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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蛾富貴/降谷蛾文案:第三人視角講述大明星起訴總裁離婚并爭奪撫養權。原創-BL-中篇-完結HE-雙性-現代-輕松大明星起訴總裁要求離婚和養子的撫養權。法庭上,法官問大明星:“原告你聲稱養子和你有血緣關系,養子其實是你的私生子嗎?”大明星:“不是,他是我和被告的婚生子?!?/br>法官:“**在我國可是違法行為?!?/br>坐在被告席的總裁勾起唇角,露出靜觀好戲的笑意。大明星窘迫地憋紅了臉,自暴自棄地吼道:“孩子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的!”-總裁×雙性大明星。第一人稱敘事體,以第三人(書記員)視角講一個雙性大明星起訴總裁離婚并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小甜餅。??薛定諤的甜餅,不保證所有人都覺得甜,只保證不虐。??文中相關法律程序和規定存在虛構成分,請勿較真。?感謝喜歡、評論和打賞。第1章這是我在法院民庭做書記員工作的第二年,作為專門負責傳統民事案件的業務庭,我們接手的離婚案可謂千奇百怪,我本以為自己已看遍婚姻百態,無論多無底線的夫婦都再難讓我心有波瀾。不過,我拿到這份離婚糾紛的材料時,還是險些在立案庭雞叫噢不、尖叫出聲。本案原告和被告均是男人,在同性婚姻合法的今天不算稀奇,令我不敢置信、驚詫不已的,是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名人,超級大名人!當我將材料抱回辦公室,填寫卷宗封面的手,都情不自禁地顫抖。案由:離婚糾紛。原告:連恩。被告:金愷琛。——自我踏進法院工作至今,我做夢都沒想過,有一天會接手審理萬眾矚目大明星和富可敵國大總裁的離婚案。為了證明沒有白震驚一場,我略過起訴狀,直接翻到當事人身份信息,連恩被評價為“女媧打了一億次草稿才捏造而成的完美容顏”立馬躍然入目,我雖不追星,但以連恩的咖位,我很難不在各大新聞頭條頁面眼熟他那張俊美無儔的臉。連恩身份證上的照片,顯然是早些年拍攝的,那時他還沒有標志性的及腰長發,短碎發打理得清爽有型,同樣精致的五官不似如今柔美中暗含鋒芒畢露的艷麗,眉宇間還清晰可見少年人的純真和朝氣。我輕手輕腳地從錢包中掏出自己的身份證瞄了一眼,不禁嘖嘖稱奇,要不為什么說人是大明星呢?連身份證照的顏值,普通人都無法比擬。至于連恩的年齡……若他沒有進行過修改,二十六歲能斬獲今日的成就著實令人佩服,并且我記得,連恩是在風頭正盛的二十歲,突然和當時還是知名富二代的金愷琛登記結婚,隨后兩人收養了一名兩歲的小男孩,名叫“連喜”——取自“喜結連理”。關于金愷琛,我對財經一竅不通,可過去的娛樂八卦,這三個字也是隔三差五就搶占頭條的???,只是和連恩結婚后,金愷琛鮮少再流連花叢,甚至稱得上潔身自好,想到媒體將金愷琛這一行為稱為“浪子回頭”,我不以為然地撇撇嘴,心想這不是廢話嗎?我要能抱得連恩這樣的大美人回家,我能終生吃素地把他供起來。縱使金愷琛的外形條件和連恩十分登對,家族背景又深遠雄厚,然許是我工作中見識了太多人渣,不僅未能麻木,反而更加厭惡在感情里缺乏自我約束的人——品德敗壞就是品德敗壞,不管如何英俊多金都無法掩蓋這一點。我本以為連恩起訴離婚的原因是金愷琛“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地出軌——畢竟外面的屎沒吃過都新奇,但起訴狀卻未提及半字,只寥寥幾句簡述兩人各自工作繁忙,感情疏離,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并爭取養子連喜的撫養權。連恩沒有要求分割巨額婚后財產,我相信他也不差錢,可他沒有和金愷琛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而是走到了訴訟這一步,這其中自然有暫時不能與外人道的理由——我不是他們的親朋好友,也不是從只字片語就能推斷出真相的名偵探,他們婚姻破裂的來龍去脈,只能等到開庭之日,才可一窺究竟。我拿起座機聽筒,撥通了起訴狀上金愷琛的手機號碼,聽到對方低沉又悅耳的應答,我驚愕地愣了愣,才找回注意力,用盡量平緩的語氣,和這位只在媒體平臺上遠觀過的大總裁說道:“這里是人民法院,關于連恩訴你離婚一案,請問你今天有時間來領取傳票和相關材料嗎?”對方沉默良久,久到我以為信號已經中斷……“我的律師今天下午去取?!闭Z畢,他掛掉了電話。應該是我的錯覺吧,我總覺得在金愷琛游刃有余的磁性聲音中,聽出了難以抑制的憤怒。第2章離婚案得以調解貫穿始終——通常而言是這樣。但本案雙方當事人身份特殊,承辦法官似乎并未打算庭前調解結案,連我告知她金愷琛的傳票由律師領取,本人不到法院,她也僅是不以為意地點點頭,應道:“知道了?!?/br>據我一年來的觀察,這位法官辦理離婚案,從排案起就會要求當事人到院里,以便她了解情況,當初有當事人委托律師領取傳票,還被她訓斥:“律師能代替你離婚嗎?”對于普通人的人生而言,婚姻或許重要過事業,如若攤上離婚官司,無論如何也會將工作放到一旁,及時配合法官處理自己的離婚案。當然,也有人對案件漫不經心——仿佛不急于擺脫家庭的桎梏,也不迫切挽回即逝的愛情,所以在開庭前,法官需要和當事人頻繁接觸,他們對婚姻的態度,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判決的結果。可這次的當事人是連恩和金愷琛,像他們那樣的人,婚姻又占幾分重量呢?以我淺薄的見識,我認為婚姻之于他們,更像一種維持體面的道具,他們同床異夢、貌合神離,卻不會輕易分道揚鑣,更不會不顧顏面地對簿公堂,究竟發生了什么,讓連恩不惜出此下策,也要離開金愷???我是打心底感到好奇的。至于金愷琛對連恩的態度,在我看來有些滿不在乎,畢竟他的律師來領取傳票時,特意對我強調:“接下來的事宜請老師直接和我接洽,盡管連先生在起訴狀上留有金總的私人號碼,但金總事務繁忙,開庭之前還是不要打擾他比較好?!?/br>連恩考慮得很周到,為了確保我們百分之百聯系上金愷琛,在金愷琛的聯絡方式處,留了好幾個手機號碼,其中包括金愷琛的秘書,以及眼前這位律師。做我們這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