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變美后,我躺贏了 第1354節
他繼續孝順、尊敬他們,是情分,是他有良心。 可若自此變成陌路,那也是本分。是他“仁至義盡”! 說到底,還是血緣,哦不,是捏到手里的利益最牢靠。 “……好,我知道了!” 顧國華與蘇冉冉對視良久,老兩koujiao換了意見,并最終得到統一:“公司的事兒,我會幫你?!?/br> “小馮,你還記得吧?當初你和吳思謙的投資協議,就是他幫忙擬定的?!?/br> “那時他還只個剛入行的小律師,現在啊,他都是律所的高級合伙人了,在省城頗有些名氣的?!?/br> 顧國華口中的小馮,就是他的一個學生。 小馮上學的時候,顧國華還曾經資助過,小馮對顧校長這個師長,打從心底里尊敬。 顧國華也很信任他,但凡是有關法律上的事兒,都會請他幫忙。 “小馮?馮師兄嗎?我記得,他讀高中的時候,我還在上小學?!?/br> “每個星期,他都來咱們家補課?!?/br> 而補完課,時間太晚了,顧家就會留他吃飯。 顧家的那一頓晚餐,曾經是年少時的小馮,最美好的回憶。 至于什么婚前投資協議,顧傾城就不記得了,畢竟,她的記憶只停留在了十九歲! 顧國華:……他都差點兒忘了,自己女兒的心理年齡只有十幾歲! 大學后的種種,她都不知道! 投資、協議等事情,她也不知情,想要順利完成財產分割,還真就需要律師啊。 更需要他們做父母的鼎力幫忙。 一時間,那種要為兒女遮風擋雨、支撐天地的使命感陡然升起。 心中本就有愧疚的顧國華,更像是找到了“補償”女兒的辦法——不能給女兒唯一的愛了,那就滿足她的需要,把屬于她的錢都拿回來! 挽起袖子,快要退休的顧國華,準備跟曾經親若父子的前女婿撕逼! 馬上就要舉辦婚禮的吳思謙,聽完顧國華的話,整個人都呆住了—— 什么? 卿卿要跟他算賬? 關鍵是岳父和岳母都支持? 這、這—— 吳思謙倒不是不愿意,而是,有些不能接受。 他跟岳父一家談感情,結果這家人卻跟他談錢? 十幾年的相處,十幾年的付出,難道就這么的一文不值? 他們居然為了錢,就要鬧到如此地步? 聽岳父話里的意思,似乎不能協商解決,就付諸法律。 思卿集團是上市公司啊,若是傳出訴訟的消息,股價就會一路狂跌。 一個弄不好,還會直接搞破產! 顧國華:……我知道!所以,咱們還是不要撕破臉,好聚好散吧。 吳思謙:…… 第1045章 憋屈死的原配(十三) 吳思謙只覺得自己十幾年的真心喂了狗。 顧國華還覺得吳思謙是故意欠錢不還的老賴。 看,這就是典型的“立場決定態度”。 當顧國華還把吳思謙當做半子,當做家人的時候,他非常能夠理解吳思謙,甚至無比共情—— 他已經守了女兒十五年,夠了,也該有自己的幸福了。 婚禮是早就定好的,請柬也都發出去了,就算女兒醒了,也不能貿然叫停吧。 女婿的新妻子是個好女孩兒,不是小三上位,也不是另有所圖的拜金女,兩人的結合合情合法,女婿重視些,甚至于愛屋及烏的照顧到了整個簡家,都是應該的。 女婿和女兒,只是緣分盡了,就算做不成夫妻,還是家人。 但,當顧國華選擇站在女兒這一邊,吳思謙也就成了已經有了新歡的前女婿。 讓前岳丈理解前女婿? 哈!顧國華只會覺得吳思謙虛偽,有故意耍賴的嫌疑! 女兒醒過來都有一個月了! 不是一天兩天! 吳思謙不想著趕緊分割財產,卻還只顧著跟新歡籌辦婚禮,期間還不忘跑去簡家獻殷勤! 嘴上說著離婚了,還是家人,那你倒是把屬于卿卿的財產還給她啊。 好,就算是思卿集團是上市企業,牽一發而動全身,股權分割什么的,需要時間。 但,無法短時間內把資產分割清楚,你好歹有個態度吧。 就像是借了錢的人,不能還錢,但總要給人家有個表示,證明自己并沒有忘了這筆錢,更沒想著賴賬。 人家債主找上門來了,你不說趕緊道歉,居然還怪人家為什么來要債?態度還不好! 吳思謙那種被辜負的委屈樣兒,顧國華全都看在了眼里。 他愈發氣惱了—— 只離婚,不分錢,面子里子你都得了,你還委屈? 要臉不要? 足足一個月的時間啊,吳思謙沒時間跟原配分割財產,卻有時間巴結新歡以及新歡的家人?! 顧國華原本還沒想這么“絕情”,但吳思謙的反應,真的氣到了他。 他忍不住去想,如果不是卿卿自己提到了,那吳思謙是不是就“揣著明白裝糊涂”的一直賴下去? “思謙,我也不是故意為難。但你和卿卿確實已經離婚了!” “如今你再婚了,有了新的家庭,有些事,還是算清楚比較好?!?/br> 冷著一張臉,顧國華再次強調了自己的態度。 吳思謙:…… 今天是我結婚??! 大喜的日子。 你不說來喝喜酒,居然還要砸場子? 分割財產? 分割什么財產? 思卿集團是我辛辛苦苦創建起來的。 顧卿確實投了錢,可也只有區區二十萬。 現在呢,思卿集團市值近百億。 呃,好吧,近百億只是個虛數,二三十億,七八十億,都能吹噓近百億。 就跟古代時的“八十萬大軍”一樣,需要去水分。 另外,市值也不等于資產。 市值只是評估,而資產才是真真切切的有價物。 且,資產還包括動產、不動產和負債。 七七八八的折算下來,吳思謙夫婦所擁有的切實資產也就不到十個億。 再按照當初的“三七分割”協議,吳思謙最后可能也就只剩不到兩個億。 ……真的不能怪吳思謙只談感情、不談錢,實在是談錢他傷不起啊。 當然,吳思謙不是真的忘了當年顧卿對自己的情義與付出。 他也沒想賴債。 但,他所認為的給錢,就是他掌控著公司的股權和經營權,每個月給前妻一定的錢,年底再有一筆分紅。 他會一直這樣“養著”顧卿,哪怕自己已經再婚、有了新的家庭。 吳思謙更是覺得,自己這樣絕對仁至義盡,比那些真正的白眼狼強太多。 顧國華:……你想得美! 卿卿明明才是最大的董事,你卻把她當成了可以隨意打發的小股東。 你確實優秀,思卿集團也確實是你一手創建的。 但,沒有原始資金,沒有這些年顧家的幫扶,你一個農村出來的鳳凰男,能有今日的成就? 做了這么多年的老師、校長,見多了優秀的人。 顧國華太清楚人的成功,固然跟優秀、跟努力有關系,但不是必要的因果關系。 不是優秀了、努力了,就能成功。 而是需要天時地利人和等等方面。 不說別的,吳思謙的個人形象就非常好,公眾提到他,就是深情好男人、發跡不忘糟糠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