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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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眉不展的金溟抬起頭,正看見一棵光禿禿的高樹上雜亂無章地叉著一團小樹枝,亂蓬蓬的樹杈里隱隱約約閃動著一個黑黑的小腦袋。 那是喜鵲的巢。 抱著學習借鑒的謙虛態度,金溟仰脖看了一會兒,直看得縮在窩里的喜鵲瑟瑟發抖。 正當喜鵲心跳撲通撲通翅膀抖得不知該怎么跑路時,面露嫌棄的金溟終于收回目光。 樹杈壘出來的窩能舒服嗎,不扎得慌嗎? 雖然金溟知道喜鵲會在樹枝里面再墊些軟和的東西,但睡木頭板子和睡席夢思,就算鋪一樣的床單,那體驗感能一樣么? 排除掉樹葉樹枝,看來做窩還是得用草,羽毛更好。 金溟心里盤算,叢林里到處蟲鳴鳥叫,把一只鳥薅禿太不人道,但每只鳥隨便掉給他幾根羽毛,聚少成多,做個百衲羽絨墊應該不成問題。 生活在灌木里的小鳥身體靈活嗅覺靈敏,還沒看見金溟的影子,在聞到陌生獵食者氣味的一瞬間,就已經飛得干干凈凈。 邁著沙雕步伐緩慢移動的金溟連什么鳥都沒看清,只見一片白花花的小團子“啾啾啾”地就原地消失了,連半根毛也沒留下。 “……”被孤立在原地的金溟委屈巴巴,叢林交友這么困難嗎? 金雕的世界,好安靜啊…… 金溟嘆了口氣,出門才一會兒就有點想念家里那個雖然脾氣不太好但今天給了貼貼的白隼呢。 金溟頓時覺得自己又行了。 努力,干活!先解決吃飯問題。 給貓主子掙罐罐,不是,給隼主子掙兔兔。 沒有銅鐵,刀具就只能從石刀和骨刀中選擇。 其實骨刀是金溟一開始便放棄的選擇。 他現在淪落到頓頓用嘴宰魚別無選擇的地步,還不就是因為抓不到骨頭可以做骨刀的陸地生物么。 可是能做刀具的石頭仿佛也不太好找。 不過這怎么能難得倒聰明小天才金溟呢。 金溟很快就想明白,趁手的石頭不好找,無主的骨頭卻容易找。 野獸分兩種,吃rou的和吃草的,但沒有專門吃骨頭的。 食物里的小骨頭會被消化能力強的野獸直接吃掉,剩下的便會用牙齒舌頭一點點啃干凈rou,最后咬不動的大骨頭則會被棄掉。 而像禿鷲這種沒有牙的大型鳥,即便會直接吞食帶rou的骨頭,也僅限于比嘴巴小的骨頭。 大骨頭在哪里都是餐余垃圾。 連人類這種喪心病狂到什么都能研究出來美味吃法的物種,也只是燉個骨頭湯,吸個大骨髓什么的,最終還是得把大骨頭扔掉。 做骨刀的骨頭,不一定需要自己親自捕獵得來。 有時候,撿破爛也是一種不錯的生存方式。 畢竟大型猛禽在遍地是寶的叢林里撿破爛,應該是沒有城管敢來驅趕的。 憑借金雕優秀的嗅覺,金溟很快便在一處灌木叢旁不同尋常的凹陷處停下。 他趴在地上像吸塵器似的又使勁聞了幾遍,可以完全肯定,這處凹陷,是個——墳包。 荒野叢林出現一個規規整整的墳包,金溟卻一點也沒有昨夜的驚訝恐懼。 他氣定神閑地拿翅膀掃了掃平滑的表面,倒認真欣賞起來。 “嘖,瞧這藏風聚氣,枕山面水,氣貫隆盛,必有大墓?!?/br> 金溟站在上面跺了跺爪子,“呸呸”兩口搓了搓翅膀,一副“來活兒了”的模樣。 金溟的鳥生職業規劃轉瞬從撿破爛升級為摸金校尉。 墳包的土壤十分松軟,金溟不算費力地挖了大約一個小時,土層就直接坍塌下去。 一感到腳下不對,金溟就立刻撲棱著翅膀跳了出去。 順著坡打了兩個滾兒,差點一頭扎進灌木里。 嘩啦啦直往下塌的土坑里,漸漸露出一副白森森的骨架,看上去像是一頭野牛。 果然是個大墓。 這樣的骨頭,別說做一把刀,就是做個架子床恐怕也夠了。 rou已完全腐敗消失,在土層中形成一定程度的中空。若非金溟經過幾天的適應,手腳已經運用靈活,直接摔到這些斷骨鋒利的骨架上,非得戳出幾個洞來。 戳幾個洞……這不是巧了么,連做陷阱的東西都有了。 金溟盜的是野牛墓,但按照歸屬權來說,被金溟偷竊的,其實另有苦主。 如果把剛才“盜墓”的話從動物學角度來重說一遍,那就是: “嘖,瞧這做工細膩的土坯墳塋,一看就是荒野殮尸官——美洲獾的傾力之作。而能讓美洲獾費這么大的力氣去下葬的,必然是大型動物的尸體?!?/br> 美洲獾是鼬科的一種,平頭哥蜜獾的親戚,只不過個頭小一點,因而戰斗力稍差一點,不像可以說是沒有天敵的平頭哥那樣肆無忌憚地無視食物鏈規則。 換句話說,美洲獾因為生存需要,應該是比蜜獾有點子智慧。 比如它儲存食物的方式就是把rou埋在土里。 土里比地表溫度低且恒定,能有效減緩rou類腐敗的速度。 而且食物藏在土里,便不容易被其他動物搶走。刨土小能手美洲獾自己則可以隨時在捕食不到新鮮食物時享用自己的囤積財產,避免餓肚子。 這在落后的荒野的確可以算是很有智慧的方法。 美洲獾啃不動大骨頭,吃完rou剩下的這些都是垃圾,那就不能叫打劫,明明是給它打掃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