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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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弘業的尸檢正式開始。 雖然于弘業已經死了三天,腐敗外加面部被蛆蟲啃食,早就難以看出原本的長相,不過他的指紋還是好的,足以讓法醫用最簡單最快捷也最準確的方式確認他的身份了。 現在,在知道了死者就是古董店煜琇閣的老板于弘業之后,他們要做的就是找出他的死因。 毫無疑問是縊死。 柳弈給出了這么一個結論。 于弘業的脖子上有一條很明顯的縊溝。 該縊溝位于舌骨和甲狀軟骨之間,縊溝在頸前呈水平狀,兩側斜行上升,最后互相接近并在最末一段完全提空,是個經典的u字型。 加上他脖子上的縊溝與現場發現的繩索的寬度一致,圈度也相同,皮膚上的繩索印痕呈規則的麻花狀,恰恰是繩子的編織紋理。 除此之外,于弘業的顏面部皮膚可見散在點狀出血點;衣服前襟上有口腔唾液流注后干透的痕跡,這是繩索壓迫刺激頜下腺分泌增多所致;頸部皮下和肌rou組織出血,甲狀軟骨上角骨折,頸總動脈內膜橫裂并伴有局部出血,這些都能說明他死于縊頸所導致的窒息。 那么,有沒有可能是把人勒斃后縊吊尸體的偽裝自縊呢? 旁觀尸檢過程的戚山雨問道。 雖然他非常信任戀人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不過身為刑警,他還是有義務要提一提這個最重要的問題的。 不像。 柳弈兩只手都騰不開,于是朝放在一旁方便隨時與縊溝形狀作對比的編織麻繩抬了抬下巴: 那繩子的繩結上,有死者的牙印和唾液斑。 戚山雨頓時明白了。 作為兇器的麻繩直徑相當粗,表面紋理粗糙,打結時比較困難,因此有人就會在系繩結時手口并用,用牙咬的來輔助打結。 如果是他殺,那么繩結上可能有死者的dna,卻不應該有死者的牙印和唾液斑,有了這個證據,自殺的可能性就遠比他殺來得大得多了。 還有,你看這里。 柳弈側身讓開位置,讓戚山雨站到自己旁邊,這條縊溝的邊緣和縊溝下方都有明顯的皮下出血和摩擦造成的軟組織擦挫傷的痕跡對吧? 他用鑷子的尖端隔空點了點尸體頸部的縊溝,這里、這里,還有這里全都是受傷后身體自我修復產生的凝血塊和滲出物,說明他上吊時人還是活著的。 戚山雨懂了,生活反應。 沒錯。 柳弈彎起雙眼朝戚山雨一笑。 然后他目光在遺體上梭巡一番,又補充道:而且我暫時沒有在他身上發現可疑的抵抗傷。 現場沒有第二個人的足跡,沒有他人侵入的證據,沒有抵抗或搏斗痕跡。 死者衣著完整,身上找不到抵抗傷,也沒有遭到拖拽拉扯的跡象,還發現了疑似用來墊腳的翻倒的板凳。 最重要的是于弘業留在現場的那封語意明晰,內容完整的手寫遺書。 技術組已經與于弘業店里的出入貨登記本上的字跡對比過了,還搞來了他在街道辦事處那兒留下的簽名,雖然正式的鑒定書還沒發出來,但他遺書上的字跡和書寫習慣和日常文書上的并無差別,簽名也是本人留的,故而可以認為偽造遺書的可能性非常之低。 再加上現在柳弈這邊的尸檢結果也支持死者是上吊自縊而死的,于弘業自殺的結論差不多就是板上釘釘的了。 可如果是那樣,為什么那黑衣人會剛好在28日凌晨出現在煜琇閣附近? 江曉原積極參與推理,這時舉起手,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如果不是巧合的話,那他又是去干什么的? 第177章 6.insidious-36 文具店的監控有拍到嫌疑人出入煜琇閣嗎? 因為沒親眼看過那段監控,所以柳弈先向戚山雨確認了一下重點。 沒有。 戚山雨回答。 文具店在煜琇閣的斜對面,監控無法拍到煜琇閣的正門,不過從男人移動的方向來看,他確實在于弘業的推測死亡時間段內從煜琇閣的那邊往反方向移動,且腳步匆忙,肢體語言很容易給人一種逃離的感覺。 當然,只憑監控的內容,僅可證明那嫌疑人在附近出沒過。 但他進沒進古董店煜琇閣,在目前還沒有發現有力證據的情況下,確實只能等到逮著當事人之后才能從他口中問出準信了。 于弘業的尸檢十分順利。 在完成了胸腔各大臟器的檢查后,柳弈離斷了死者的食道、胃部和十二指腸段,將它們放到了托盤上。 尸檢的常規項目必定包含有死者的消化道檢查。 特別是胃部,法醫們通常能從胃里的食糜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并且從中得到諸如他的飲食習慣、可能的就餐地點,乃至經濟狀況、生活環境等許多細節。 不過這次柳弈剪開死者的胃部時沒有發現食糜這說明死者起碼在死前六個小時內沒有吃過食物。 但他卻找到了一些更有趣的東西。 一顆膠囊。 柳弈用鑷子小心地夾起黏在已經開始自溶的胃粘膜上的一顆藍白相間的膠囊,將它放在了彎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