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6節
“不錯,鈴兒丫頭想得通透?!毙爝_出聲夸贊,又用眼睛看看其他的少男少女,意思是高人教人有一手。 “徐叔叔謬贊了!”鈴兒謙虛。 徐達搖搖頭:“咱家的儀華鈴兒你要幫著多帶帶,回頭請你吃好的?!?/br> “去下丘村請唄?”鈴兒調皮地眨眨眼。 徐達一拍腦門:“哎呀!忘了,下丘村做的飯菜才最好。咱不擅長做飯,拼命倒是能勉強。 所以??!北元余孽也不擅長搗亂,他們在自掘墳墓,通過殺戮來收攏人,別人心有怨恨。 眼下種冬麥子的收獲完,算是有糧食,其他種的小雜糧,還有種水稻的部落,則吃去年收獲的糧食。 冬奴拉吉采用暗中拉攏分化的方法把聯盟部落給打亂,并且收攏過去。 今年那些部落的糧食去哪收?冬奴拉吉有足夠多的糧食養人嗎? 咱們大明的軍隊過來,必然會尋找一處處女真人的部落,越大的部落群咱們越要到地方看看。 冬奴拉吉還有多少人手可以調動?到時候那些人沒有吃的,他全給殺了? 女真人若是那么好殺,元朝最強盛的時候為什么不殺光,或者徹底征服?他們不知道女真人與他們不一條心? 燕王殿下,你說咱們應當如何做才好?” 徐達指出來北元余孽的弊端,看上去把整個地方弄的亂糟糟的,其實只是給其自己找麻煩。 人多了糧食不夠吃,只能殺人,女真人并非手無縛雞之力,更不可能任憑別人屠殺。 正好把事情問出來,考考自己這個未來的女婿,若是女婿答不上來,就……想辦法幫忙圓回來,不能令女婿難堪,畢竟是好兄弟的兒子嘛! 朱棣:“……” “唉!”他嘆口氣:“宣傳戰唄!把北元余孽做的事情告訴給其他女真人部落。 如此不管是讓他們搬遷走,還是聯合他們一起打北元余孽都好辦了。 至少咱們去找北元余孽的老巢時,女真人不會再幫他們。 一旦咱們把北元余孽給打散,他們不管往哪里跑,女真人看到了都會找機會殺他們,或者抓他們當奴隸?!?/br> 朱棣說完沒有絲毫得意的表情,他覺得老丈人在逗孩子,有意思嗎?就這么點事情。 徐達卻眼睛一亮,又仔細打量一番自己的女婿,小伙子不錯哦!我家有個閨女,正待字閨中…… “殿下,咱們還能從其他地方調人過來幫著種小雜糧和水稻的部落收獲,反正他們都走了,糧食扔在那里怪可惜的?!?/br> 待字閨中的徐儀華站在鈴兒身邊,沒在閨房里呆著,幫著補充。 朱棣眼睛也亮了,一臉欣喜地看向自己的燕王妃:“對對對……” “對!”老五很不合時宜冒頭:“咱們等再過段時日,令人收集冬小麥麥田里最容易出現的雜草種子。 咱們去幫著北元余孽撒在地里,看他們明年吃什么? 一個是他們想辦法在種子未發芽的時候給弄死,另一個等冬小麥長出來后,他們安排人拔草。 這樣就算是咱們把他們打跑,咱們離開,他們想回來也回不來,餓死他們?!?/br> “五弟所言不錯?!敝扉Σ簧鷼?,大家一起出主意坑北元余孽。 徐達:“……” 他開始考慮要不要把自己的兒子給弄到下丘村,求下丘村的人幫忙教教,哪怕見不到高人的面呢!只要可以學到本事就行。 這下丘村總給人一種能幫忙賺錢的感覺,其實他們更厲害的是育人??! 第1223章 朝霞勸人用太醫 朝霞之后的十點鐘,臨時灶火的煙裊裊升起。 大家都很緊張,天熱,無風,關鍵早上起來的朝霞太漂亮了。 按照女真人的生活習慣,眾人未吃早飯,巳時正的時候吃今天的第一頓飯,下午再吃第二頓,晚上……睡覺。 王仗義與朱盛朝相對而坐,他很不習慣這等禮儀,尤其是喝葡萄酒、吃煎rou排、甜點、野果子…… 旁邊另兩個人在那里忙碌,他們是朱棟梁、朱豐,他倆幫著做‘西餐’。 用刀叉的,其實人家女真人會,只是鐵少,一般一把刀就解決了,不需要再多個叉子。 刀更不是鋸齒的,比那種‘西餐’的餐刀長,不僅僅能用來吃飯。 達達力聯盟部落的人同樣不少,正常的人口數兩千六百三十,加上一千四百三十個奴隸,整個群體超過四千人。 比不上納哈出控制的勢力人數,史料上記載,他那里有二十多萬人,現在了解到的沒有那么多。 四千人為了躲避戰爭,背井離鄉,一起朝著大明實際控制的地方趕。 于是得到了大明隊伍的熱情招待,昨天安排人員,對付了一頓。 今天有所準備,時間充足,別人吃頓野菜和rou,煮的米飯。 王仗義吃到了煎鹿排,隊伍里攜帶的禮儀方面的餐具和酒水正好用上。 