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阻止男主發瘋 第105節
自從她“去世”以后,他再也沒有體會過活著的感覺。 她回來后,他不僅頭腦活過來了,欲望也活過來了,前所未有的亢奮激動。 一想到她會永遠跟他住在這幢寓所里,再也無法擺脫他的糾纏……他就興奮得全身過電似的發麻,幾乎無法呼吸。 她完全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還以為只是到這里小住一段時間。 她甚至不知道,她“去世”以后,他曾經掘出她的墳墓,打開她的棺材,跟她的尸首共處一室將近一年半載。 這時,薄莉似乎輕輕嘆息了一聲。 他冷漠地想,她在嘆息什么呢? 是不是已經發現了他的真面目,在想怎么離開這里—— 下一刻,薄莉的聲音在他耳邊響起,似乎有些無奈:“所以,你就挖了我的墳,跟尸體待了幾個月?” 埃里克垂下頭,有些愕然地看向她。 薄莉摟住他的脖子,伸手揭下他臉上的骷髏面具,親一下他的唇:“……笨蛋,你干的事情,網上都能搜到。很多人都在納悶,我究竟惹了誰,居然被掘了墳,但我一看就知道是你?!?/br> 他盯著她,眼神比之前任何一刻都要狂熱,簡直是兩團炙熱燃燒的金色火焰,熱氣幾乎要撲到她的臉上: “你不怪我?” 說這句話時,他似乎亢奮到極點,以至于無法控制面部肌rou,臉上閃過一陣神經質的顫動,神色顯得怪異又恐怖。 但誰都會害怕他,唯獨她不會。 薄莉又親了他一口:“我為什么要怪你……如果躺在墳墓里的是你,我估計也會做同樣的事情?!?/br> 埃里克看著她,心臟從未跳得如此厲害,太陽xue一陣充血發燙,有那么一刻,覺得自己可能又在做夢。 如果不是做夢,她為什么會回到他的身邊,又為什么會對他這樣包容。 驚擾死者是一項嚴重的罪過,任何宗教都無法容忍這樣的罪過。 她卻語調輕松地說,她會做同樣的事情。 不管是現實中,還是她的筆記本上,他都是一個極其卑劣、令人厭惡而又可悲至極的人。 從一開始,她就知道他丑陋惡心的真面目,知道他陰暗可怖的過往,知道他是一個愛上以后就絕不放手的人。 可她還是喜歡上他,甚至為他放棄了一百多年后的便利生活,回到他的身邊。 ……如果不是做夢,這樣的好事為什么會降臨到他的頭上? 想到這里,他的頭腦微微眩暈,全身血液熱得嚇人,腦中冒出一個危險的想法。 想知道,她能容忍他到什么程度。 如果他把內心的可怕念頭全盤托出,是否會從夢中醒來。 埃里克低下頭,抵住她的鼻尖,目不轉睛地盯著她: “你說,如果你死后,我把你縫在我的身上,我們下輩子還會在一起嗎?” 薄莉:“…………???” 第74章 薄莉忍了又忍, 還是沒忍?。骸啊瓭L?!?/br> 埃里克被她罵了以后,神色居然變得更加興奮,眼中流露出一種奇怪的、強烈的、令人惴惴不安的喜悅, 胸膛的起伏也更加激烈。 即使他一句話不說,薄莉也能大概猜出他的想法, 更何況他說了這么多有的沒的。 ……很明顯,他不知道腦補了什么,在試探她的底線。 這時候,對付他的辦法只有一個—— 薄莉抬手,輕輕給了他一巴掌:“少扯這些亂七八糟的, 想跟我住在一起,這具棺材必須扔了?!?/br> 他被她打了一巴掌后,神色果然正常了一些,把頭埋在她的掌心里, 深深嗅了一口氣。 三年過去,他似乎又長高了一截, 必須微微躬身,才能把臉龐埋進她的掌心。 這還是她比之前高十厘米的情況下。 薄莉幾乎不敢問他現在有多高。 她離開的時候,他就長到了六英尺五英寸……現在不會又長高了一英寸吧? 正常人長一厘米比登天還難, 他卻是在一米九五的基礎上, 又拔高了一英寸。 薄莉非常希望,這一英寸是長在她的身上。 這樣,體型差帶來的不適感, 就沒有那么強烈了。 棺材太大, 暫時沒辦法扔出去。 薄莉只好勒令他把這間臥室鎖上, 扔掉棺材之前不準打開。 埃里克全部照做,沒有任何異議。 看不到棺材后, 薄莉心情都舒暢了不少,心安理得地在湖濱寓所住了下來。 她從來不是一個喜歡社交的人,每次在網上看到那種居家挑戰——在家里待夠一百天就獎勵幾十萬美金,都很想問在哪里報名,這種好事為什么輪不到她。 