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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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衣服雖然普通,手腕上的梅花表,卻不是一般人家能買得起的。 女人像是做好了心理準備,抬頭看著葉笙,情緒也穩定了很多:“對不起,剛才嚇到你了。我也是太沖動了,我這次來是為了我兒子。我看報紙說你打官司很厲害,所以,我想請你當我兒子的律師,救救他。他今年才十七歲,要是去坐牢,這一輩子就完了?!?/br> 說著捂著臉哭起來:“我兒子是一個很聽話很懂禮貌的孩子,從小學習成績特別好,怎么可能殺人?” 葉笙依舊不著急,等女人說完,才開口問:“你再穩定下情緒,我知道你是來為你兒子找律師,按你說的,你兒子被冤枉殺人,現在被關了起來?案子還沒開庭審理?” 女人連連點頭:“是這樣的,我兒子就是路過,根本沒有殺人?!?/br> 葉笙頷首:“那你現在詳細說一下事情的經過,好不好?” 女人連著喝了幾口水,才算是徹底冷靜下來,放下茶杯,看著葉笙緩緩說起來:“我叫朱雁,今年四十歲,我兒子今天十七歲,成績一直很好,一路跳級,今年剛被京市大學錄取。這不是寒假回來,跟著同學一起出去聚會,也不知道為什么,其中有個女生突然死了,然后都說是我兒子殺了她,可是他們又沒有什么仇恨,也沒有談對象,上學時關系也是一般,只是這次同學聚會才湊在一起,現在女生死了,就說是我兒子殺的?!?/br> “當時,還有其他男孩子在啊,只是我兒子酒量不行,年紀又小,被他灌酒后睡了過去,醒來屋里就他一個人,身邊還躺著已經死了的女生?!?/br> 雖然朱雁說得含糊沒有邏輯,葉笙也抓住了重點,朱雁的兒子寒假回來參加同學聚會,男女生聚在一起,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然后其中一個女生死亡,而當時只有朱雁兒子在。 葉笙等朱雁捂著臉哭了一會兒才問:“是哪一天的事情?” 朱雁擦了下眼淚:“一周前,現在也不讓我們看孩子,我和我愛人也想了很多辦法,我也問了那天參加聚會的同學,他們都說不知道發生了什么,還說他們早就走了,我覺得肯定不是這樣,他們一起的我兒子年紀最小,他肯定不可能做這樣的事情?!?/br> 葉笙知道朱雁在跟她描述的過程中還有所隱瞞:“現在已經晚了,明天我去刑偵隊了解一下?!?/br> 朱雁看著葉笙起身,也只能跟著起身:“葉笙律師,我知道你很有名氣,之前那個案子,你都能贏了,我兒子這個案子,你肯定也能贏。只要能贏,不管多少錢,我都愿意?!?/br> 葉笙抬眼靜靜地看了朱雁幾眼:“我先了解再說,現在時間不早,我要下班了?!?/br> 朱雁沒辦法,只能跟著葉笙一起下樓,邊下樓時,邊說著:“葉笙律師,我兒子肯定是冤枉的,你要是愿意接這個案子……%” 葉笙停下腳步轉身看著朱雁:“我說過我要去了解一下這個案子,我還沒了解清楚之前,肯定不會接的,你要是一直用金錢誘惑我,我反而覺得這個案子可不是冤案?!?/br> 朱雁趕緊擺手:“沒有沒有,我就是著急,我想你能體諒一個當母親的心?!?/br> 葉笙沒再理她,直接下樓去取了自行車,往家走。 本來是想早早回家,被朱雁耽誤一下,加上下午開始天空開始飄著雪花,葉笙趕到飯店,賓客都已經到了。兩個小家伙也是穿得喜氣洋洋。 小丫頭稀疏發黃的頭發,也被朱浣浣費勁地扎了兩個小辮子,綁了兩個小紅花,眉心點了個紅點,喜氣洋洋。 被親戚朋友輪番搶著抱,小丫頭也不認生,誰抱都咯咯笑著,小手還拍著,兒子就有些不樂意,摟著周懷瑾的脖子,誰也不讓抱,小眉頭皺著,很不開心的樣子。 朱浣浣好奇地拉著葉笙:“你怎么才回來,還說你能早點過來呢,就讓大家都早早過來,今天晚上說是有暴風雪,就想著趕緊吃完也早點散場?!?