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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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改口,簡直就是無恥。 宋某還“大度”的表示,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他愿意登報道歉。 希望年收入上千萬的安小曦,不要和他這個普通老百姓計較。 奈何安小曦這邊的律師準備的實在太充分了。 當庭就提供了宋某人涉案的各種社交賬號,你就說哪個賬號被人盜用了吧,有技術科的人可以給你提供數據。 此外,姓宋的居然還出了一本書。 進一步證明了他誹謗的事實。 奈何銷量非常少,只賣出去過一百多本。 如果安小曦當時對姓宋的置之不理,那姓宋的就會進一步造謠,并且開始宣傳這本書,引著網友們瘋狂的去購買。 不成想安小曦竟然真的敢告他。 這書就算是胎死腹中了,只能作為一件強有力的“呈堂證供”。 事態的發展和宋某人預料的太不一樣了。 第一,是索賠金額之巨大,和他一開始以為的幾萬塊錢天差地別。 真要是賠這么多,他不止是要傾家蕩產,還得負債累累。 第二,安小曦告他的決心實在太強,自從立案后,就拒絕進行私下和解。 宋某人不止一次的托關系想要達成庭外和解。 可惜每一次的嘗試都以失敗告終。 一開始跟著他一起黑安小曦的那些人,也全都偃旗息鼓的等著看他笑話。 讓宋某人覺得自己被全世界針對了。 第三,牽扯到未成年人,還有學校,這是宋某人始料未及的。 如果早知道如此,他就晚幾個月才說那些話了。 事實上,他也確實是那么打算的。 奈何《那些年》實在是太火了,火到這部電影成了2005年最熱門的電影,安小曦成了2005年最熱門的明星,這個熱度稍縱即逝,他不抓緊,等到電影下映就來不及了。 一步錯,步步錯。 當然,姓宋的肯定不會俯首認罪。 首先他不認為自己作為侵害人,有直接的獲利情況。 大律師就給他科普了什么叫流量變現。 宋某人通過侵犯她人名譽權和商譽權的行為獲得流量。 并列舉出他吃到流量紅利之后的種種獲利手段,包括投資的影視劇順利出售,包括計劃出書的前置準備,以及準備印刷的冊數等等。 宋某人只好強辯他只是跟著其他人一起跟風造謠,并不需要擔負安小曦和《那些年》的全部損失。 這種情況,你如果把責任全都甩給我,那我表示不服。 當然,也只是強辯,畢竟品牌方點了他的名字。 說來有意思,這兩家品牌方說因為宋某人的爆料不再用安小曦了,產品銷量竟然有了一個翻倍的暴漲。 是的,翻倍就是這么簡單,比明星代言可有用多了。 安小曦的粉絲們,還有同情安小曦的路人們,他們認為品牌方很磊落,雖然不合作了,但是廣告里說的很客氣,而且還給安小曦起訴宋某人提供了直接證據。 必須要給它買買買。 另外,這事鬧得太大,頻繁出現在各種新聞上的兩個品牌,莫名其妙的就刷滿了知名度。 普通人去超市買東西,看到這兩個品牌,下意識的就覺得這倆品牌更出名,更值得信賴,順手就選了這兩個品牌。 所以,宋某人推卸責任的言論也站不住腳。 當然,訴求的這個金額肯定也不可能實現,造成這種后果是群體的作用,哪怕他是主犯,是始作俑者也不行。 法律就是法律,不能亂來。 誹謗的罪名無法否認,宋某人就開始哭窮。 名譽損害罪的賠償,非常的講究犯罪嫌疑人的償付能力,也被稱作是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你一個月薪三千,存款個位數的普通人,肯定不會判你賠三千萬。 所以,哭窮就是宋某人最后的倔強。 如果這個都預料不到,大律師不止是丟臉,拿出他的博士畢業證送還給學校算了。 