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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一樣的話?!?/br>于是,“聒噪”的霍連夜徹底閉嘴了。當真是好辦法。他同情地看一眼明謙,并在心里為對此事全然不知的孟冉婷畫了個十字。難怪他們兩兄弟最近收斂了這么多,并且可以說是在逐漸減少發生在自己手上的命案。是怕留下太多痕跡,被人利用吧。樹大招風,槍打出頭鳥,他們如此地看重一個女人,定是不想因為自己的失誤,重蹈覆轍地引發三個人的不幸。那兩個人的事事,孟冉婷一無所知,他可是從頭到尾都知道得清楚。“那你不怕?”霍連夜一說出口就覺得自己問了句廢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明謙雖自信,這次卻沒有悠閑地點頭。大概心里也是沒譜吧,畢竟對手和宋晨銳不是同一個級別的。所以最近出手的次數越來越少,尸體也沒有以前那么慘不忍睹。一下子停止殺人會令人群更加恐慌,運氣不好還會被查到點什么,就和吸煙一樣,突然戒掉,會對身體產生很大的傷害,一切慢慢來,他們首先要清理干凈自己身邊能被當成武器的垃圾。“啊,無妨,”明謙回答,聲音有氣無力。怕又怎樣,就像孫悟空躲不過五指山,他們也逃不出那個人的手掌。十年前是他們人生的錯誤,加上不夠強大的實力,鬧得兩敗俱傷,但如今,他們足夠相信孟冉婷,所以比以前更有底氣。“那個女人的實力……我們一起,拭目以待?!?/br>----------------------------------------------------------------------------------作者的話:是我的錯覺嗎為什么感覺大家并不怎么喜歡實力太強的女主@-@(六十九)蛋糕(六十九)蛋糕拎著打包好的蛋糕,孟冉婷覺得自己的智商退化到了幼稚的初中生水平。明謙的副卡像一張燙手山芋,她實在無法接受男人經濟上的救助。那時她還沉浸在悲傷中,翻云覆雨后,兩個人一起躺在被窩里聊天,一個隨便一說,一個隨便一記,本以為能當打哈哈一樣隨便隨便就翻頁翻過去了,結果,那串數字卻印在了她的腦海中。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的最后一天,在南風的暖冬之夜。明謙三十四歲的生日。明陌告訴她,他們雖生活在南方,其實本質是北方人。她甚至能想象到,極北之地,大雪紛飛,而他們的出生,注定一生如雪水般,冰冷無情。于是腦子一抽文藝細胞一泛濫,就想給他們買點什么東西,不過……拿著壽星的錢,給壽星買禮物,這樣真的好嗎?誰叫她身無分文,霍連夜那孫子又扣得要死,實在無法相信堂堂霍家繼承人,房地產企業的大佬,竟然小氣的連蛋糕錢都不贊助。而且最重要的,她不會做飯……就不要說甜點面食之類的了,當初霍連夜也是抓住了這個梗嘲笑了她很久。腳踩十四厘米的高跟鞋走了近三公里,女人卻不見疲憊,拿著感應卡刷開小區門鎖,走入寂靜的高檔住宅區中。今天明陌的課到晚上九點,霍連夜被明謙使喚去做一些謎一樣的事情,而今天的主角兒……已經在家里等了很久了。孟冉婷當初說要買蛋糕的時候,明謙傻傻地看著他,表情可以用“呆愣”兩字形容,也就是那時,她深深感受到了這個男人的孤獨寂寞。她本不喜歡吃蛋糕,尤其是膩死人的奶油,甜得她反胃,但是今天她特意囑咐了店家奶油要加厚,因為從生活習慣中觀察,這兩兄弟對甜品不是一般的執著。是不是頭腦好的人都喜歡吃甜食?孟冉婷搖搖頭,還沒想通就已經走到了家門口。看著面前三層高的別墅,她有片刻的怔忡,在被掠奪拋棄后,這個掩埋著無辜人尸體鮮血的地方,成了唯一能夠容納得下她的“家”。“我回來了,”推開門,換鞋,摘圍巾,暖烘烘的大廳里已經飄出了飯香,她的寒暄被油煙翻滾的聲音淹沒,把蛋糕放到桌子上,正好碰見男人端著菜從廚房走出來。豬肝、紅豆薏仁湯、紅棗燉排骨……看著一成不變的菜式,孟冉婷頭大。“辛苦了,”明謙推推眼鏡,看到放在盤子中間的蛋糕眼睛都亮了,“還有一個菜,餓了的話不用等我?!?/br>看著男人又一次跑入廚房,孟冉婷很想拉住他:能不能換個菜……每天都吃一樣的,他們不厭,她都快吃吐了……補血養身體也不是這么玩的??!而且醒酒器里的紅酒,孟冉婷嘆口氣,翻出兩個酒杯擦干凈,很自覺地倒滿,放在面對面的兩個位置上。這兩兄弟當真是把省錢發揮到了極致,飯桌是三個人的飯桌,偶爾擠擠能擠下第四個人,吃雙人餐倒是剛剛好。估計現在她的座位,是給霍連夜蹭飯設計的吧。不過幾分鐘,明謙上齊最后一道菜,還沒等孟冉婷說上句話,就迫不及待地拆開了蛋糕盒子,拿食指沾了塊奶油含進了嘴里,桃花眼彎成了非常柔和的角度,帶著一臉滿足的笑容。“好甜?!?/br>孟冉婷無話可說了。她從沒有見過如此小孩氣的明謙。真是和他平日的作風大相庭徑。看這架勢,也不用吹蠟燭了,估計還沒等她點火,奶油就要被這貨吃干凈了。“生日快樂,”拆開塑料刀,切了大大一塊蛋糕推給明謙,只給自己象征性地切了一小塊,想來不懂得怎么哄人的她,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千篇一律的祝福。“想不到你竟然記得,”男人涼涼地說,卻有萬分感慨之氣,似乎是嫌店家配的叉子太小,他直接換成吃飯用的鐵勺,挖起大大一勺奶油送到嘴邊。好膩,好惡心,明謙吃蛋糕,不忍直視的畫面……孟冉婷低著頭,認命地啃泛著油的豬肝,心想果然還是豬肝比較合她的胃口。以前聽明陌說起來的時候,他也覺得不可思議,女人中很少有討厭吃甜食的,不管身材好壞心智成熟與否,甜食都是不可缺的誘惑,而她,對甜食厭惡到了一定程度。不喜歡吃甜食的女人,當真不好對付。“不管明陌,沒有關系嗎?”豬肝配紅酒,孟冉婷已經無力評價這樣鬼畜的搭配了。“誰叫他加班,活該,”明謙今天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