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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三見文案:攻第一人稱一個直男的自述(x)內容標簽:都市情緣搜索關鍵字:主角:邱陽,夏清和┃配角:┃其它:一句話簡介:你的長夏將永不凋落。立意:好好談戀愛。==================☆、第1章01我站在門口的信箱前面時,頭頂突然一聲炸雷。六月初開始,這座城市就像罹患了精神疾病,五分鐘前晴空萬里,五分鐘后烏云密布。我摸了半天口袋,竟然沒找到鑰匙。雨點已經毫不留情地下了起來,那架勢完美地還原了小時候寫在作文紙上的“豆大的雨點劈頭蓋臉地砸下來”。我順著信箱的口往里面看,除了我的信用卡賬單,似乎還有一封信。雨勢漸大,我小跑著從院子到了屋門口,唯一慶幸的是前陣子屋門換了指紋鎖,否則今天我是別想進屋了。這場雨來得及,去得也急,我沖個澡的工夫外面又是艷陽高照了。院子里的花有幾朵沒開起來的,被驟雨席卷之后打了蔫,我趿拉著拖鞋出去,手里拿著信箱的備用鑰匙。信箱進了水,里面的信件全濕了。我拿出來,甩了甩,把信用卡賬單放在下面,抽出另外那個白色的信封看。并不是郵寄過來的,很明顯是有人親自上門投遞。純白色的信封已經濕透了,上面用黑色中性筆寫下的“邱陽(收)”也已經暈開了。字挺漂亮,不過不是我熟悉的筆跡。正琢磨著,聽見一陣狗叫。我回頭,看見是鄰居遛狗回來了。“下午好?!蔽伊晳T性地跟他揮手打招呼。他看見我似乎有點兒尷尬,但還是客氣地沖我笑著點了點頭。我這鄰居搬來得有半年了,看起來跟我一樣,也是一個人住,不過人家比我多了伴兒——一只阿拉斯加犬。我們這一帶住戶挺少的,能有個鄰居平時說說話串串門,挺好。奈何我這鄰居似乎性格挺孤僻的,半年了,我們兩家中間就隔著個木頭柵欄,他跟我說過的話還是十根手指就能數過來。我這人向來喜歡交朋友,但自從搬到這座城市,沒什么熟人,不出去工作了也沒什么社交安排,好不容易讓我逮到個跟我一樣總在家待著的,竟然還是個話少的。人家不愛說話不愛聊天,我也不能纏著人家,怪惹人煩的。于是就一直這么冷淡地相處著——碰面了打個招呼,見不著的時候就當沒這人。不過我挺喜歡他家那大狗的,有時候那大狗自己在院子里玩,我就站那兒隔著木頭柵欄逗它。它可比它主人熱情多了。我看著他們一人一狗回了家,我那鄰居在門口彎腰給狗子擦腳。下雨天出去遛狗,回來一準兒得收拾好半天。他們進屋了,我琢磨著這會兒外面空氣好,在院子里坐坐。把院子里的桌椅擦干,又進屋拿了酒跟書出來。造勢完畢,坐下給自己倒了杯酒,然后拆開了那封給我的信。白紙黑字,開頭寫著:你好,十分冒昧地寫這封信給你,先說一句抱歉。這不是惡作劇,也不是一時興起,我真真切切在喜歡你。信紙也有些被打濕,潮乎乎地被我拿在手里。字跡有些暈開,但依舊可以看清楚每一個字。所以,我這是收到了一封告白信?我的視線立刻掃到最下面,想知道這個人是誰。然而,這封信的落款是:你的長夏。我的長夏?我認識的人里,沒有叫這個名字的姑娘。但我拿起酒杯看向雨后的院子時,腦子里突然冒出了那句詩:但你的長夏將永遠不會凋落。☆、第2章02我一直覺得收到情書跟吃到春末夏初第一顆成熟的櫻桃是一樣的感覺。當然了,我們沒法準確分辨哪一顆櫻桃是第一顆,但總歸是可以想象一下的。我坐在雨后的院子里一邊喝酒一邊讀完了那份應該可以被定義為情書的信,必須得承認,寫信的這個人不僅真誠而且文采斐然。我所說的文采斐然并不是說他用了多少值得摘抄的好詞好段,而是他能用最簡短精準的句子戳中我。我好歹也算是半個文學青年,見過世面的,讀東西挑三揀四,可這封信卻讓我一讀再讀,反復咂摸。這封信不長,剛好一杯酒的時間就讀完了。信中透露的信息也不多,甚至除了告訴我很喜歡我之外,再沒說別的。我把心放在桌子上,用酒瓶壓著免得被風吹走。翹起二郎腿,享受著新鮮的空氣、悠閑的時光以及清甜的酒。會是誰呢?知道我家,還能進得來小區。我認識這么一個人嗎?隔壁的那只阿拉斯加從屋里跑了出來,站在院子里沖著我搖尾巴。這半年,我跟它主人沒混熟,倒是跟它混熟了,甚至為了讓它多找我玩兒陪我消磨時間,還特意買了不少狗零食。這家伙一沖我搖尾巴,我就知道它想干嘛了。我起身回屋,去給它拿零食。等我再回來,那狗子的主人也已經站在了院子里。他看見我,又是那副尷尬的樣子,我估摸著這人可能有社交恐懼癥,不然為什么每次看見我表情都怪怪的?不過也不一定,可能我這人長得剛好戳了他雷點?前幾天我出去買東西,回來的時候看見他在跟小區的保安聊天,當時他牽著狗,跟對方邊走邊聊,看起來自然極了。這讓我覺得自己被針對了。他不愿意搭理我,那我也懶得搭理他。我走到柵欄邊上,手里拿著零食那么一晃,阿拉斯加犬立刻就跑了過來。“真是……”我正喂狗,見那人一邊嘀咕一邊走了過來。“不好意思,”他說,“這家伙太饞了?!?/br>我掐指一算,這是半年來他跟我說的第十句話。其實我不是故意要去記錄什么,只是因為生活太無聊,在這么個喘氣兒的人都沒幾個的地方,總歸是要給自己找點兒樂子的。他跟我說話的時候還挺客氣的,我也只好客氣地回應他。“狗不是都這樣么,”我說,“能吃是福?!?/br>他笑了笑,伸手摸了摸阿拉斯加獅子一樣的腦袋。自始至終他都沒有跟我對視過,和他相處的這幾分鐘莫名覺得別扭。不過,他身上的香水味我挺喜歡的,好像在哪兒聞過,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