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變美后,我躺贏了 第1427節
顧傾城跟謝明堂的一番互懟,仿佛被提醒了。 她丟給謝明堂一個“干得不錯”的贊賞眼神,然后扭頭對小護士說:“三個!至少三個!” “最好的護工,我給雙倍工資!” 月薪三萬? 小護士都心動了,很想說:“我可以!我來!” 畢竟對于小護士來說,一個月也才幾千塊錢的工資呢。 論護理,她才是專業的呢。 可惜—— “好的,我幫你聯系!” 醫院的醫護人員,跟專業的護工中介,都有一定的關系。 一個電話,就能找來靠譜的護工。 “不是!高傲君,你、你在做什么?” “我、我才是病人家屬,你有什么權利,為我們家做主?” 謝明堂心有些亂。 理智告訴他,應該接受高傲君的護工。 畢竟,這是她欠mama的。 作為肇事司機,她有責任承擔mama的一切。 可情感又不允許他向萬惡的有錢人屈服。 有錢了不起??! 有錢就能買走mama的建康,甚至是一條命? 有錢就能隨意的羞辱他,羞辱他們一家? “你有錢請高級護工?至少三個?” 顧傾城斜睨著謝明堂,那種高高在上,那種不屑輕視,仿佛一道道利刃,凌遲著謝明堂的驕傲與自尊。 “我、我——”確實沒錢。 但我們有骨氣! 不等謝明堂說出這句話,顧傾城就嗤笑一聲,“是不是想說,你雖然沒錢,但是你有骨氣?” “小弟弟,骨氣不能當飯吃!骨氣也不能換成醫藥費、護理費!” “其實,為了錢低頭,不丟人!” “還是說,你寧可要你的骨氣,也不想讓你的mama得到最好的照顧?” 顧傾城突突突的一通輸出,直接把謝明堂懟的啞口無言。 如果是他自己,他寧肯吃苦受罪,也絕不會屈服。 可……那是mama。 他也想要mama得到最好的看護。 自己請來的那個護工,真的很一般。 這才幾天啊,mama就已經生了褥瘡。 他每天晚上還會幫mama翻身、擦拭,但他要上學、要打工,白天的時候,只能交給護工。 而護工—— 月薪三萬,還有至少三個的護工輪崗,或許、應該…… 謝明堂動搖了。 可內心還是掙扎的厲害。 他實在忘不了那日在酒吧,明媚張揚的大小姐,輕浮、戲謔的口吻,對他說:“多少錢啊,我包養你!” 那是他人生中最屈辱、最不堪的時刻。 深入骨髓,永生難忘。 現在,要讓他為了錢而對這個女人屈服,他、他—— “還有,你確實是病人家屬,但你不是病人本人?!?/br> “我撞了她,害得她昏迷,我就會負責到底!” “醫藥費,我已經預存了一百萬?!?/br> “現在再追加三個護工,所有的費用,我全包!” “謝明堂,你別多想,我可不是為了拿錢羞辱誰,我只是單純的還債!” “你呢,很可惜,不是債主,沒資格替債主做決定!” 說到這里,顧傾城一揚下巴,她比謝明堂還矮一頭,卻硬是有了睥睨的姿態。 “我對你mama的賠償責任,就算是鬧到法庭上,法官也會判給我!” “謝明堂,別逼著我告你喲!” 謝明堂:…… “我要告你”的話,好熟悉,他曾經沖著這個女人喊過。 但,現在又是什么情況,“高傲君”居然要告我? 我可是受害人家屬啊。 她、她怎么有臉說出這樣荒唐的話? 不說謝明堂這個當事人了,就是圍觀的小護士,以及趕來吃瓜的醫生們,也都被顧傾城的“奇葩”言論驚得目瞪狗呆。 話說,在醫院工作久了,總能聽到、看到許多炸裂的八卦。 為了醫藥費,父子可以反目,夫妻可以成仇。 還有那些肇事者,更是想方設法的逃避。 見多了為錢撕逼的例子,醫護人員們還是第一次看到肇事者為了積極給錢而把病人家屬告上法庭的情況! 這位大小姐,不只是有錢任性啊,她的精神狀態真的領先世人一百年! 而且吧,撇開車禍逃逸的事實不提,單單是人家這份“知錯就改”的態度,就值得贊賞啊。 人家確實錯了,可人家愿意彌補…… 第1096章 我惡毒我驕傲(十八) 顧傾城近乎反向的cao作,將所有人都弄得有些懵。 她的口碑,更是在瞬間被逆轉。 原本,醫護人員對“高傲君”還有些非議:富n代,車禍逃逸,受害人單親mama還有兩個孩子…… 每一個關鍵詞,都是那么的扎心,那么的反應社會的現實與無奈。 尤其是,最開始的時候,高傲君還試圖用醫藥費等逼迫病人家屬“和解”。 簡直就是以錢壓人、為富不仁的典范。 好些個醫護人員都有些看不過眼,暗地里拍了視頻、錄了音。 想著,高傲君若是繼續霸道、囂張下去,他們就沒辦法曝光。 大家都是底層百姓,不能被有錢人如此的欺辱。 就在這個時候,“高傲君”忽然又意識到自己錯了,開始極力彌補。 主動交了醫藥費,還跑去跟病人家屬,也就是謝明堂道歉。 總算扭轉了些許口碑。 但,最初的壞印象太深刻,哪怕隨后“高傲君”悔改了,補償了,態度什么的也變得近乎卑微。 醫護人員以及附近病房的病人家屬們,還是會有戒備、非議等。 可此刻,看到任性到近乎囂張、惡毒的高傲君,眾人忽然就覺得,這位富n代也沒有那么的不可救藥。 是,她確實撞了人,還試圖用錢權逃避懲罰。 可,人家認錯,也愿意“挨打”。 為了補償受害人,不惜鬧上法庭。 這、雖然聽著“荒唐”了些,可也真的表明了對方有悔改、補償的心意。 這可比某些有錢人強太多——寧肯花錢請律師、找訟棍,也不肯按照法律規定、道德約束的賠償受害人。 人啊,都是需要對比的。 社會上的奇葩、非人類多了,哪怕是驕縱、任性的大小姐,至少稍稍做得像個人樣,周圍的人就會覺得“她,也還不錯啦”! 謝明堂:……什么不錯? 你們什么都不知道! 這個高傲君,她、她—— 偏偏,酒吧的種種遭遇,謝明堂恥于說出口。 這就讓他失去了審判高傲君的強有力證據。 而且吧,就算謝明堂忍著羞憤說出了高大小姐曾經想要保養自己,保養不成又打擊報復的霸道之舉,周圍的人,也未必全都同情他、支持他。 就像之前那晚在電話里,高傲君的詭辯,世俗的偏見確實不對,可它就是存在。 很多人的潛意識里,就是有“受害者有罪論”——哪個好人家的孩子會去酒吧、ktv這樣的地方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