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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杜衍留下了一個決絕的背影。直到他走出很遠,還能聽見女孩家家的興奮地問杜衍,應頌是不是吃醋啦?報應果然來的很快。他找書之余不忘偶爾關注下手機的消息,看看任峴有沒有收錢,想著他今天是不是不上班在家睡覺才沒有看手機,或者就是故意不收,等著系統自動返還給他?他看著琳瑯滿目的書籍,拿出手機又看了看,仿佛要把什么做個對比似的,手機這東西太害人了,如果說英語只是因為難而害人,手機就是讓人上癮而害人,因為有了尚未回復的消息,就讓他一直這么,坐立不安地候在手機旁,仿佛自己的性命都被他人拿捏在手一樣,上下里外都難受。他不得已,為了了卻自己的心事,發了幾個問句。【什么時候醒?】【為什么不收錢?】【我無功不受祿,拿人手短吃人嘴軟的道理誰都懂。您別這樣任老師,給您打電話才幾個錢?那都是我該,您快收下行不行?】【什么時候來取表?】可是這些話簡直就是泥牛入海,甚至一點響都不見,他幾番糾結,最后看了一眼門口的閱覽老師,試探性悄悄地撥通了任峴的電話,沒兩聲就被掐斷了連線,隨之而來的是微信的一條消息:【混賬:在上課,等?!?/br>哦,也就是說,剛剛他打電話的時候,任峴當著全班人的面,掐斷了自己的電話,估計他也沒預料到會有人在這種時間給他打,他會不會有平常老師們上課時電話響起的那種因為意料之外而感到困窘的樣子?還是他泰然地放了手機,繼續面無表情地授課?當然,他沒有故意不回自己消息而是太忙沒時間看的行為算是坐實了,應頌仿佛像是放下了一塊大石,把手機塞進兜里,繼續沉迷在知識的海洋。他的指尖在一排又一排的書脊上掃過,心里問著自己到底需要讀什么,為什么讀,忽而手指便在一本書上停留了下來,書的封面那大膽的使用紅黃交織的顏色作為渲染,幾抹淡紫夾雜在二者的邊界,勾勒出一副絕美的夕陽時景,上書幾個黑色的方正字體:。幾個字像是有什么魔力一般催生著他內心莫名埋下的一顆種子,還未打開書,單單是背面封皮上幾句便讓他來了興趣:Donotgogeothatgoodnight,不要溫順地走進那個良宵oldageshouldburnandraveatthecloseofday,老年時應該在日暮之時咆哮Rage,rageagainstthedyingofthelight.怒斥,怒斥光明的消亡。Thoughwisemenattheirendknowdarkisright,臨終時明智的人雖然懂得黑暗逍遙Becausetheirwordshadforkednolightningthey因為他們的話語已迸不出絲毫電光Donotgogeothatgoodnight卻不要溫順地走進那個良宵。富有張力,充滿了野性,但中間偶爾的訓誡也不顯突兀,反而更加讓人容易接受。應頌輕輕地靠在書架上,皺著眉打開書,一頁是英語,一頁是對應的翻譯,他下意識念了幾句,只覺這詩有些燙嘴,但當他隨手翻了幾頁時,總是隱隱感到這可能就是自己要找的書。應頌的表達能力雖然強,但還是僅限于對漢語的歌頌與贊美,英語這里確實不怎么能欣賞來,不過這個翻譯,美得很有意境,既有真實的純粹的東西含混在里面,又有抽象且奇特的比喻。誰說英語不好就不能參加英語朗誦?他這不是,被迫害著來了嗎?正當此時,頭頂傳來一道聲音,現在正與英語死磕的應頌聽起來,這聲音隱隱地含著幾分欠揍的意味在里面:“狄蘭的詩嗎?老小怎么不看看普希金或者葉芝的詩?”你可以說我英語不好,但你不能覺得我沒文化。應頌糾正道:“普希金是俄國人,英語我都念不好,還要去讀能讓舌頭抽筋的俄語嗎?”杜衍就站在他的側旁,拿起一本書輕輕念著,沒怎么出聲,但應頌看來,他就是在慢慢讀著英語的原文,幾乎是沒怎么看翻譯,也能一遍順順利利不打絆子地把文章念出來,應頌對此實在是好奇極了,想了想他聽了幾遍任峴讀的話就能一字不差地寫出短文,又有意無意地推薦了短文所在的,似乎杜衍真的比他想象中還要更加優秀得多啊。應頌捧著書探了腦袋過去,擠著和他看同一本書,杜衍的氣息總是干干爽爽的,沒什么其他復雜的味道,偶爾噴上一次香水,也是院里有什么大活動需要他去主持節目的時候。不像宿舍里其他幾個sao包,起來了以后洗面奶水乳面膜都得安排上,比許多女孩活得還要精致。唯一致命的,就是至今未曾找到女朋友。他小心翼翼地問道:“少爺,您為什么會對英語這么擅長?”少爺一出,杜衍那被應頌支配的恐懼簡直是如影隨形,但他的確不怎么在意應頌對自己的稱呼,那句名言怎么說的,美人在側,再明智的人也得給老子昏庸起來。他側著身靠在書架上,看似在冥想,其實在應頌問句的結尾,答案就已經出來了:“我從幼兒園開始,接受的一直都是雙語教學,英語就像我的第二母語一樣,所以可能會更比別人容易說出口一些?!?/br>原來是大環境的不同,應頌小時對英語遠不如對其他事物的興趣,等上了初中,偶爾幾次上歷史課調皮搗蛋被歷史老師,一個博愛的女教師叫到走廊親切地教導了幾句,回來又再認認真真地聽了幾節歷史課后,自然而然地就愛上了歷史這門學科,并且一發不可收拾。包括宿舍里的,很多人當初就問過應頌當初為什么不報歷史專業,得到的回答里永遠都透著裝逼的氣息:“我總要挑著一門最有難度的課程學,這樣才能滿足一種男人專屬的征服欲?!?/br>實際上他就是喜歡人家國外一女孩子,想著學好了英語會不會離人家更近一些。但他讓他感到失策的是,沒想到英語會這么難。應頌理解地點點頭,道:“從小就有這么好的環境,又有優渥的家庭教育資源,還上了個大專,少爺倒是比我還想不開?!?/br>“想不開的人和事兒多了去了,糾結我還不如好好查查你兩周后要朗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