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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多么辛苦,她都要活下去!為此,林語花了十八年替她最痛恨的女人養了一個兒子!在被饑餓和恐懼折磨的這段日子,她試圖去嘗試這再恨常月笙一點,試圖再仇視她一點,好讓自己有努力活下去的動力,好讓自己能夠繼續支撐下去。但人是有極限的。常月笙是瘋子。她能繼續保持冷靜,但她不行!她不行??!我要死了。但在死之前,至少、至少再要聽到我的寶寶喊我一聲“mama”。“寶寶……寶寶……”林語哭著爬想斐睿安伸手。“滾開!老女人,你又想干嘛?!”斐睿安對林語是一點好感也沒有,沒有借著這個空間打死她,已經是聽話的結果了。這個只有黑暗的世界里,只有他們四個人。孤獨、絕望、恐懼……最大的敵人,是來源于自己的軟弱和胡思亂想。在這種情緒容易崩潰的情況下,哪怕再不情愿,也要相互支撐著走下去。這是常月笙說的。斐睿安還在這里,她必須要想辦法將她的安安平安從這里送出去,哪怕所有人都死光了,她也死了,安安也必須活下去。常月笙絕對是四人中最強勢的那個。斐程峰對她又懼又怕,又愛又恨,感情十分地復雜。但不管感情上多么復雜,有一點斐程峰是從頭到尾沒有懷疑過的——常月笙很可靠。只要不涉及某些讓她會發瘋的事情,她一向可靠,很能給足安全感。所以哪怕是在這里很方便對常月笙下手,斐程峰也選擇了乖乖聽她的話。斐睿安不用說,雖然任性妄為,但他知道自己在常月笙心中是最重要的存在,不論如何常月笙都不會讓他出一點事情。所以,在林語這件事上,他雖然不滿,也選擇了乖乖聽話。不過還是討厭!討厭林語這種事情,一時半會兒是改變不了的!所以,斐睿安這幾天一直都避著她躲著她。他怕自己一不小心暴脾氣起來會上手掐死林語!常月笙雖然恨林語,但她們目前面臨嚴峻的生存考驗,怎么出去才是要去努力思考得要事,在私事上誰對誰錯誰要低一頭反倒不要緊了。常月笙這會兒和林語的關系還沒僵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最礙眼的斐垣很少出現在她眼前,沒什么存在感,林語雖然蹦跶,但不能從她這里搶走任何東西。斐睿安出事她的嫌疑雖然很大,但為了她的安安能順利平安地離開這個鬼地方,哪怕是惡心,也必須要忍耐下來!但林語顯然不這么想。待在這個鬼地方的這幾天,林語想了很多,她的精神在進入這個世界前已經瀕臨崩潰,再加上黑暗和寂靜這么一刺激——“寶寶,我要死了,所以,我有一件事情必須要告訴你!”林語很憔悴,她的眼窩深深地凹陷了下去,一雙眼睛像金魚似的凸起,眼眸里沒有神彩,嘴唇干裂,暗紅的血液凍在了嘴角和嘴唇的裂縫中,頭發凌亂,看著不像是十天沒打理自己的,反倒像死了十天放在冰柜里凍著的尸體。“滾開!”斐睿安被常月笙護著,雖然也是十天未進食,但常月笙讓他保存體力又不斷地握著他的手給他安慰,加上他才十八,真是一生生機最旺盛的年紀。所以四人中,他的狀態是最好的,還有力氣一腳將努力挪過來靠近他的林語踢開。“……”林語傻傻地維持了被踢開的姿勢好久。像是沒了電的機器,死機了一樣。被斐睿安提到的手很疼,很疼,但心臟更疼,比手要疼上一百倍、一千倍、一萬倍。僅存的理智告訴她,這是正常的,在斐睿安眼中,她現在就是一個想要和他搶財產的小三,恨她惡心她再正常不過了。但斐睿安對她來說不是“斐睿安”??!他是她辛苦懷胎十月剩下的寶貝!是她愿意付出一切只為了他能更好生活的寄托!是她怎么也沒有辦法放棄的寶寶??!“嗚嗚嗚嗚嗚嗚啊啊啊啊啊——”林語趴在地上,痛苦地嚎了出來。她哭得撕心裂肺,肝腸寸斷,失去了那么多水分的身體不知道又從哪里再擠出了眼淚,她哭得沒有一絲半點的柔美可言,臉著地,趴在地上狼狽得不講一點形象。“啊啊啊啊啊……”宛如野獸一般的嘶吼從她的嗓子里發出,林語痛苦地哭著,絕望在她的身上幾乎化成實質。常月笙沒有一絲一毫同情的意思,她冷冷地看著林語,表情平靜。既沒有痛快,也沒有憐憫。從理智上,常月笙可以理解林語。一共四個人,斐睿安和常月笙是一國的,他們的關系不容別人插足,常月笙絕對不會背叛斐睿安,斐睿安也不會背叛常月笙。斐程峰雖然愛著林語,但他的愛太過廉價,為了提高自己的生存率,他一定會選擇常月笙,不管是從頭腦,還是從“勢力”來說。四個人,三人結成了牢不可破的盟友關系,只有林語一個人被落下了。哪怕是四個陌生人,被落下的那一個也比如會驚慌,更何況,三人聯盟領頭的常月笙,和她是有仇的!真遇到了什么事情,指望著被她破壞了家庭的輕敵去救嗎?應該沒有人會這么傻吧?常月笙不是圣母,她不僅不是圣母,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她還很心狠手辣。指望著一個瘋子、一個仇人救她?!只要林語不是個傻子,就知道這種事情絕對不可能!而且一對三,她一個架都沒打過幾次的柔軟女人,在兩個大男人眼皮底下沒有任何動靜快狠準地解決掉常月笙,那樣的可能是零。常月笙、斐程峰和林語的事情,是一堆爛賬,但總得來說,常月笙沒有林語想象得那么恨林語。一切的錯,都出在斐程峰身上。如果不是他饞林語的身子,就不會勾搭得林語搭了一輩子進去,如果不是他貪圖“少奮斗二十年”,將林語拋棄又勾搭常月笙,如果不是他貪心不足魚和熊掌都要,經不住誘.惑,她們之間,不會這樣。所以歸根結底,還是斐程峰的錯。常月笙厭惡林語,厭惡她低下的道德觀,厭惡她敗壞的節cao,厭惡她沒有下限的底線,厭惡她的不自愛不要臉。但對她的厭惡,也只是到“不要出現在我面前”。加入林語拿了錢乖乖走遠,再也不出現在她的面前,常月笙甚至都不會再記起這么一個人。雖然自大傲慢,但常月笙貨真價實地踩在了很多人的頭上,她的驕傲和自尊不允許她時常向下看。常月笙不同情林語,會有今天,全是她自己選擇的。她不是林語的誰,沒有義務為她的人生負責。所以在林語不自量力地再一次出現在她面前時,常月笙就不準備留情了。她對林語的同情和留情,已經在十九年前全部用完了。林語說起來也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