/br> 葉笙有些不好意思:“我本來是想早點回來,結果臨下班來了個客戶。好了,先不說了,我過去打招呼?!?/br> 過去跟長輩們打了招呼,葉笙又去跟朋友們打招呼,最后抱著兒子坐在郝小雨他們那一桌,反正小丫頭誰抱都可以,兒子卻被今天的場合弄得快要哭了。 坐下后,聊了幾句,不知道誰先開頭:“你們聽說沒有,前幾天出了個大案子,一群年輕人聚會,喝多后住在招待所,早上起來卻有個姑娘死了?!?/br> 葉笙心里咦了一聲,這不是和她剛聽到的是一個案子,瞬間有了興趣:“是怎么回事?” 桌上有個知道詳細經過的,開口說著:“聽說還是有個天才,咱們市里的高考第二,說是他酒后把人家姑娘那啥后,然后又殺了?!?/br> 有人驚嘆:“這孩子糊涂啊,都考上了名牌大學了,以后要什么樣的媳婦沒有,干這樣的事情,完了,前途都沒了?!?/br> “何止前途沒了,不過,聽說這個男生家里有背影,找了不少關系,現在已經壓影響壓了下來?!?/br> 葉笙沒吱聲,卻想著朱雁的模樣還有她的話,既然家里有背景,找她干什么? 第467章 吃虧的老實人 葉笙還沒想明白,又聽有人說:“還有,你們知道那個大學生是誰嗎?就是以前也是大院的朱家,你們還記得不?朱晨光的堂姐朱雁的兒子?!?/br> “朱雁的兒子?確實聽說學習挺好……” 這么一說,葉笙也想起來了,為什么會覺得朱雁覺得眼熟,原來是朱晨光和朱虹的堂姐。朱雁和朱虹長得還是有點兒像的。 朱浣浣完全忘了朱虹這個人,推了推葉笙的胳膊:“朱晨光是誰???” 葉笙很小聲的跟朱浣浣說著:“之前,一個喜歡周硯深的姑娘,男人沒了,留下了個孩子,后來孩子也沒要,回來了。你還記得不?” 這么一提,朱浣浣有了印象,連連點頭:“知道了知道了,不過,最近出事的都是老朱家,我們老朱家有點兒不吉利啊。不對,我和朱虹他們肯定不是一個朱?!?/br> 葉笙小聲笑起來:“你可真能胡說八道,和你有什么關系呢?” 這個話題很快過去,大家又聊起其他,葉笙卻感覺這個案子恐怕是有些不簡單的。 第二天一早,去了趟辦公室,然后趕著去刑偵大隊了解這個案子。 在公安局大門口,碰見了一對夫妻,面容也是憔悴,拿著一摞資料,目光盲目膽怯。 葉笙路過瞥了一眼,憑著直覺停下腳步,轉身朝夫妻倆走去:“你們是遇到什么困難了嗎?” 夫妻倆一看就很老實,女的雙目紅腫,張了張嘴卻不知道該說什么,還是男的先開口:“我女兒被人害死了,我們想要殺人犯償命!” 葉笙看看附近:“這里不是說話的地方,你們先跟我來,我們找個地方說,我是律師,說不定可以幫到你們?!?/br> 夫妻倆對看一眼,有些遲疑,男人猶豫地開口:“我們沒錢,我們知道請人打官司要花很多的錢,可是我們沒錢?!?/br> 葉笙搖頭安撫:“不會的,我先了解一下什么情況?!?/br> 夫妻倆也是走投無路,女兒尸體也已經被火化,他們來找過幾次,官方給的回答都是,案子還在審理中,一定會給他們一個結果。也讓他們放心,一定會將兇手繩之以法,得到該有的處罰。 他們也沒什么辦法,回去后等了兩天,卻聽說兇手家里有背景,可能會隨便判幾年就出來,他們怕這個結果,又來問,可是得到的答案還是讓他們回去等消息。 葉笙帶夫妻倆去附近公園的涼亭坐下,了解了夫妻倆男的叫丁國柱,女的叫孫紅梅。家里有兩個孩子,女兒十九剛上大一就被害死,兒子十七還在上高中。 丁國柱原本是廠子的鉗工,卻趕上了第一批下崗,現在無業在家,平時干點零工掙錢,妻子孫紅梅原本在紡織廠,紡織廠現在效益也不好,好幾個月不發工資,家里要供兩個學生上學,她就從廠子出來,在紡織廠附近擺了個小吃攤,也只是能勉強維持生活。 葉笙看著兩人滄桑的面容,又看著兩人粗糙的手上厚厚的老繭:“你們為什么同意直接火化了?” 丁國柱不安地搓手:“我也是沒辦法……” 孫紅梅瞪了他一眼,紅著眼跟葉笙說著:“什么沒辦法?他就是窩囊,人家過來一嚇唬,他就簽字同意火化,等我們反應我來,我可憐的女兒……嗚嗚” 說著又忍不住哭起來。 丁國柱也紅了眼,卻又沒辦法:“那我能咋辦?