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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月星火 文案: 李大明救落水兒童成英雄,被安排進豐華白糖廠當正式工。 他因此跟城里姑娘宋琳琳結婚。 婚后他心向著鄉下家人,家人求他幫忙,他費錢費力,宋琳琳要他多關注他們的小家,他不聽。下暴雨他撂下妻兒,回鄉下顧他媽。家里進水,宋琳琳帶孩子逃,孩子不幸被淹死。 宋琳琳跟他離婚。 他娘做主讓他娶姜鳳琴,姜鳳琴給人事科長送禮,進了白糖廠。他聽姜鳳琴的,以他們家作抵押,一整車皮白糖發去南方她表哥那,想賺大錢。表哥人間蒸發,廠里收回他們的房,停工資,李大明記大過,他從主任變成鍋爐工。 姜鳳琴賄賂人事科長也被揭發,她沒了工作。 李大明風光不再,他親爹媽都不許他回去,怕他要糧要錢。 姜鳳琴跟老光棍好上,跑了。 李大明這才明白,他多混蛋,但后悔已經晚了,錯誤已經造成。 李大明自殺了。 他死后重生,回到跟宋琳琳結婚那天晚上…… 一句話簡介:媳婦,我錯了。 立意:浪子回頭金不換 內容標簽: 種田文 重生 爽文 年代文 搜索關鍵字:主角:李大明 ┃ 配角:┃ 其它: 第一章 分家(修) 李大明想起被洪水淹死的兒子,想起哭暈過去的妻子宋琳琳,他恨自己恨得肝兒都疼,一咬牙,把頭伸進繩扣中,喊一聲,琳琳,兒子,我對不起你們! 一腳把踩著的凳子踢翻了。 他要以死謝罪,誰也阻攔不了他! 忽然,他覺得有人拽他的腳,他大怒,喊著,別碰我! 然后他渾身一個激靈,睜開眼睛,眼前是一個穿著一套紅衣裳的女子,她蹲在地上,跟前放著一個盛水的銅盆,她是想給他洗腳? “我說什么來著?這城里的女人就是沒用,連給自己男人洗個腳都能把水弄灑了!真是晦氣,我們兒子是個英雄,卻娶了你這樣一個……” 王翠花氣咻咻地罵著。 宋琳琳慌忙站起來,要去拿掃帚掃水。 李大明一把抓住她的手,驚呼出聲,“琳琳!” 宋琳琳驚愕地看著他,聲音輕顫,“李……李大哥,我……我看你靠在床邊睡著了,就想給你洗洗腳……” 李大明雙手捧起宋琳琳的臉,這張臉膚色白皙,有彈力,跟剝了殼兒的煮雞蛋一樣。 “你……你今年二十歲?” 他不但聲音發抖,連身體都有些控制不住的抖。 宋琳琳被嚇壞了,她以為剛才給他洗腳,驚醒了他,他被夢魘著了,當下用力點頭,“李大哥,我……我今年是二十歲啊,我的歲數沒瞞你……” 她擔心李大明質疑她的年齡,卻不知道,李大明此刻激動得都要歡呼了,他雖然不知道這到底怎么回事,但卻知道,他重生了,而且是重生回到跟妻子宋琳琳結婚的那天晚上。 這可真太好了。 他有機會重新來過,就能彌補對妻子,對孩子的歉疚了。 孩子,自然還沒生出來,他發誓,絕不會讓兒子發生前一世的慘劇了。 “你坐著,我去給你倒洗腳水?!?/br> 他把宋琳琳按坐在床邊。 宋琳琳站起來,“不,不用,媽說,要我給你洗腳?!?/br> “聽話?!?/br> 李大明又把她按回去,拿鐵皮熱水壺往銅盆里倒了些熱水,試試溫度,再加了些涼水。 “水溫正好?!?/br> 他去拽宋琳琳縮到床底下的腳,宋琳琳表情不自然,扭著身子,“李大哥,別……別,我……” 王翠花簡直氣瘋了,她厲聲呵斥,“大明,你干啥?哪兒有新婚夜丈夫給媳婦洗腳的規矩?” “娘,你不要管了,規矩是人定的,就可以改!” 他把她的腳從床底下拽出來,脫去紅布鞋,脫襪子時,盡管他動作很輕,可宋琳琳還是沒忍住倒吸冷氣,哎呀一聲。 出現在李大明眼前的那雙原本白嫩如竹筍的小腳,腳底卻布滿十幾個血泡,對,是血泡,想想這小女人腳底下生了這些血泡,還忙了一日跟他結婚,那得多疼??! “我……我不小心,走路擱著了……” 宋琳琳看他盯著那些血泡,表情憤怒,忙解釋,“不……不疼的,真的!” 怎么可能會不疼? 腳底磨個水泡都要疼上半天,更何況是這多的血泡?! 這一刻,李大明殺了吳桂芝的心都有。 吳桂芝是他的丈母娘,也就是宋琳琳的后媽。 李大明是因為救了失足落水的兒童,被上級安排進豐華白糖廠,成為一名正式工。一個鄉下窮小子,都二十九歲了,因這一次救人成了城里工人,李家上上下下那是一片歡歌。 李大明也沒想到,自己原本昏暗的人生還能有如此際遇。 他進廠后認真工作,一絲不茍,生怕被人說三道四,再丟了李家的人。 廠領導關心救人英雄,見他年齡大了,就替他張羅媳婦,并公開承諾,誰能嫁給李大明,就給他們家一個豐華白糖廠的工作名額。 豐華白糖廠,那可是城里最好的單位,多少人削尖了腦袋想要走關系進去,就沒辦成呢。 消息傳出去后,吳桂芝找了廠領導,說她大閨女宋琳琳可以嫁給李大明,二閨女宋嬌嬌拿進廠的工作名額。 宋琳琳才二十歲,廠領導覺得歲數有點小,但吳桂芝說,琳琳就崇拜英雄,非李大明不嫁,若你們廠領導不答應,我閨女一個想不開,出了啥事兒,你們可得負責! 廠領導一聽,這還被賴上了,無奈跟李大明說了,李大明本來也不愿意,才二十歲,自己比她大那么多,總有點老牛吃嫩草之嫌。 可架不住吳桂芝一趟趟地跟領導纏磨,領導呢,也是真怕出什么別的事兒,就再三勸說李大明同意了。 吳桂芝問李大明要了兩百塊錢的彩禮。 李大明一個月的工資才二十四元錢,二百元錢,他得不吃不喝足足攢上大半年才行。 他是不想給的。 吳桂芝也太得寸進尺了,本來廠里跟她說好了,給一個工作名額,其他費用就從簡了,可她又哭又鬧,說什么養閨女就是賠錢貨,到臨了,一分錢也撈不下,她怎么命那么苦??! 廠領導哪兒經得起她這樣鬧騰,開會商量了一下,決定這二百塊錢,李大明出一百,另外一百廠里給報銷了,就只當是獎勵他救人了。 如此,李大明跟宋琳琳才結婚了。 其實,對于這樁婚事,李家也是不大樂意的。 盡管李大明沒進豐華白糖廠之前,李家窮得叮當響,李大明是指定得打光棍了,可李老倔跟王翠花想想宋家要兩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