宋某人干過房產中介,包銷某開發商的樓盤,通過大量散發傳單,吸引許多人前來售樓處看房、選房、交定金和簽約,憑此賺了三百萬。 后來創辦了公司,發明了增高鞋墊、增高護膝這兩款爆款產品。 由百萬富翁變成千萬富豪,再變成億萬富豪。 這個億萬富豪水分確實很大,但是他后來投資影視劇,也動輒都有上千萬的流水。 而且還查出他在商業經營過程中的不少違法行為。 當然,這個就不是本庭關注的問題了。 自會有其他的公訴流程。 至少證明,千萬賠償金對宋某簡直就是毛毛雨。 審判的過程并不公開,事后也沒有對外公布,但是宋詛徳很快就在報紙上登了道歉聲明,并且快速的被大大小小的媒體進行了轉載。 不少人主動告訴郝運結果。 安小曦直接把自己送到郝運面前告訴他這個好消息。 “贏了,郝運,我們贏了!” 法庭考慮到侵害人宋某在故意侵害他人權利的時候想方設法、絞盡腦汁、不擇手段,其主觀的惡性較大。 考慮到侵害人宋某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較強,且有完善、有預謀的獲利計劃。 考慮到受害人尚未成年,精神受損害的程度和后果比較嚴重。 因此從重判決,判處宋某人償付受害人經濟損失、精神損失、名譽損失各種損失共計五百萬元整。 至于隨后宣判的《那些年》上千萬的賠償訴求,法院并沒有支持,僅僅只是讓宋某賠償了20萬而已。 也就是說宋某一共只賠償了520萬。 “這么少啊,感覺我的那些法學師兄不太給力的樣子?!焙逻\也就隨便說說。 就誹謗侮辱罪來說,個人判罰超過500萬,這已經是破天荒的標準了。 得多虧了宋某行為實在過于惡劣,而且安小曦并未成年,不然能有幾十萬就不錯了。 宋某在開庭之前轉移財產的行為,也給他“加”了分。 本來以為宋某會繼續上訴。 沒想到他竟然果斷的登報道歉,并且如數賠償了罰款。 “我聽人家說,他投資的影視劇全都遭到了退貨和索賠,有好幾個官司等著打……” 安小曦從首都那邊過來,所以消息比較靈通。 明面上是損失了520萬,然后丟了面子。 實際上的損失遠遠超過這個金額,畢竟宋某投資了多部影視作品。 如果真的被集體索賠,那他勢必陷入源源不斷的麻煩當中,那些跟著他一起投錢的人也不會放過他。 想象一下吧,會選擇和宋某合作的,難道還能是什么好人? 第504章 你居然不尊重我 “錢倒是還好,主要是出了一口惡氣,就是不知道他以后還會不會繼續造謠?!?/br> 安小曦不相信這種人會改。 “改不改都無所謂,我已經給后邊的人打了樣,如果這樣都不知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那他們肯定是自己有問題?!?/br> 郝運從來都沒把宋某放在眼里。 他甚至利用了這件事,想給自己塑造一個你如果敢黑我,我真敢挖個坑埋你的狠辣形象。 等到郝運代言那兩個品牌,大家就能看明白這個局是怎么做的了。 這類案件最難界定的就是損失。 你怎么衡量損失了多少,你怎么確定是侵害人造成的。 郝運人為的解決了這方面的問題。 再加上動用了一些法學圈的人脈關系,自然而然的就把姓宋的給解決了。 這樣做比找一群蒙面殺手把人給剁了更有說服力。 此外,郝運還動用了一些資本圈的關系。 姓宋的投資影視劇的合作伙伴們,受到了“蠱惑”和“逼迫”,集體向姓宋的發難,這才造成姓宋的不敢繼續糾纏這事,要分出精力去處理更大的麻煩。 安小曦的五百萬,頂多就是讓他rou疼。 但是如果其他的生意像多米諾骨牌一樣被牽連著完蛋,那他姓宋的后續可能就要一蹶不振了。 他并不知道郝運給他挖了這么多坑。 如果知道,大概就不挑安小曦這個“軟柿子”欺負了。 你如果早說你有這么強硬的靠山,我特么就算去黑周薰也不黑你啊。 以前的周薰不好黑,現在不一樣了。 周薰已經離開了榮信達,李紹紅那老妖婆不會再庇護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