾天過度縱欲的身體,在這樣的暴力入侵之下,竟然還會有快/感。……宋昱奄奄一息的抱了一下孫遠均:“哥,再弄我會死的?!?/br>宋昱看見孫遠均突然如夢初醒一般的醒悟過來,一抬頭,他的眼睛里全都是淚水。宋昱甚至有點心疼他,伸手為他擦眼淚。孫遠均抱他起來,說道:“我送你去醫院吧?!?/br>宋昱搖了搖頭,“不去,你讓我休息一下就好了?!?/br>孫遠均堅決要去。宋昱說道:“你那工作的性質,被爆出來你就完了?!?/br>孫遠均痛苦地抓了下頭發,起身去洗了把冷水臉,拿了毛巾,打了盆熱水,來給宋昱擦身。宋昱身上本來就細皮嫩rou的,白的出奇,平時身上哪里被抓一下,碰一下,紅了一下就會特別明顯?,F在看上去,渾身上下青一塊紫一塊,簡直沒有幾塊好rou。孫遠均拿著毛巾簡直下不去手,倒是宋昱冷靜地安慰著他:“沒事,不疼?!?/br>擦完了全身,硬是一聲也沒叫過。不是宋昱堅強,是宋昱知道其實孫遠均比他更疼。然后又是漫長的上藥的時間,宋昱也不害臊,躺在床上,乖乖地不動。那人跪在地上,用棉簽小心翼翼的一點一點的上藥,態度之虔誠面部表情之認真,好像對待的是一個什么寶貝的玉器,好像和剛才把他弄傷的人不是一個人。上完藥,甚至還在宋昱的嘴唇上輕輕親吻了一下。然后并排躺在床上,孫遠均問道:“宋昱,為什么我們會變成這樣?”宋昱搖搖頭,表示不知道。孫遠均又說:“我只想我們在一起?!?/br>宋昱苦笑一下,“可是我們在一起只會彼此傷害?!?/br>“宋昱你以前一直都那么愛我,為什么現在就不能愛我了呢?”宋昱看著孫遠均,他很想說,他一直這么愛他,從小到大,一直到現在,就算是剛剛在對他施以暴力的孫遠均,他都沒辦法不愛。小時候人群中看一眼就喜歡上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十三四歲的年齡,正是少年追星崇拜偶像的年齡。而宋昱從小到大的偶像就只有孫遠均而已。他像向日葵追逐太陽一樣熱烈追逐著孫遠均??此亩己?,簡直是沒一處不完美的。簡直是看哪兒哪兒都好,而人生最幸福的事情莫過于你追逐的偶像竟然也喜歡你。那些年的宋昱愛得如此小心翼翼,他總覺得自己是耗盡了人生中所有的運氣才遇到了孫遠均。他是他生命中的光和熱,他讓一個平凡的自己變得不那么平凡,人生開始了各種其妙的旅程。直到某一天,他忽然看到了太陽光亮背后的另一面,竟然有如此多的黑子,甚至是暗物質。孫遠均終究是個平凡的人。他也會對生活,對這個世界妥協。他不再是那個大聲的告訴他,人生應該有夢想,告訴他要勇敢追夢的少年了。可是宋昱依然很愛他,長久的歲月陪伴,彼此的生命早已交融到一起,呼吸一樣自然的存在,他怎么可能不愛他?他是他的□□,只有他能撩撥起自己的愛意和所有的欲望之火。他們是彼此的□□,離開了彼此,性和野獸的交/配沒有什么不同。他的青春已經深深烙上了他的氣味,從此他的嗅覺失靈,再也無法聞到任何花香。他所有的別扭,來自于他只是不喜歡這樣的自己。他不再想去做一只只知道追逐太陽的向日葵了。孫遠均輕輕抱住宋昱,小心翼翼不去碰觸那些觸目驚心的傷痕,像個委屈的小孩一般問道:“我到底做錯了什么?”他真的不明白,成功有錯嗎?賺錢有錯嗎?為什么他們明明可以共患難的,卻不能一起共甘了呢?過來一會,他聽見宋昱說道:“你明明是知道的啊?!?/br>第16章第16章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孫遠均不知怎么就想起了這句話,其實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那種標準意義上的好人,他覺得自己可能是那種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不在意中間過程是如何達成的人。他從十七歲開始參加各種選秀,開始半只腳踏入娛樂圈,明白了這個看起來光鮮亮麗的圈子有多少不成文的潛規則??吹絼e人的上位,他不無嫉妒,但他從來沒想過要出賣自己。當年學校的“□□”樂隊,沒有了宋昱,就像失去了靈魂主唱,但其實也并不是毫無機會。宋昱和李思都不知道的是,其實有不少娛樂圈的經紀公司有私下來打電話找過他,問他要不要單飛,說愿意捧紅他,卻不愿意讓他以樂隊的身份出道。甚至有國內比較著名的幾家大公司也有人來找過。很明顯,他們只是看上了他的那張臉。孫遠均的心里很清楚,如果看重的只是這幅皮囊,總會有看厭的一天。他也許會出道,也許能短暫的曇花一現,但是他走不了多遠,就像當年很多紅極一時的選秀歌手,很快媒體和公眾就會對他們審美疲勞了,然后他們的消失就和他們的走紅來得一樣的快。當然,他也不想背叛李思,這個中學時代一路陪伴他長大的最好的朋友。明明心里討厭同性戀討厭的要命,卻硬是接受了他和宋昱的戀情。甚至每一次吵架,他還愿意做和事佬,在中間和稀泥,想盡各種辦法,讓他們和好。高三一年,收心學習,終于以年級第三的高分,考上了北京最有名的985院校之一。李思則上了名不見經傳的二本,但好歹湊到了一起,樂隊還是得以延續。孫遠均除了偶爾消失一段時間去看宋昱之外,每天都在琢磨著寫歌,譜曲,練樂器的事兒。到了大學,依然是雷打不變的學校風云人物,毫不夸張的說,喜歡他的女孩可以從學校的大門排到學校的宿舍樓。和在中學一樣,從沒見他和哪個女孩去看過電影,去吃過飯。同寢室的男生,甚至發現他連黃片都不看。因為每次大家一起聚眾狂歡的時候,他要么出門,要么把自己裹進被子,蒙頭大睡。大家都覺得他怪的要命,不合群的要命。有人聽說他在三里屯酒吧唱歌的時候,被星探發現了,簽了經紀公司。但是也就是傳聞,沒人聽過他出過什么歌,也從沒見過他上過電視。甚至有些事,連宋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比如孫遠均為什么一進公司就被雪藏那么久。他怎么可以和他說呢?他能告訴他那個在酒吧里信誓旦旦保證要簽他的樂隊,要捧紅他,說欣賞他才華的女人其實就是個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