哪怕出去旅游,她也是窩在酒店居多,一想到出門才能閱覽風光,就對風景失去了興趣。 打個比方,她在新奧爾良住了那么久,居然從來沒有想過去周邊城市看看。 即使知道特斯拉和愛迪生這兩尊名人在紐約打得不可開交,她也沒有想過去湊湊熱鬧。 因為,真的沒有興趣。 薄莉懷疑,可能是因為小時候爸媽總拋下她去旅游,她才會對旅游那么抵觸。 后來,她長大了一些,總算對旅游提起興趣,卻又被爸媽扔到美國的親戚家里。 從那時起,她就對陌生的人文風景深惡痛絕。 接下來兩天,薄莉徹底弄清了這幢寓所的布局。 除了客廳、臥室、盥洗室、浴室、小花園,還有一間極為寬敞的樂器室。 走進去,最先看到的是一架管風琴,大得占據整整一面墻,如同建筑般宏偉典雅,有四排琴鍵,上千根音管。 薄莉只在教堂見過這種規模的管風琴,演奏的時候,樂聲莊嚴而輝煌,可以響徹整座小鎮。 薄莉學過鋼琴,只有一排琴鍵,她就感覺腦子和手不夠用了。 很難想象,管風琴這樣一心多用的樂器——雙手在四排琴鍵上交錯彈奏的同時,還要兼顧腳上的踏板鍵盤,以及樂譜上的音栓變化。 要知道,管風琴的踏板,并不像鋼琴那樣只有三個踏板,而是足足有三十二個琴鍵。 一個優秀的管風琴手,可以通過改變音栓,彈奏出比交響樂還要層次豐富的樂聲。 薄莉完全無法想象,這樣的樂器該如何演奏。 吃過晚餐,薄莉攔住埃里克洗碗的動作,摟住他的脖頸,坐在他的腿上:“等下再洗,我想聽你彈管風琴?!?/br> 這里只有他們兩個人,他不再戴面具,但習慣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改變——她靠近他時,他還是會側頭,避開她的視線:“為什么?” 薄莉眨了眨眼睫毛:“我想聽我丈夫彈琴,不可以嗎?” 這句話果然是萬能的。 他看了她片刻,點頭答應下來。 薄莉發現,除了不戴面具,他的衣著也不再像最初那樣嚴絲合縫,最近甚至很少戴手套,白色襯衫也不再扣到最上面一顆,露出微微隆起的胸肌。 一想到他這些改變,都是因為她,她就一陣戰栗。 埃里克走進樂器室,坐在管風琴前,將音量調到最低。 這間樂器室雖然已經寬敞至極,但跟教堂相比,還是略顯狹窄。 這么小的地方彈奏管風琴,如果不把音量調低,可能會有耳聾的風險。 薄莉坐在旁邊,撐著下巴,等他調完音栓。 埃里克卻冷不丁問了一句:“這架管風琴的聲音很小,你確定要聽?” 薄莉有些疑惑,琢磨著他這句話,終于覺出一絲不對勁。 埃里克不知道她會彈鋼琴,也不知道她會唱歌,以為她對音樂只是粗略了解。 所以,他并不知道,她對管風琴也有所了解——知道音栓不僅可以改變音色,還可以調節音量。 她太了解他的性格,稍微一思考,就回過味來。 ……這瘋子不會以為,她讓他彈奏管風琴,是想利用管風琴音量大的特點,給地面的人通風報信吧? 薄莉頓時又好氣又好笑,面上沒有顯露出來:“當然?!?/br> 他兩只手放在琴鍵上,按下一個音符,又按下另一個音符,然后,即興彈奏起來。 調低音量后,管風琴的音色不再像巨雷一般震耳欲聾,顯得輕柔、細膩,既有笛子的輕快明亮,又保留了管風琴原本的恢宏神性。 樂曲的開頭,如同陰云壓頂,灰暗、沉悶。 他一只手不斷重復試音的那兩個音符,另一只手調節音栓的同時,沒有落下伴奏。 就這樣,琴聲層次居然越來越豐富,氛圍如發生火災的黑夜,火光照徹黑暗,令人窒息。 下一刻,他不知調節了哪個音栓,管風琴竟發出豎琴般輕靈的樂聲,是曙光初露,劈開濃重的黑暗。 薄莉記得鋼琴老師曾說過,并不是手指放在正確的琴鍵上,就算會彈琴了。 彈奏是對樂曲的再創作,不同手指的觸鍵力度不一樣,樂聲流露出的情感也不一樣。 這也是為什么機器無法取代演奏家——機器永遠無法表現出觸鍵輕重的微妙變化。 即使管風琴的音色并不由觸鍵力度控制,薄莉還是聽出了埃里克對音色強弱的絕妙把控,簡直如晨昏交替的光影一樣自然。 薄莉看向埃里克。 他的頭微微垂下,神色專注,演奏的時候,肩背、手臂和手腕顯得隨性而放松,似乎音樂是從他的血液里流淌出來的,而非指腹。 到最后,樂聲越發低柔,緩慢,顯出幾分guntang的纏綿。