人家都說了,小雅的事情要是不及時處理,以后會影響到明明的前途?!?、 葉笙看著他們給她的照片,照片上,是十九歲的丁小雅,笑容明媚,正是陽光燦爛的年紀。 等兩人情緒穩定一些,她才問:“你們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嗎?” 孫紅梅搖頭:“不清楚,我家小雅成績不錯,考上了師范大學,今年寒假回來,還懂事地幫我出攤,每天不管幾點,都等著我,和我一起收攤回家。出事的前的一天晚上,陳光輝他們幾個來我攤上吃餛飩,認出了小雅,還挺開心的聊天,陳光輝說第二天同學聚會,問小雅去不去。我女兒當時還有些猶豫,我就想著孩子肯定是想和同學一起玩的。而且這個陳光輝,還考到了京市大學,那么優秀,我也放心小雅和這么優秀的孩子一起玩的?!?/br> “誰知道,誰能想到,去參加聚會就再也沒回來,也都怪我,我要是知道這次聚會會要了我閨女的命,我說什么也不會讓她去啊?!?/br> 丁國柱嘆口氣:“也是孩子的命,誰能想到一個陳光輝會干出這樣的事情?那天晚上,小雅沒回來,我們兩口子還去找了,把市區開門的飯店都找了一遍也沒找見,還想著是不是因為太晚去同學家睡了,誰知道,第二天上午警察就找上門,小雅就沒了……” 葉笙皺眉:“那警察是怎么說的?小雅具體遇害過程有沒有說?” 孫紅梅搖頭:“到現在也沒有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問題就是還在審理中。一開始時,有人說是因為陳光輝和我家小雅發生爭執,陳光輝趁著酒勁一氣之下,掐死了我女兒。后來又說,因為小雅對陳光輝有好感,兩人吃完飯是一起出去,后來去了招待所?!?/br> 葉笙聽著都覺得漏洞百出:“小雅真的喜歡陳光輝嗎?” 孫紅梅又搖頭:“這個我也不清楚啊,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想法?!?/br> 丁國柱看了眼孫紅梅:“你不是說小雅喜歡那小子,還說那小子很優秀,以后當你女婿,你都能樂醒?!?/br> 孫紅梅回頭瞪著丈夫:“我什么時候說過這種話?我是想過讓小雅跟陳光輝處對象,我聽說陳光輝家庭條件不錯,那孩子長得也不錯,又上這么好的大學,那前途肯定好,我們小雅要是找這么個對象,后半輩子就不用像我一樣,起早貪黑地擺攤?!?/br> 丁國柱被懟得沒話可說,小聲嘟囔著:“孩子都沒了,說這些有什么用?我們現在就是要讓陳光輝這小子死,讓他殺人償命。要是法律判得不公,老子大不了豁出這條命不要,也要去弄死他!” 第468章 這是一場已經有勝負的案子 孫紅梅瞪眼看著丈夫:“你說這狠話有什么用?女兒最后一面,我都沒見著,你慫包就讓人把我女兒火化了,你說你還是人嗎?” 丁國柱瞬間不吱聲了,垂著頭很是沮喪,當時人家威脅他的時候,他確實害怕,也沒時間多想就簽了字,等抱著女兒的骨灰時,才反應過來,自己大意了。 葉笙也不知道說什么好:“當時威脅你的是辦案的警察,還是其他人?”、 丁國柱擰眉:“警察也在,還有幾個看著像領導一樣的人。他們建議說死者為大,案子肯定會審理下去,也不會讓兇手逍遙法外,所以就沒必要讓孩子在放在殯儀館,早點火化入土為安。又說這件事牽扯到優秀學生,要是傳出去社會影響不好,而且小雅又死在招待所里,也不光彩。如果以后讓人知道,還會影響我家兒子的前途。不能女兒沒了,再影響了兒子,大概就是這么個意思。當時我腦子一熱,覺得他們說得對,而且也都是為了我好,我就同意了?!?/br> 葉笙明白,丁國柱被人下了圈套,尸體火化后,就沒辦法做尸檢,想要知道死者生前發生了什么都不可能。 看著兩個老實巴交的又開始哭起來,只能安慰著:“你們先不要哭,看看還有沒有辦法,而且你們現在哭也解決不了事情的?!?/br> 外面還是太冷,坐著聊了這么一會兒,葉笙感覺耳朵都要凍僵,又建議兩人:“你們要是想請律師,可以來我們律師事務所詳細談一談,今天太冷了,就先回去?!?