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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銘想學校怎么也得給自己買塊靈牌存放處吧,反正他也不指望能入土為安。于是,季銘找了個休息的日子去了學校。在暑假的時候,因為有很多外地的學生在本地打工需要住校,還有很多在校為考研做準備的學生,故學校并不像年假時那樣封校,還時不時的會有領導來校巡視。季銘找到當天的值班領導,道明來意,希望他能告訴自己,學校把那個季銘的骨灰如何處置了?中年校主任打量了季銘半天,疑惑的問道:“你說你是季銘同學的朋友?”季銘點點頭。“你來晚了一步,季銘同學的后事是他的一位朋友幫忙辦的,而他的遺物也被那個人領走了?!?/br>季銘心里一驚,他哪有那種可以幫他辦后事的朋友,他壓下心里的震驚,問:“那個人叫什么?”男人支著下巴回想了一下,“好像姓白,你等一下,我問下處理這件事的老師?!彪S后,男人打了個電話詢問處理的詳細過程,才告訴季銘,那個人叫“白文澤”。季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了辦公室,他恍恍惚惚的走在學校熟悉的林蔭小路上,旁邊時不時走過摟摟抱抱的熱戀情侶,八月天的空氣都染上了幾分沉悶的熱氣,但季銘卻感到絲絲冷風吹進脖頸,從敞開的領子鉆進衣服,侵襲到心里。白文澤的筆名就是沐雨。難道今生他還要跟那個人繼續糾糾纏纏嗎?算了,以后他們勢必還要見一面,到時把那一壇沒有靈魂的骨灰還有遺物拿回來。<<<<<自發文已有了十天,因為世紀網之前沒出現過盜墓這個題材,也沒有這個標簽,所以季銘的被安排在了都市類下面。在玄幻獨霸天下的今天,都市并不是個熱題材,更何況盜墓還是以前從沒出現過的新題材,除了他前幾本書積累的忠誠粉們,并沒有幾個新讀者,但季銘還是堅持碼下去,每天看著那些眼熟的讀者號跟他刷書評,也覺得異??鞓?。他堅信這本書一定能取的好成績的。季銘碼完今天的任務已經過了零點,他揉揉困乏的眼,看著文下的1000個收藏,能料想到這個數據已經甩下同期作品一大截了,但他心里并不輕松。他知道這一千個收藏大都是他以前的那些老讀者奉獻的,新的讀者并沒有幾個,如今已發文五萬字,到了增加曝光率的時候。季銘在申榜區申了榜,眼睛雖累,卻沒有一點困意。他揉揉眼,無聊的打開世紀網站的論壇,這種披著馬甲隨意發表言論的地方是出了名的烏煙瘴氣,炮轟作者的,揭露黑歷史的,人rou搜索的……季銘很少逛這種地方,不過今晚實在無聊,所以就點了進去。一進去就看到一個置頂的帖子,加黑的粗字,后面跟著一個閃眼的紅色的【Hot】。[沐雨大神為捧紅某位粉紅出新書啦啦啦啦。]季銘盯著這種有歧義的標題看了半天,最終還是點了進去,他倒是有點好奇沐雨的新歡是誰?“沒有為任何大神小神推薦過的沐雨大神將推薦的處女位贈送給了滅北,為了讓滅北增加讀者,甚至還跟他寫了一樣的冷題材,沐雨大神啊——您拋棄了您的玄幻讀者只是為了跟這位粉紅雙宿雙棲嗎,啊啊,不要啊,您的玄幻讀者需要您……”看帖子的發布時間,還是半個小時發上去的,但就在這短短的半個小時內已蓋起了千層高樓,并且蓋樓的速度還以每分百層的加速度增加著。☆、抄襲?季銘掃了眼下面蓋得高樓,差點沒把肺氣炸,竟然罵他不要臉的抱大神大腿,靠,大神就一定比粉紅透明金貴了,你們為什么不說是大神抱我的大腿所以才推薦我的文!季銘心里堵著口氣,順著樓主給的地址,穿越到沐雨文下,赫然看見他的封面擺在作者推文下面,并且只有他一個。季銘此時真想在他文下留言說,沐雨你什么意思你就光明正大的說出來,這么折騰我有意思嗎?就算你想幫我,提前給我打聲招呼好嗎?!想此,季銘拍了自己腦袋一下,沐雨現在除了在他文下留言這一個方式外,也沒其它辦法能聯系到他。季銘關掉客廳的燈,借著缺了一口的下弦月灑進窗戶的月光進了臥室,一頭栽在床上,竟然失眠了。第二天一大早那三個沒心沒肺的家伙神清氣爽的把他扯起來,也不管他濃重的黑眼圈,直接把他推進了廚房。季銘看著案板上的平底鍋,超想抄起來拍到那三個家伙腦袋上。他差不多一個晚上沒睡,讓他偷懶一下能死??!肖陽倚在廚房的門框上,一雙靈氣的大眼看著他手里的煎蛋,滴溜溜的轉著,“季銘,快點昂,要不我們就遲到了,劉師傅不舍得罵你,但對我們他老人家可是絲毫不留情??!”季銘也不回頭,一手在平底鍋里打著雞蛋,嘴里哈欠連天,自從第一天這三個人嘗過他的廚藝后就把做飯的重任放心的托付給他了。一人一個煎雞蛋,一杯熱牛奶,再加上在樓下買的包子,吃完后就匆匆奔向倉庫。暑假假期不到兩個月,而楚森他們三個還要回家,所以他們剛開始說的就是工作一個半月,今天就是最后一天。領了工資,每人小三千,然后上交工作服,跟師傅們告別,等忙完后,也就大中午了。楚森他們的東西早已收拾妥當,火車票是明天的,而季銘十天后要去參加世紀網作者交流會,打算在A市再待一段時間。楚森本想讓季銘繼續在這個屋子住下去的,但季銘婉言拒絕了,這個房子是楚森叔叔借給楚森住的,如今楚森要離開,他自己一個人待下去也太不知好歹了。季銘謊說A市有朋友,后面幾天可以借住在朋友家。楚森他們想到季銘那次去跟朋友“聊了兩句”而回來遲了,也就沒過多的懷疑。以前的季銘在A市倒是有些狐朋狗友,但現在的季銘可沒有,他也想到過那個干爹,但自己對他根本不熟悉,怕見面尷尬,也就沒去找他。等楚森他們走后,季銘就拿著自己的行李去了一家小旅館,一下子交了十天的住宿費。以后的十天,季銘除了吃飯會出房門外,其它時間都是抱著電腦在房間碼字。他的文上了分頻佳推,一周內需要碼兩萬字,這對于他來說不是大問題,但他還是想讓存稿君長胖點。也許由于那次掛墻頭的關系,眼紅的、憤世的、腦殘的都想在他的水準上抨擊他一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