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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我喜歡你,喜歡到無法停止……”這個和路德有著明顯差別的筆跡,讓她不至于聯想到“自戀狂”一類的東西。她緊張地繼續往后翻。大多是一些意義含混的短句,偶爾有一些場景的回憶性描寫,都像是在某種不受邏輯限制的混亂狀態下寫就的。囈語般的傾訴,但對象都是同一個人。接著她猛然反應過來,班里只有戴維希和他用同一個款式的書包。而且兩人幾乎天天順路回家,形影不離。不過,不管什么原因使戴維希的書包留在了錢路德的座位上,都讓她發現了一個驚人的秘密——她畢生可能遇見的最不可思議的情敵,或許是個男的。“……喜歡,比愛更偉大。‘喜歡’包含著敬畏和贊美,還有無條件的付出(即便這種付出遠遠不至于成為負擔)。然而‘愛’往往是要求回報的,比喜歡更容易變成恨。可是,愛比喜歡厲害的地方,是程度。無法阻止,日復一日加深的程度……直到整個心都失控。你,滿足于天天能夠見面,凡事可以交心的關系。可是,你。這份愛讓你的好變成了我的痛苦,讓我認識到無法擁有你的殘酷。路德,我好害怕。怕你不愛我,更怕你愛上我。……沒有文字可以形容被你抱緊的感覺。……昨天,已經記不清是第幾次做了。你進來的時候,第一次叫了我的名字。路德,如果我可以選擇死,我選擇在那一刻死去……我不需要呼吸渾濁的空氣,我只存活于你懷中窒息的瞬間…………路德,你?!?/br>啪地合上日記本,方天如的心跳得比沒看之前還快。看來事情的嚴重性遠遠超出了她的預料。日記的主人毫無疑問是戴維希。因為里面有寫到周末他們在“貓街”偶遇的事情,還提到了對自己的介意。此時此刻,應該是憤怒更多,還是同情更多?對于尚未成年的方天如來說,愛欲的世界,是一個無底洞般幽深復雜的世界,充滿了她不能理性消化的東西。畢竟她不具備任何人類學社會學或者心理學的素養,她只知道,戴維希的罩門就是父母親朋,濃重的羞恥心讓他抗拒與男人的親密關系,但是對路德身體的渴望又讓他陷入了瘋狂的矛盾和自棄當中。很多次,他將路德的溫柔和溫度比做毒藥,明知逃避和墮落是錯誤的,但還是戒不掉那種麻痹的快感。其實身邊“嘗試禁果”的同齡人不乏有之,然而這是方天如第一次為腦海中羞恥的想象感到不同尋常的熱度。她甚至有些扭曲的嫉妒那兩個人深入的結合。禁忌之果,真的如此甜美到讓人欲罷不能嗎?她對著落地鏡,解開平時乖矩綁好的長發。錢路德是她的初戀。然而,他竟然,和他?作者有話要說:特別喜歡小攻對小受調戲或者強迫的?!瓏?/br>☆、第七章“給?!?/br>維希驚詫地接過那個熟悉的本子,“你……”“不是我弄壞的,是方天如。那天我幫你拿包,她本來想偷看我的東西,結果拿走了這個?!?/br>維希眼里的驚恐不減反增,有些不知所措地看著他。“我看了里面,對不起?!甭返螺p輕地抱住他,“我已經拜托她不要干涉我們了。放心,沒事的?!?/br>靠在自己肩頭的發線柔軟,路德溫柔地安撫著。那天深夜里接到方天如的電話,他就有種不妙的預感。白天維希說重要的東西不見了,沒想到就這么被外人抓住了把柄。本來一個小半就夠讓他煩心的了,現在連維希都卷了進來。雖然對方的行為本身不合情理,但自己需要維護的東西更加不能曝光。路德沒能拒絕方天如。對情感的認識越來越成熟的他,冷靜地做出了他認為可以保護維希的決定。他一直期盼著未來將會有自由等著他們。然而考驗卻過早地來臨。為了不讓方天如泄露秘密,他也不得不做出一番妥協。那天以后,他便不再和維希同行,而是每天繞道送方天如回家,幫她買早點,抄筆記,盡“男朋友”的各種義務。于是,方天如也軟言軟語地充當起小女友來,雖然遲遲沒有她想象中的“那種”發展,但如果總有一天能夠“治好”路德,她心甘情愿。周圍的同學都以為“?;ā笔沟谩袄俗印遍_竅,一時戲言傳為佳話。維希雖然知道實情,但心中還是酸痛不已。他害怕事情傳出,更害怕他們假戲真做。好不容易只有兩個人的時候,他只能緊緊貼著路德的胸膛,用疼痛證明片刻的存在。他們瘋狂地索求彼此。語言越來越少,但是感情卻越來越逼近臨界。“維希,對不起?!彼麚е?,吻他額頭上的細汗。維希感到來自未知的恐懼緊緊攫住他的心。雖然身體親密無間,然而無形的空洞卻在某處越裂越大。他無法想象未來還將要面對什么。學業的高壓,父母的期望,他人的眼光……也許他可以和眼前這個人一起面對,也許那會是無法承受的難堪和痛苦——突然他又充滿了舍不得。維希抬起手背遮住眼睛。至少不能在他面前流淚。被手機鈴聲驚醒,維希渾身酸痛地爬起來摸到電話,是一個陌生的號碼。“喂?”看到路德也醒過來,便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你好,戴維希同學嗎?我是樂文的mama……”樂文有先天哮喘,最近因為病毒性感冒而引出并發癥,住進了醫院。她從小體弱多病,母親要工作,又不希望女兒孤孤單單地呆在醫院,便提出請朋友來陪同。維希即刻答應了對方客氣的拜托。出于種種原因,他已經冷落了樂文好幾個星期,連她突然生病都沒能關心一下。“樂文病了,她mama希望我去醫院看看她?!?/br>在路德的追問下,他只好一五一十地將與樂文相識相遇的經過說給他聽。高二暑假,他在補習班遇到了初中校友樂文。被女生的活潑開朗感染,一向話不投機半句多的維希仿佛覓得知音,兩人天馬行空無所不談。后來才知道這種熟悉感并非空xue來風——原來她就是“阿蒙”。“阿蒙”是樂文的筆名。兩人曾一起在??习l表過文章,機緣巧合結為了筆友(但從未真正會面)。畢業后,因為樂文的搬家而失去聯系,直到暑假再次偶遇。而維希不知道的是,失聯的真正原因并非客觀。樂文內心對自己的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