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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地奪走了琳,連最后一面也沒讓我見著。我只喝了半月的酒,記得琳曾經說過的話,沒有頹廢太久。我真正變好了,繼續平靜地生活,工作,寫文,寫了大約三十幾篇關于琳的文章,哄了不少認識或不認識的人的眼淚,用稿費資助一個十四歲的貧困女孩,負責她從初中到大學的上學與生活費用。某年秋天,整理琳的東西,卻無意中找到一串鑰匙,匙扣是一只帶著小燈泡的卡通豬,我忽然有一種沖動,當晚就去土坪巷,找到李姐,還沒開口,她就問:「怎么好久都沒見你們小兩口過來呢?是不是買了新房子?」拿出一疊水電費單要我報銷,數目很小,都是表底費。我詫異:「房子還沒租給別人?」李姐也奇怪,說:「怎么租給別人?你老婆預交了三年的房租的,雖一直沒見你們過來,但也不敢亂動你們的屋子呀,要是少了什么東西怎么辦?」三年!我按捺住快要奪目而出的東西飛快上樓,顫著手半天才把門鎖打開。屋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所有的東西仍按照從前的習慣整整齊齊的擺放著,只是都蒙著一層薄薄的塵埃。我像一個老人回到了多年前的故居般,東看看西摸摸,在臥室的床頭柜上發現一只從前沒有的紙皮箱,上邊貼著一張字條:「君所唾棄,妾之痛惜,曾經纏綿,憑地狠心?!箾]有署名,但那娟秀的字體讓我一眼就認出是誰的筆跡。我用盡全身的力氣才打了開箱子,顫抖地拿出里面的東西,那是幾件襯衣——曾經破碎成千百片的藍色布片,用千針萬線重新連結的藍色襯衣,不知是用多少精神和精力才能重新縫合的藍色襯衣。我淚流滿面,無聲無息地慟哭,在其中一件的第三顆鈕扣處找到一絲暗色的褚紅,我知道,剪碎了今生的藍色階段,是嫵媚最珍惜的東西。下樓的時候,李姐問我是不是不繼續租了,臉色頗為難看,說一直有別人要來租,都被她回絕了,表示所余幾個月的租金可以退一半還我。我說要租,偶爾還要過來住的,年底再過來付明年的租金,說不定會租很久很久的。請了年假,一路輾轉去省北的那個著名的監獄,辦手續探望嫵媚。獄方告訴我,申請批了,但她不肯見你。那夜,在顛簸的長途車上,我夢見嫵媚在浴室里慌張地把臉上的美容面膜洗掉,在我懷里撒嬌說:「我永遠不要你看到我的難看?!?/br>此后,每逢夜闌人靜的時,從前的纏綿溫柔都會來尋找我,那是一種不知是恩抑愛的感受,那是一種欲仙欲死的銷魂,那是一種五內如焚的煎熬,每當淚流滿面地從夢中醒來,每當望著鏡中日益憔悴的容顏,我知道,剩下的日子已經不會太多了。忽然間,我已明白,老天爺其實是公平的,誰占了便宜,誰終歸是要還的,不但要還,還要加上利息。老天爺,你的設計真真巧妙,讓我千辛萬苦才得到琳,又叫我轉眼間就失去她,這的確是最殘忍的懲罰,但我認了。去看琳時,我對她說:「除了你,現在我還常常思念嫵媚,你知道的,我欠她太多了,乖乖的別生氣,不用太久,我就會去陪你的?!?/br>藍襯衣,無論代表什么,無論剪沒剪碎,無論喜不喜歡,今生,我畢竟已穿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