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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至尾緊緊的抓住了讀者們的心弦,讓他們總是恨不得馬上就能知道兇手的真面目,但每當他們以為自己猜到了,接下來又總是會被打臉。也就是說,的第一個案件反而是最后才被破解的案件,也是全文至關重要的伏筆。唐茗翻看了幾頁覺得不虧是男主,寫的真不錯,然后就合上了。作為書的作者,秦肅多少也有點想要知道身邊這個剛當著他面看了他書的人的想法,于是便也就直接問了,“你覺得怎么樣?”唐茗雖然拿到了這個世界的劇情,但是劇情自然不會有關于書內容的詳細介紹,她為了表達一下對男主筆力的贊賞,回憶了一下剛才看了的內容。“挺不錯的?!彼灰詾檫@是一本一個案件一個故事的偵探,第一個案件她也沒看完,便也就尋著里的細節隨口說道,“第一個故事的兇手是那個律師吧?”秦肅猛地一踩剎車。差點就一頭沖上玻璃的唐茗一臉茫然。她說錯什么話了嗎???第36章31.8.22“為什么覺得兇手是律師?”望著起伏不定的好感度,唐茗一時之間摸不著頭腦也不敢隨意作答,便開口說道:“那個還是不要把車停在這里吧?會被貼罰單的?!?/br>秦肅沉默的看了她一會,這才重新發動了車子。就算這條路上車輛不多,但是突然就踩了剎車還是非常危險的。唐茗覺得他們沒有被追尾簡直已經算是幸運的了。唐茗平時是不愛看偵探的,偵探看的就是一個懸疑,但是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一路看下來她覺得可疑的基本上就是兇手沒跑了,這或許也和她善于抓伏筆有點關系。哪怕是第一百章的伏筆她都能和前面任何一個伏筆聯系起來,不會出現看著看著就把前面的細節忘了的事情。所以在知道這次的攻略目標是個偵探家的時候她還覺得有點麻煩,因為她不喜歡看偵探,有可能和男主沒什么共鳴。不過就算是這樣,她剛才難道說了什么特別的話嗎?只是隨便猜中一個兇手而已,應該也不至于反應那么大吧?難道是她猜錯了所以他不開心了,但是礙于她是朋友的meimei又不好發作?盯著最終回歸到10點的好感度,唐茗有點吃不準,可男主似乎挺介意的樣子,她回答一下應該是不會有錯的。“那律師死了之后就被送去火化了吧?雖然有驗尸報告,但是開場只有一個人見過尸體,而且不久之后就跟著死了?!彼肓讼?,整理了一下思路,“連主角都來不及見到尸體,這種待遇不是很可疑嗎?章節開頭也提到了一句‘已經很久沒有見過面了,再一次見面竟然是那樣的形式?!墒侵鹘歉具B他的尸體都沒見到,那么這句話應該就是指之后再次遇到的情景了吧,既然這樣這律師肯定沒死啊,偵探講究嚴謹,如果不是作者用詞不當,那這句話就是倒敘的伏筆吧?!?/br>秦肅不說話了。一直到他們到達了目的地,他也只是一聲不吭的幫她把行李搬上樓,然后告訴她房間在哪里,就回了自己的房間,把門一關。只留下一個人孤零零站在客廳的唐茗。老實說這個世界她覺得其實挺簡單的,畢竟女主和男主隔著網絡,還有什么距離是比網絡還要遙遠的?看上去很近,但只要現實中出現這樣那樣的事情,兩人之間的距離就會瞬間被拉大。和男主同居的狀態下還斗不過在電腦另一頭的女主,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更何況現在的男主和女主還沒有任何交集。至于男配,因為他是網配大神,幾乎是他一手把女主給培養成小粉紅的,兩人在網配圈也算是一對家喻戶曉的cp,盡管他們本人一直否認。雖說中途插一腳難度不大,但是手上3000點積分已經入賬了,只需要攻略完男主,她就有足夠的積分買她想要的東西,剩下的積分對她而言已經沒有任何用處了。難得沒有喪尸也沒有總裁,系統規定的攻略目標又只有男主,她就給自己好好放個假,也沒有什么必要賺男配那1000點外快了吧?心情還算不錯的唐茗拖著箱子進了秦肅指給她的房間,房間被特意騰空了出來,倒是收拾的挺干凈的,基本放好行李就能直接入住,秦肅在這方面還挺貼心。她默默的收拾著行李,等她全部收拾完之后天已經黑了,秦肅那邊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一點動靜都沒有。一天沒吃東西她也有點餓了,于是就去敲了敲他的房門。過了一會門才被打開,秦肅站在房內仗著身高優勢居高臨下的望著她,他本就沒什么表情的臉上此時戴著一副黑框眼鏡,看起來倒是多了一份書卷氣,終于有了點知名作家的樣子。“什么事?!?/br>“我餓了,什么時候吃晚飯?”唐茗剛說完就見他皺了皺眉,那表情活脫脫是覺得她還要吃飯真麻煩的樣子,雖然從劇情里知道秦肅基本不會正常的吃三餐,但既然她借住了,每天提醒一下他吃飯也算刷存在感吧。“……你想吃什么?”秦肅沉默了一會問道。他會這么問倒是出乎唐茗意料,說好的生活不能自理呢?“我都可以?!?/br>接著唐茗就看到秦肅面無表情的掏出手機翻了翻通訊錄,然后語氣平淡如常的喊了外賣。這……非常合理。正當唐茗以為他喊完外賣就回房是打算不管她了時,他去而復返的從屋里拿出了一疊稿紙。看他似乎是要把這疊稿紙交給她的樣子,唐茗也就順手接下了,看著就那么一疊,但接到手里才發現還挺有分量。“你有空的話就看一下吧,然后告訴我感想?!?/br>好感度也跟著上升了一些。抱著那疊稿紙,想著反正馬上外賣來了就要吃飯了,唐茗干脆就窩在了沙發上看了起來,不出意料的這疊稿紙正是秦肅的手寫稿。在全民都用電腦的現在,他反而更喜歡手寫的樣子,而且那一手硬筆寫出了常人難以駕馭的風采,都說字如其人,明明本人那么懶散,但寫出來的字卻干練有力行云流水,讓不懂的人一眼看著都覺得通體舒暢。看了他的字,唐茗倒是在劇情原由的基礎上,對秦肅多了一些好的印象。能以作家的身份成為男主自然有他的道理,一直到唐茗的手機響了起來,她才從他的故事中回了神,一接電話,是外賣。他竟然懶到外賣都填了她的手機號???下樓拿了外賣,去敲秦肅房門的時候依舊是等了一會才等到他開門,他開門見了她第一句話就是,“下次自己進來,不要敲門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