這些東西其實是給圖亞頡留著用的,沒看到圖亞頡,就便宜王仗義了。 有餐前面包、奶酪湯、野果子、鹿排、餐后甜點、紅茶,要綠茶也行,或者是奶茶。 王仗義有一點不習慣那個叉子,稍微適應了一下,就痛快地吃起來。 等他吃上幾口,朱盛朝才喝點葡萄酒開口:“先跟著大部隊走,咱們隊伍里有太醫院的太醫,他們醫術超群,王統領正好可與他們交流一二?!?/br> 朱盛朝已經知道王仗義想要直接去互市的地方,他卻不想讓對方過去,不好管理。 那邊突然多了一大群女真人,加上之前就開始遷徙的,本地的住房不夠。 而且人一多,一接觸,容易出現矛盾,一點點的小事情會引起雙方間的沖突。 用其他方法勸說,王仗義未必會答應,即便同意了,他還得去說服自己部落中的人。 按照總旗說的,王仗義之所以能夠當上頭領,一個是他爹的因素,一個是他比較強壯,最后他能給人醫病,會的漢字多。 憨憨說的,想讓一群人搬遷,最好的辦法就是把惠民藥局、生藥庫、官學給弄到一個地方。 這樣百姓為了生病能夠及時得到醫治,家中的兒子上學堂讀書,再給換一些附近的田地,他們就搬了。 當然,還有一種方法,以超過十倍的價錢購買他們原來的房產與田地,他們會很高興。 “太醫多???太醫是不是那種死人都能醫活的?” 王仗義果然狀態與方才不一樣了,他的義父沒少與他說太醫的事情,每次說的時候都是一臉向往的樣子。 于是在他的心中,太醫院是神圣的地方,太醫一個個的全跟神仙似的。 朱盛朝:“……” 他一臉無奈地笑笑:“有的時候吧!人會假死,就是并非真正地死掉,故此才有停柩多少天的規矩。 還要找來親人哭,找和尚與道士擺道場,用這種聲音來喚醒可能假死的人。真死了,不歸太醫管,歸閻王殿,太醫院的太醫,不能手撕生死簿,腳踩判官筆?!?/br> “哦哦哦!”王仗義跟著尷尬地笑笑:“這咱曉得,閻王叫人三更死,誰敢留人到五更?” “那可不一定,看什么病,有一些地方的人,只要遇到了對應的病癥,就敢說出來‘閻王叫人三更死,我說五更便五更’的話?!?/br> 朱盛朝這個不認同,村子里的醫療設備和技術越來越好了,尤其是抗生素,厲害著呢! 還有抗蛇毒血清,自己就隨身攜帶,甭管什么毒蛇,藥到了幾分鐘內就注射抗蛇毒血清,其便能活。 除非蛇直接咬到了大動脈上,來不及注射血清,人就已經掛了。 見血封喉的毒基本不存在,憨憨說的,不過村子里的實驗室有能夠讓人無法搶救的毒藥。 嚴格保存,不允許有任何疏忽,想殺一個人,在上風頭放一點,吸到鼻子里就沒救了。 “這么狂?”王仗義露出詫異的神色,他不知道太醫院的醫術并不是最好的,他只覺得沒人能跟閻王爭命。 “那槍你用過,單發的和連發的你全用了,覺得造那槍的人狂不狂?” 朱盛朝以實際情況來舉例子,他給對方用了槍,所有現在能拿出來的槍都給用了,又讓對方扔了三顆手榴彈。 畢竟在所有的說服手段里面,武力是最簡單的,除非有人寧死不屈。 “用過,打獵方便!對,打獵最適合?!?/br> 王仗義露出憨厚的笑容,強調打獵,他不想說打人。 他昨天每一樣都試過了,扔手榴彈的時候還專門為他臨時挖了個雙回字的溝,直角線的。 同時在幾個位置還堆了沙袋,就怕他一扔脫手。 即便如此,他扔手榴彈的時候旁邊也有人負責保護,關鍵時刻把他給拽到溝里躲避。 主要是躲避手榴彈的破片,沖擊波其實在進溝后,只有震動的效果,又不是炸藥包,震不死人的。 當時他的部落中其他小部落的頭領跟著看,并且試了一點。 大家確定,大明的武器非常強,強到自己面對的時候無絲毫換手之力,不,連招架之功也沒有。 好幾百步??!居然能夠打死人。 近的時候,一二百步,那就是突突突…… 這還怎么打?一百步自己的弓確定能夠威脅到大明軍隊?盾牌、盔甲,沒用,全打穿。 “圖亞頡頭領有一個孫子,長子的,你知道不?”朱盛朝想一想,又問一句。 “知道!唉!軟骨病??!可憐呢!” 王仗義露出難過的神色,他認識圖亞頡,而且關系還不錯。 自然知道圖亞頡有一個關鍵的孫子,長子的兒子,生下來不長時間就發現有軟骨病,這個病根本醫不了。 “在咱們后面的隊伍里呢!跟另一個得同樣的寶寶一起,現在都沒問題了,以后會與常人一樣?!?/br> 朱盛朝說這個事情,勸王仗義留下跟大部隊一起走。 第1224章 政治經濟兩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