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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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不是現代,人們對彼此漠不關心。如果特里基真的要舉行宴會,她只需要進城打聽一下,就會有好事者把他的事情全盤托出。 早餐是埃里克打獵回來的兔子。 他當著她的面,剝掉了兔子的皮毛——用匕首在兔子的腹部劃了一道口子,然后兩只手扣緊那道缺口,用力往兩邊一扯,直接把皮毛撕了下來。 薄莉震驚極了,甚至想求他再抓一只兔子,讓她也撕一下。 可惜她不敢。 吃過早餐,埃里克用水澆滅火堆,又踢了一些泥土覆在余燼上,最后用靴子踩緊松土。 一系列動作下來,幾乎看不出生火的痕跡。 必須承認,拉攏埃里克,是她穿越后做過的最正確的選擇。 他似乎有著極為豐富的野外生存經驗,動作冷靜而迅速,先是收起帳篷,跟羊毛毯疊在一起,然后拴在馬鞍的后鞒,最后把登山包橫放在馬鞍后面,用粗皮帶綁緊。 在現代,馬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很多人即使騎過馬,也是在馬術師的陪伴下。 普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安全地接近馬匹,如何在馬不受驚的情況下調整馬鞍。 盡管跟埃里克的相處危險重重,但不得不承認,要是沒有他,她估計已經死在了經理的槍口下——或者,愷撒的馬蹄下。 薄莉沒有忘記,愷撒發狂的時候,曾咬下一個飼養員的耳朵。 埃里克幫了她很大的忙。 她忍不住對埃里克說:“……謝謝你?!?/br> 出門在外,多說幾句謝謝準沒錯。 埃里克像沒有聽見一樣,翻身上馬,扯住韁繩。 薄莉剛要說“我可以自己上去”,他就已俯身下來,像上次那樣掐住她的兩脅,把她提了上去。 薄莉只能把話咽了下去。 她還記得名片上的內容——特里基住在新奧爾良的酒店,就是不知道這里離新奧爾良多遠。 一路無話。 薄莉盯著路上的風景,腦子里的聲音從來沒有這么嘈雜過。 其實一開始她根本不想組建馬戲團,之所以會那么說,完全是為了拉攏埃里克。 后面說,要給畸形演員量身打造劇本,讓觀眾知道他們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是為了拉攏他。 他一直不說話,想法難以捉摸,行為不可預測。 她只能用跟他經歷相似的人,去攻陷他的心防。 只有這樣,才能增加在他手下存活的幾率。 她沒想到特里基會找上門來。 這樣一來,開馬戲團的資源和金錢都有了。 要是她不組建馬戲團,估計會引起他的懷疑,只能硬著頭皮去踐行自己說過的話。 沼澤地沒什么好看,全是高大陰森的禿柏樹,枝干上長滿了厚實的青苔,幽綠色的地衣垂掛下來,隨風搖曳。 薄莉看著看著,不小心睡了過去,等她醒來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周圍不再是沼澤柏林,出現了幾座簡陋的農舍,圍欄里養著豬、牛、綿羊。 道路是濕滑的泥路,每走幾步,就有一堆馬糞。 接近城市后,霧氣反而變得厚濁起來,呈現出骯臟的棕黃色。 路上已經有了煤氣街燈,但因為霧太濃了,燈光像被濃霧吸收了一般,透不出半點光亮。 薄莉忍不住蹙起眉毛,用胳膊捂住鼻子,覺得這里的空氣簡直比現代的馬路還要刺鼻難聞。 埃里克似乎來過新奧爾良,即使霧氣那么濃,那么重,他也毫不費力地找到了酒店的位置。 這時,他往前一傾身,似乎想把韁繩扔在拴馬樁上。 薄莉連忙攔下了他——怕他看不到她的動作,她幾乎是伸手抱住他的腰:“等下,你知道哪里有服裝店嗎?” 埃里克頓了片刻,才重新拿起韁繩,在馬背上輕抽了一下,朝另一個方向走去。 薄莉松了一口氣。 經過一晚上的發酵,他身上的氣味已變得相當古怪,汗味、血腥味和沼澤地的腐葉味混雜在一起,如果不去換身衣服的話,估計一進酒店就會引來所有人的注目。 薄莉想到那個畫面,不由一陣毛骨悚然。 埃里克不喜歡出現在人前,更不喜歡被人注視。 假如真的發生那一幕,他估計會大開殺戒。 服裝店快要打烊了,薄莉好說歹說,才說服老板放他們進去。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老板對埃里克臉上的面具見怪不怪,從脖子上取下軟尺,開始給他們量尺寸。 “六英尺二英寸……”老板對埃里克的身高犯起了嘀咕,“你們很走運,平時店里沒這么大的衣服,一個叫特里的主顧,給他那些‘怪胎’訂了不少衣服,其中就有這么大尺寸的。我們做衣服習慣多做幾件備用,剛好剩下來一些,可以給你們?!?/br> 薄莉立即向他道謝。 老板似乎把她當成了埃里克的經紀人,開始跟她閑聊起來:“你們是來參加那個奇觀展的吧?最近城里來了不少人,都是為了那個展覽……” “不,不,”薄莉說,“我們是兄弟,他是我的弟弟,剛從沼澤地打獵回來?!?/br> 說著,她把襯衫褲子遞給埃里克,讓他去旁邊的更衣室換上。 老板量了一下她的身高,非常納悶:“你們兄弟倆,一個高得嚇人,一個矮得離譜……怎么,他在娘胎里搶你奶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