/br> 夫妻倆相扶著站起來,丁國柱猶豫了很久,才問葉笙:“那么,請律師是不是很貴?” 孫雪梅連連點頭:“對啊對啊,請律師是不是很貴?我們可能請不起?!?/br> 葉笙搖頭:“沒有,你們這樣的,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是免費的,具體你們明天去我們所里來,咱們再詳細談?!?/br> 等兩口子走后,葉笙去了趟公安局,又去檢察院找關系,了解了下案子的經過,看看時間還早,直接去找了朱浣浣。 朱浣浣聽葉笙說完,立馬明白:“你是想接了這個案子?幫丁國柱夫妻?” 葉笙點頭:“對,我了解到的,因為陳光輝還不滿十八歲,而且是酒后失手將人掐死,所以量刑可能會很輕?,F在死者尸體已經火化,也沒辦法去檢查小雅死前有沒有受到侵犯?!?/br> 朱浣浣皺眉:“警察怎么會讓的?這個案子不明了的情況下,警察怎么會同意家屬把尸體拉去火化?” 葉笙也不意外:“應該是有關系的,陳家那邊找了關系,在第一時間先火化尸體,毀了證據,然后再找關系,去見陳光輝,跟他串通好,現在一口咬定,死者喜歡他,喝了酒后要跟他談對象,他不同意,兩人發生爭執過程中,他推了死者一下,死者摔倒后撞在墻上死了,而他當時喝了酒,腦子迷糊以為死者只是睡著,他還怕出事,守在旁邊,結果也睡著了?!?/br> 朱浣浣震驚:“就這樣?” 這也是葉笙從檢察院那邊了解到的,檢察院那邊接到案子時,丁小雅的尸體已經火化,他們雖然也覺得這個案子充滿了疑點,可是人都沒了,證據全毀,他們也沒辦法。 朱浣浣還是不敢相信:“那也太明目張膽了!” 葉笙也不覺得奇怪:“普法不到位,很多人都是法盲,根本不知道用法律去保護自己。更不知道什么是證據,也不懂尸體解剖的意義,甚至更愿意相信死者為大入土為安,特別是像丁國柱這樣老實的,家里也沒有出主意的,孩子學習好,是全家的希望,只要用這個威脅他,他立馬就會聽話地去做?!?/br> 朱浣浣想想也是:“以后會好的,那現在呢,你是想去給丁家做律師?朱雁之前不是找過你?我還有點想不通,既然朱雁他們有關系,還來找你干什么?” 葉笙覺得這個也好理解:“朱雁肯定是看了之前的新聞,感覺如果請我當了她兒子的律師,要是贏了這場官司,那她兒子就一定是冤枉的,畢竟在報紙上,我可是非常正義的律師。在普通人心里還有一點公信力?!?/br> 朱浣浣嘖嘖兩聲:“那她的算盤打得可真響。、” 葉笙笑了笑:“她是自信,畢竟我也就是一個小律師,打了那一場出名的官司,我要是想在這個行業站穩腳跟,還需要更轟動的案子來證明自己的實力,你看現在機會不就來了,如果我一旦同意了,那這個案子可能都不費勁地能贏。畢竟,他們該疏通的關系,也都已經疏通,接下來走個程序而已,只要陳光輝一口咬定,他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記得丁小雅拉著不讓他走,非要跟他說話,讓他很煩躁,然后推了他一下,后面的事情都不記得,那這個案子就立馬不一樣了。然后,再找當天一起聚會的同學,來證明丁小雅以前就是喜歡陳光輝就行?!?/br> 朱浣浣啊了一聲:“這也實在太惡毒了,怎么可以對一個女孩的名譽這么糟蹋。他們還有沒有良心???” 葉笙搖頭:“在金錢和權力面前,良心算什么???這些學生年紀還小,沒有任何社會經驗,只要陳家開的條件夠好,給的威嚇夠多,他們就能去做假證?!?/br> 朱浣浣心情都不好了,連著喝了好幾口水,壓了壓心里的不痛快:“那現在呢?你就算是給他們當律師,也不一定能贏了這場官司啊,萬一輸了,你好不容易起來的名氣豈不是丟了?” 葉笙笑起來:“怎么會呢,那不是還有一個萬一,萬一贏了呢?要是贏了,我的知名度是不是更大?到時候還是普通人的代表,讓普通人知道,遇到事情找律師,可以讓一切不可能的事情,變成可能。而且也讓他們知道,法律就是保護老百姓的?!?/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