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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經過特殊電鍍的光膜,被保存的非常仔細的樣子。 帝國庇護僱傭契約 帝國時歷███年第██周期版本 甲方(雇主):███?██(公民編號:AM-0172) 乙方(受雇者):███?███(臨時公民編號:BW-4782) 協定背景: 依據《帝國未成年再評級制度》第四章之相關條例,乙方因無法滿足「固定成年監護支撐」、「具名資產抵押」與「合法教育掛號」等三項基本條件,降級為「灰級觀察人口」,原定于第██周期遷往█-██未成年收容點。甲方于本周期主動提出庇護僱傭申請,并經社會單位審核通過,雙方自愿訂立本契約。 第一章:庇護條款 1. 庇護期限:無 2. 庇護條件: 乙方居住于甲方登記住所,提供日常協助與家務服務。 甲方提供乙方基本生活所需:住宿、三餐、衣物、醫療、個人通訊終端註冊、教育費用。 乙方之庇護責任將主要針對甲方親屬,██?██(編號:OM-0215)進行生活照護與陪護服務。 第二章:義務與權限 1. 乙方義務: 每周期提供不低于██小時之服務(包括清潔、料理、日常接送與陪護等)。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離開登記居所███以上范圍。 服從甲方及其授權者(包含██?██本人)合理指令。 不得拒絕例行性情緒安撫、陪伴行為 不得持有超額資產或獨立通訊帳戶,所有超過████帝國點之資產將由甲方代管。 2. 甲方責任: 每周期提供乙方████帝國點作為教育基金,不得挪作他用。 若乙方于庇護期間表現良好,甲方可協助其申請「初級有能力人」身分登錄,并提供必要證明。 若乙方出現逃逸、違約或干犯帝國法規情事,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庇護并移送社會安全署處理。 第三章:契約終止與限制 1. 契約不得由乙方單方面終止,僅可由甲方提出或經社會單位仲裁裁定。 2. 甲方可基于重大違規、傷害行為或失職之事由提前終止契約。 3. 乙方成年后,若欲解除此庇護關係,需償還甲方投入之庇護成本總計。 4. 成年后乙方若獲得「有能力人」資格,并經甲方出具推薦書,得申請解除庇護關係并升級為「輔級自由公民」。 第四章:附加條款 1. 本契約一經簽署,即為帝國法下之法律文書,違反將追究契約責任與公民信用評級。 2. 乙方于庇護期間不得結婚、移民或擁有子女。 3. 乙方若違反命令或逃離住所,甲方有權凍結其教育進度與通訊終端。 4. 如甲方親屬██?██因乙方疏忽導致生理或情緒狀況惡化,乙方將負損失責任。 5. 本契約不得公開傳播。 雙方于本文件下正式簽署本契約。 帝國時歷███年 第██周期 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